2014年10月8日 星期三

嚴寒:哭香港:我教書是為了甚麼?

嚴寒:哭香港:我教書是為了甚麼?

佔中3
 文︰嚴寒。大學畢業時,想著要投身甚麼行業,結果這幾年主要都是在教育界工作,當一名通識科教師。
教書,是為了更多的good citizens
為甚麼要當教師、教通識科?最重要的目的,是希望培育香港的下一代成為良好公民(good citizens)。套用課程及課堂規劃的「ASK」來說,我眼中的良好公民應有一定程度的相關知識(政府功能、各主要社會問題、香港社會的特質等等)、技能(邏輯思維、論證能力、傳意能力等等)、及態度∕價值(誠信、包容、社會利益導向等等)。
我相信,公民質素是推動社會進步的重要基石。這不僅是透過培養有誠信的人,令社會上人與人之間有更大的信任,減低經濟活動的交易成本(transaction cost)。這也不僅是透過培養以社會利益為導向的人,使將來有更多努力打拼後仍會回饋社會、扶助弱勢的人。
更重要的,是良好公民的公共性:對政府及公共政策的正面影響。良好公民懂得尊重不同人士的處境、對不同意見作出包容,當公民們可以為自己的公共事務作決定時,他們也會力求在爭議中尋找共識,達致對各方都有利的方案。即使公民們未達到一個這麼高的層次,良好公民的其他素質也會有助推動更好的施政。他們會在某程度上認識社會上的公共事務。他們也有一定的分析能力,以令他們懂得處理有關公共議題的不同資訊,並加以思考。如果可以做到這兩點,至少不同持份者能各自提出有建設性的提議,讓政府及其他市民參考。當政府作出不合理、對社會不利的政策決定時,公民們在可行的情況下,也會站出來提出理據並作出反對,阻止這些有害的政策通過。
我當然明白,在香港的半民主政制不改變下,良好公民沒有確實的政治權力,在公共事務中可以擔當的角色也沒有保證。不過,儘管我不是想為這個不民主的政府說話,從過去一段時間中,我們尚且可以看到政府的低度理性:較為講道理、著重市民意見、對個人權利及法治也(至少表面上)有基本的尊重。數年前選舉管理委員會希望修改選舉活動指引,對網上平台的宣傳加以規管,被指嚴重侵犯言論自由,結果在諮詢後選管會就撤回了相關規管的提議。經過民間多年爭取、提出不同的意見後,政府也在數年前立法實施了最低工資。政府想推行國民教育科、國家安全立法等,在民意強烈反彈後,也不得不暫時撤回。我不是想仔細量度香港政府有多理性,但最少從上述例子中,政府不是完全不理性(套用通識科的術語,也許是「在較小程度上理性」吧)。
面對不堪但非完全「無得救」的政府,良好公民仍能發揮他們的作用:至少,留意時政,盡量提出適當的政策建議,希望打動政府內有良心的文官。在必要時,反對政府對社會不利的政策,以輿論擊退該些政策,或至少逼使政府讓步。當然,我的終極願景,是即使香港沒有民主化,也能有足夠的良好公民,令社會民間能就不同的社會議題達成共識,令政府沒有不跟從的理由。愈多良好公民,對香港未來的施政更為有利。
我教書,是為了這些。
香港還有值得我奮鬥的未來嗎?
培育良好公民,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成果要在幾年甚至十幾年後才會出現。我教書,是因為我認為香港仍然有未來。民主化未竟全功也好,政府內讓部份文官引以為傲的理性仍會存在。
但是,昨天所發生的,卻令我非常質疑我的「理性政府」的假設。示威者被疑似黑勢力人士襲擊,警方卻未有盡力追捕,甚至把施襲者帶走後在其他街道或地鐵站放行。有示威者向在場警員求助,警員卻置之不理。網上其中一條片段更顯示,警員把襲擊人士帶走後企圖護送他上的士離開,在示威者包圍下才無奈地把他帶回警署。較夜的時間,還有示威者被警方以胡椒噴霧施襲。(對,是示威者,而非帶頭滋事的疑似黑勢力人士。)
警察公共關係科高級警司江敏強(我實在要把他的名字寫清楚,方便歷史的審判)還可以厚顏得說警方沒有政治立場。套用名主播伍家謙昨晚在Facebook的一句:「金鐘集會,87個催淚彈,拘捕89人;旺角衝突,清楚見到反集會人士動手,拘捕兩人。任數學再好,都無法理解這堆數字。」我會說,任何人都不能理解這種「政治中立」。
這個政府仍是有低度理性的嗎?回想過去一星期政府的小動作:在特首辦外以兩架載滿武器的警車尾隨救護車入內,完全漠視市民日後對救援車輛產生的不信任。政府要關閉政府總部,營造示威者阻礙公務員上班的形象,卻被我身邊一位在政總上班的朋友揭穿了:「駐守在東翼入口的示威者亦顯得十分禮讓,基本上員工進入政總仍是十分順利」。副消防總長梁偉雄稱有一宗在金鐘的救護服務延遲四十分鐘,隨後便被一名消防人員拆穿,其實是中環出發的救護車受警務督察阻截,隨後再被消防處指示由中環步行前往,反而是救護車主管自己決定乘坐地鐵前往事發地點。
我實在難以認同這仍是一個有最低限度的理性、對市民有基本重視的政府。反之,這只是一個為了政治利益而無所不用其極的政權。馬嶽教授前幾天寫了一篇題為「是時候換換書單了」的文章,內裡香港人可能要有「活在威權政治下的想像」:「不能假設政府(包括執法機關、公務員系統及其他機構)會公平地執行社會的遊戲規則……這種混雜威權體制下,很多東西都有兩套不同的遊戲規則。你不能假設你永遠可以借場地集會和遊行、永遠可以信賴警察嚴正執法、永遠假設你受法律保護,而不會成為法律打擊的對象。政治需要很容易凌駕法律和一切規則,於是社會上很多的規則可能都會在制訂或執行時被扭曲。」馬嶽教授可能不幸言中了。這種政府,為了自己的權力而不顧一切。市民的福祉,根本不是它的top priority。現在回想,從689無理否決HKTV的免費電視牌照申請,以至吳亮星不顧議會尊嚴強行表決新界東北發展前期撥款,或許已提示了這個管治階級根本已是糜爛不堪。
面對這種與民為敵的當權者,良好公民還能發揮他們的作用嗎?良好公民想盡辦法改善政府施政,但政治權力掌握作這種沒有道德的政府手中時,公民的參與還有意義嗎?我作為教師,是否就是要放棄培育學生成為良好公民?我作為教師,是否就是要教學生學習如何在這種政權下苟且偷安?
教書,是為了更美好的將來。但如斯的香港,還有一個值得我奮鬥的未來嗎?
寫於2014年十月四日清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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