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27日 星期三

阮穎嫻:長者兩蚊乘車優惠非德政

阮穎嫻﹕長者兩蚊乘車優惠非德政

【明報專訊】長者可以兩蚊任搭各種交通工具,照理怎說也是德政,老人家有優惠,納稅人又不介意埋單,梁振英指長者對計劃「有讚無彈」,誰會反對這個政策?反對者大概會被道德圍剿。可是,從經濟角度看,這是個設計拙劣的褔利政策,因為它扭曲人的行為,沒有尊重人的選擇,資源也不是用在最適合的地方。

津貼運用應由用者自行決定

長者兩蚊搭乘公共交通,與原價的差額由政府補貼。津貼局限了長者的選擇,有些長者未必很喜歡出街,比起搭車,他們可能更想飲餐靚早茶、買個靚橙,但要得到政府補貼,必須搭車。行動不便者或因健康問題不宜出門的長者,就享受不了這個優惠;為了享受優惠而增加邊際乘車次數,或者特意搭不必要的長途車不是好事。除非政府有強烈證據顯示老人多搭車對社會利大於弊,這個政策說不過去。

給予每月一筆過的津貼能保障消費者的選擇權。津貼如何運用應由用者自行決定,只有自己才知道自己的喜好,做什麼令自己最快樂、得益最大,限制津貼運用降低了津貼的效益。因此,與其用此方法資助長者每月平均40元的交通費,倒不如加生果金一百幾十蚊,讓老人家幫襯他們最想幫襯的商戶,做他們最想做的事,這樣想搭車的人自然會繼續搭車,不需要搭車的人也能享受資助。

不過政治上為了加幾十蚊而大費周章會被人話孤寒,用幾億搞個兩蚊優惠就能收買全港老人心,令自己民望上升,成本平又無人鬧,選舉時長者票又多,當然着數,也導致政府和政客樂於支持一些政治計算上有利但實際上未必對長者及社會整體最有利的政策。

政策扭曲市場衍生社會成本

撇除長者本身,此優惠政策對社會造成相當影響。這個津貼令交通工具盈利上升,變相是補貼企業。問題是為什麼只補貼這幾個企業呢?以前計劃只涵蓋港鐵、巴士和渡輪,未推行到小巴,最後連綠色小巴也涵蓋了,小巴公司的股價立刻上升(註一)。但電車因長者車費本身就很便宜,一直與張建宗商討都未被納入計劃(註二)。紅van又會不會嘈?如果衣食住行裏「行」有津貼,老人食品如奶粉又可以要求津貼嗎?除非可以證明增加使用某些服務和產品與社會整體利益相符,社會使用率比最佳情况為低,如平安鐘等才應該得到補貼,其他指定商戶指定行業的津貼是以褔利之名違反自由市場規則。

另外,長者因政策而增加乘車次數令交通資源沒有得到最好運用。首先,路線有平有貴,一般人想快的話會付貴一點搭快線,想平的話就搭慢線。由於長者快慢同價,這個分流作用對他們沒有效。有網民觀察說,很多公公婆婆坐過海巴士線,只搭一兩個站而且不過海,因為價格對他們來說一樣,所以有車就上,浪費了納稅人金錢,按車費比例津貼比較合理。
另一個問題是繁忙時間比以往多了乘客,雖然這只是局部地區的問題。交通工具在非繁忙時間有淨餘載客量,不是問題;可是繁忙時間車車爆滿,大家就要等多班,除非巴士港鐵公司多開班次。但繁忙時間問題是塞車,車廂本來就爆滿,交通樞紐負荷過重,加班根本不可行。有人提議限制優惠只在非繁忙時段使用。有了一個政策,因為其造成的界外效應,再多加限制,是架牀疊屋,將事情愈搞愈複雜,沒有解決問題。設計精良的政策貴在簡單有效且不會造成負面效果。

計劃擴展到小巴,情况更嚴重,因為小巴載客量小,有網民投訴長者可以兩蚊搭小巴後,排隊超過45分鐘,影響一般人生活,應該是來不及調整人手及班次之故。有說部分需求來自水貨商僱用長者運水貨以節省交通費。走水貨未必全是壞事,優惠鼓勵水貨商僱用長者,釋放勞動力。一般來說他們已找不到全職工作,或者不想做全職只想間中掙個錢,運水貨不需特別技能,比收集舊報紙掙得多,可以改善長者生活,又能增加香港GDP。可是,這也意味納稅人津貼水貨商走水貨。本來水貨商需要較高的交通成本,現在成本平了,走水貨的利潤也高了,多得納稅人資助。

要了解一個政策的利弊,不能只看政策的表面或目標,其帶來的間接影響可以非常之大。長者兩蚊乘車優惠雖有益處,但弊處也頗多,按乘車次數資助扭曲市場行為,若改為一筆過的津貼,讓長者花在他們喜愛的活動上,將更有助改善長者生活。

註一:〈長者2蚊乘小巴 進智公交炒起6%〉,《蘋果日報》,2015年1月14日
註二:〈政府研推長者免費乘車〉,《成報》,2015年1月27日

作者是港大經濟金融學院助理講師

2015年5月26日 星期二

葉健民:平衡利害,這個方案還是要不得

葉健民﹕平衡利害,這個方案還是要不得

【明報專訊】必須坦白承認,對於政改方案如何取捨,我確實曾思前想後,抉擇艱難,但最終,我還是無法說服自己,去接受這個方案。

我不能完全否認500多萬人有權最終決定特首寶座花落誰家這個改變的象徵意義,它也確實可能會令民意對政府施政有更大影響力。通過方案,也或許會有利於緩和中港之間緊張關係,為雙方創造一點空間冷靜一下頭腦,令下一輪的互動有較大的迴旋空間。我也不認同所謂「袋一世」的邏輯,因為不管中央怎樣說,政制發展歸根究柢是取決於她對香港形勢的判斷。假如政改得以通過,但港人仍堅持抗爭到底,天天衝擊政經秩序,令特區管治完全失效,中央也不得不對港人民主訴求有所回應,要考慮重新啟動五部曲。因此,「袋一世」會否成真,並不在於是否接受眼前方案,而是決定於我們自己是否真的在乎民主,願意付出多少代價去持續抗爭。

提委會民主化 是必須確立的原則

但儘管如此,這個方案確實有太多不足之處,令人無法接受。即使我們撇開感情因素,暫且忘記中央對港人30多年以來卑微的民主訴求那份冷漠和賤視,不把那份屈辱和挫敗感計算在內,我們也有充分的理由去拒絕這個方案。首先,長遠而言,這個方案並未為未來的進一步制度完善撒下種子,反之,它卻進一步鞏固了現有制度的不合理之處。務實的香港人,大概已再沒有什麼幻想要有公民提名,或者還會糾纏於人大8‧31決定。但假如特區政府一再強調這只是個起步,將來還可以有很多機會去完善制度,那麼,她便至低限度要提出日後如何可以進行改革,點出制度改變的路徑軌?,才能教人信服。提委會民主化,是箇中必須確立的原則。這當中可以有3種選擇:第一,擴大四大界別選民基礎,讓更多市民可以有權選出這1200名提委;第二,增加四大界別的社會涵蓋面,大幅增加各界別的組別數目,以提高其代表性;第三,把提委權力虛化,將如何決定提委手上的一票的抉擇權交還所屬界別選民,以界別內選民民意代替提委個人意願。具體做法,可以用法定形式要求各組別就應支持哪名已入閘的特首參選人進行選民意向投票,然後提委必須按照結果去運用手中一票。確立這些原則,可以令人對下一步如何走有一個較為清楚方向,明白到如何可以逐步完善制度。務實的港人不會奢望可以一步到位,但至少我們要知道改革軌?,讓我們可以有一個合理期望。不幸的是,特區政府早已把大閘關上,林鄭月娥一再強調只能按照目前的選委會運作方式,沒有多少改革空間。在這種情?下,所謂逐步完善的承諾,只予人信口開河的感覺,是一張全無根據的空頭支票。

通過方案 只會造成「三無」局面

但決定任何政治改革是否可取,最根本的問題還是這種制度改變是否真的能解決當前的政治問題,又或者它會否反過來把原來的危機進一步惡化。我們追求更民主開放的制度,不單純粹是因為對政治平等理想的嚮往,也還有一個更為現實的考慮,就是它能解決特區當前的管治危機。我們相信普選可以提高整個政府的公信力,也因此可以令施政更為市民接受,從而扭轉行政立法完全對立的局面,把香港重新引入善治之路。但不幸的是擺在眼前的這個方案,即使政府最終不知以何種方式取得足夠支持,得以通過方案,也始終無法令為數不少對民主理念有追求、對原則有堅持的市民心悅誠服。而各種民調亦一致地顯示出來,這個方案也根本無法令絕大部分市民欣然接受。在沒有足夠的民意力量去支持下,政府硬要通過方案,也只會即時激發更大矛盾,這也同時意味?政府也不會有相應的輿論力量,去制約那些對民主理想堅定不退讓,但又有心有力發動街頭抗爭的群眾。在這種情?下通過方案,只會造成一個「三無」局面:政府認受性無法提高,行政立法關係無法改善,政治張力只會有增無減。就是說,眼前的政治死局,完全不會因為政改通過而有根本性改變。

進一步而言,假如方案獲得通過,便表示泛民中有人在最後一刻支持了政府,泛民支持者的激烈情緒反應,勢所難免。在一片懲罰「叛徒」、「出賣民主」的呼聲高企之下,激進泛民在選戰之中必然會取得更大支持。就算這股力量未能成為泛民主力,但在議會中以至社運中的實力亦必然會大大提升,對現有政治秩序的衝擊也會更大,屆時議會是否還能維持正常運作也成疑問,而層出不窮有理無理的癱瘓政府動作,又只會更加無日無之。在這種情?之下,還期望可以有政治空間理智地探討特區內各種政策困難的解決辦法和冷靜地為中港矛盾尋求出路,只是完全不切實際的想像。這種局面,可能只是短暫性,因為群眾對這種抗爭方法未必會照單全收,而以雨傘運動後期的民情來看,市民也確實有其保守一面。但這種絕對會把香港推進死胡同的激進力量,如有機會得以進一步落地生根迅速擴散,往後要把它根除,恐怕只會事倍功半、困難重重。而這種局面,也會反過來強化中央那些傾向以強硬路線鬥爭為綱的治港主張,令兩地間的死結愈拉愈死,最終導致兩敗俱傷。

不如安心接受維持現狀

從這個意義上來看,即使政改以失敗告終,也並非壞事。擺在眼前的事實,是社會對應否接受這個方案並無共識,正反雙方也無法說服對方。所以與其勉強通過,又或者嘗試粗暴地去取得足夠票數過關,不如安心接受維持現狀,一動不如一靜。2016年的立法會選舉結果,也許會令我們更準確地看到民心所向。假如群眾真的如梁振英所言視否決政改的泛民為「民主殺手」、「歷史罪人」,寧願息事寧人,不要事事與中央抬槓,他們自然會如他所願用選票去把泛民vote out。倘若如此,建制派理應能取得立法會三分之二議席,往後便可以名正言順去通過任何方案。倘若如此,我們也只能認命。反之,假如市民能明辨是非堅持理想,決意追求無不合理限制的選舉,堅持要據理力爭應有權利,齊心合力走出來支持泛民,這樣勢必會令建制派在議會中的地位嚴重受挫。屆時,中央便好應明白到這些不倫不類、指鹿為馬的方案根本從未得民心,必須痛定思痛去接受一個事實,就是要根本地解決特區管治問題,只能大刀闊斧地進行民主改革,落實真真正正的一國兩制,高度自治。

面對眼前這個政治死局,與其盲衝亂撞,來個玉石俱焚,我情願再等一年,讓廣大市民可以用選票去清楚表達心中所想,共同決定香港應何去何從。

新力量網絡網址﹕http://www.facebook.com/synergynet.hk

作者是新力量網絡研究總監、香港城市大學公共政策學系教授

2015年5月18日 星期一

馬嶽:信任消失的未民主社會

馬嶽﹕信任消失的未民主社會

【明報專訊】英國大選結果對英國的傳統政治是很大挑戰。自由民主黨議席大幅流失,蘇格蘭民族黨崛興,傳統「兩黨半」體制受挑戰,亦反映傳統政黨未能回應人民的價值轉變,這將成為推動英國政黨改革的一次重要選舉。

對民主體制信心的下滑

自上世紀60年代,西方民主國家的人民對民選領袖、政府、議會、政黨的信心(confidence)持續下降。人民信心下降的原因很複雜:首先,隨着人民的教育水平和公民意識提升,對政府和公職人員的要求提高,不會盲目相信政治領袖。生活改善令「後物質主義者」增加,傳統政黨的綱領不能回應他們的訴求。而當傳媒和網絡發達,人民更清楚看到民選政府各種弊端,信心流失,加上不滿政黨層級化的參與,覺得政黨和議員不能真正代表民意,和民主的理想脫離愈遠,選擇用更直接的方式例如社會行動參與政治。

簡單點說,這是因為西方民主政體在社會進入後工業和高度發展階段後,人民意識提升,覺得民主體制的實踐和理想相差甚遠,令他們對正規的參與體制的信心下降。從民主角度這是正面現象,因為人民的民主要求提高,迫使政體提高民主素質以滿足他們。

未見其利先見其弊

香港是極少數有極發達的資訊、高教育水平和生活水平,但未有民主政制的後工業城市。香港的困難之處是:人民未真正體驗過民主政制的運作,但已經對民主的一些核心制度如議會和政黨失去信心。

非民主體制的信心

香港自1990年代政黨開始發展,由於政制發展停滯和各種制度設計刻意窒礙政黨發展,令政黨不能成熟及發展正常功能,但20多年下來人民卻會看清政黨的各種問題;例如發覺政黨中人道德水平不會比常人為高、政黨會出賣選民、政黨不一定實踐競選承諾等。這些在西方國家已是「常識」了,但西方人民知道民主制度運作,政黨仍是不可或缺,因為需要專業政黨組織政府,只是民間要加把勁直接參與和監察其運作而已。香港人則「未見其利先見其弊」,看不到議會和政黨最重要的組織政府功能,缺點看得一清二楚,對這些體制的信心自然更低。

香港多年的民調反映,市民對議會和政黨信任甚低,但對警察、法院、廉政公署、公務員體系的信心則甚高。港人對政府的信心一直並非建基於民主程序,而是某種專業理性的決策和執行模式,但近年的發展進一步惡化,這些一直頗受信任的體制的形象都迅速破損。這些都是行使公權力的最重要機構,是人民直接感受政府管治質素的渠道。

Pharr和Putnam的跨國研究反映,在成熟民主體制下人民因不滿政府和政治領袖表現而喪失信心(confidence),但社會信任(social trust)卻沒有降低,對維繫民主社會非常重要。人民自由結社是公民社會重要的基礎,因為人民透過結社來集體參與政治和集結資源,而互信則是組織結社的基要條件。公民社會理論指出社會資本(social capital)的重要性,而人與人間的連繫倚賴社會信任。如果社會環境令人民互不信任,很難組織成熟的公民社會。

香港人對政黨信心下降,把希望寄託在公民社會,但令人擔心的是公民社會近年的發展趨勢,亦在不斷的破壞社會信任(social trust)。近年社會內不同立場的群體互相攻訐,不乏肢體和語言暴力、人身攻擊,有不少人還是自言支持民主普選者,而往往攻擊同一陣營中人的兇狠程度,比攻擊另一陣營的有過之而無不及。整個社會彷彿充滿憎恨,而推動某些人作政治參與的,往往不是對某種理想社會的嚮往,而只是對某些群體或政治實體的憎恨。

公民社會的公民性

第三波民主化的經驗告訴我們:專制時期的公民社會發展水平,對民主化後民主政體是否能鞏固有很大幫助,原因之一是較成熟強大的公民社會有助監察政府,防止民選政治領袖濫權,原因之二是成熟的公民社會較能孕育求同存異的文化,有利在民主化後用民主及和平的方法解決社會和政治矛盾。

公民社會(civil society)除了是一個自行組織免受國家宰制的公共空間外,其概念還包括它應該是civil的,即以文明的方法共處和解決分歧。學者Whitehead便指出黑社會雖然本質上是民間自發,但由於用uncivil的方法解決問題,只能當成uncivil society。

台灣學者吳乃德在《百年追求:台灣民主運動的故事》一書的序中說:「民主運動是齣道德劇。」很多民主運動是靠表現道德力量感召群眾,喪失了道德力和civility便會流失支持。

專制帶來的憎恨

專制政府令人民憎恨政權及其追隨者,令不同政治傾向的人民互相憎恨(部分是因為沒有選舉機制去疏解矛盾)、令人民互相猜忌,猜測各人「是人是鬼」,以至令公民社會內出現嚴重分化,影響社會信任(social trust),對長遠建構民主社會相當不利。如果運動基礎不是某種良好社會的願景,而只是建基於憎恨,因而採用uncivil的方法,只會令社會信任處於低水平。縱使有一天憲制上建立了自由選舉制度,要重建社會信任不容易,也會損害民主的素質。

民主運動的弔詭是:你爭取民主時,是一併替反對民主的人爭取的,因為他們其實是人民的一部分,你不能把他們除掉。有一天香港有了真正民主政制,很多長年反對民主的人,還是要和支持民主而長年奮鬥的人一同在民主制度下生活,學習如何以民主方法調和各種矛盾。

最近的思考是:香港應該已錯過了全面民主化的最有利時機。香港如果跟台灣南韓般在1990年代走向全面民主,可能20多年後的今天,大家一樣會像台灣人般討厭主流政黨、擁抱素人政治,期望新力量挑戰傳統政黨。但香港的發展軌迹不同,未建立民主政體,對民主體制信心和社會信任便因各種因素被破壞,民主前路倍覺艱辛。

◆延伸閱讀
Susan Pharr and Robert Putnam eds., Disaffected Democracies: What's Troubling the Trilateral Countries? (Princeton: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2000).

2015年5月13日 星期三

敖恆宇:雨傘下的大學生

敖恆宇:雨傘下的大學生
【明報專訊】社會運動一般是指大型群眾集體行動,針對着特定的政治或社會議題,目的在推動、抗拒或廢止某種社會轉變。基於其本質複雜,要分析社會運動可以從不同的角度(例如政治、社會及心理)及不同層面(例如宏觀、群眾及個人)去進行。
無可置疑,雨傘運動是香港歷史上其中一場大型及最重要的社會運動。有別於其他的社會運動,它有着若干的特色,包括時間長、範圍廣、活動多元化及參與者自發性強。此外,它源於「佔中三子」所倡導的「讓愛與和平佔領中環運動」,但最後演化為由學生主導的街頭抗爭運動。參與的大、中學生人數以萬計,當中不少更是第一次接觸大型政治運動。大多數人認為雨傘運動始於去年928日,直至1215日警方在金鐘、銅鑼灣佔領區清場為止,歷時共79日。然而,從831日人大常委會就政改方案「落閘」起,學界不斷醞釀反對聲音,各大專院校學生會更早於9月初開始動員宣傳有關反對政改方案的活動。因此,從學生角度來看,雨傘運動的起步點是9月初,當中最觸目的是922日全港大專學生罷課大會,約有8000名師生於中文大學百萬大道集會。
筆者對於學生投入雨傘運動的情况深感興趣,在本年初與一些同事合作進行了一項研究,嘗試探討大學生參與運動的因由。我們設計了一份問卷,在中文大學校園內的各圖書館及宿舍,分發及收集意見,最終收回900多份,扣除非中大生及非本地生,筆者以640位本地學生為基礎去進行統計分析,結果逐步在本欄公布及討論。
由於雨傘運動持續多時,過程中亦有很多的變化,參與人數因而有波動。筆者粗略地將運動分為3個階段:第一階段從831人大常委會公布決議,至佔中三子在9月底正式宣布佔領運動啟動;第二階段由9月底全面佔領開始,至學聯10月下旬與政府對話;至於第三階段則由雙方對話後,至12月中警方在各處清場為止。



參與程度先升後跌
問卷內一共列出35項大學生參與雨傘運動的不同形式或活動,讓被訪者自行申報他們在不同階段的參與情况。表一列出當中部分活動有參與的被訪者的百分比。整體而言,中大學生在雨傘運動第一、二階段參與程度較高,有參與3項或以上的人數分別佔被訪者48%59%,但到了第三階段則急降至25%。而一項也無參與的學生則由第一、二階段分別佔22%20%,到第三階段大增至45%,顯示他們的參與程度先升後跌。
問卷內亦有直接的題目由大學生評估自己的參與程度高低。表二顯示他們在不同階段內參與情况,與前段的數據脗合,從第一階段開始,大學生在雨傘運動中參與增多,至第二階段達至高點,接着下滑。至於參與的地點,約有五成的被訪者指出他們主要留在金鐘,另有8%5.3%分別留在旺角和銅鑼灣,其餘的三成多沒有一個長駐的地方。
筆者亦嘗試將35項的參與項目及活動,根據性質去劃分為3種不同的參與形式。第一類屬於溫和、象徵式的,例如展示黃絲帶、游說別人支持運動等;第二類屬支援輔助,比第一類需要投放較多的時間,例如捐贈及運送物資、參與地區宣傳等;第三類則屬行動性強而高風險的,如參與「圍堵」及「反圍堵」行動、守護佔領區前線等。
電視媒體往往將運動最激烈的一幕呈現出來,而鏡頭捕捉下多半為青年人的臉孔,於是很多人覺得大學生行動一定很激進。然而研究發現(表三)被訪者以溫和象徵式的參與較為普遍,人數也較穩定。另一方面,分別有44%64%的大學生在第一及第二階段參與支援輔助性的活動,但到了第三階段該數字卻急跌至21%。值得注意,真正參與高風險的抗爭行動的大學生在第一、三階段都屬極少數,兩者分別只佔8%15%,第二階段的參與人數比率雖然超過三分之一,但他們主要是徹夜留守佔領區,而非激烈抗爭。有趣的是,筆者發現被訪者的性別對於在溫和象徵式及支援輔助性的參與形式,並無太大分別,女同學比男同學在人數上稍多。但男性參與高風險抗爭性項目較女性高出7%,例如參與「圍堵」及「反圍堵」行動的男女比例為21,守護佔領區前線為32。看來,性別角色對雨傘運動的參與形式還是有若干的影響。
(系列之一)

作者是中文大學管理學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