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20日 星期五

周基利:在職但仍貧窮的原因 及其扶貧策略

周基利﹕在職但仍貧窮的原因 及其扶貧策略

【明報專訊】12月1日參加了由爭取低收入家庭保障聯席舉辦的民間低收入補貼(低補)商討日,與會者都希望能夠擬定低補的具體方案,以便向政府爭取。根據立法會文件顯示,原來民間組織、非政府機構,以及政黨已經向政府提出超過10個具體方案了。另一方面,似乎政府亦有意在明年的施政報告中交代「低補」的詳細申領資格及補貼的金額。筆者希望提醒大家,假如在職貧窮是我們主要的扶貧對象,「低補」只不過是其中一個幫助他們脫貧的方法。要全面解決在職貧窮問題,我們必須明白在職仍然貧窮的原因。

(編按:「貧窮」與「低收入」是兩個不同的概念。「貧窮」是指家庭收入低於全港家庭收入中位數一半,其家庭成員全被列為「貧窮」,由於以家庭為單位,故即使有人月入豐厚但要照顧的家庭成員眾多,也有機會被列為「貧窮」。同理,即使收入很低但由於有其他家庭成員收入豐厚,也不會被列為「貧窮」。至於「低收入」則是以個人為單位,是指某人主要職業收入低於全港中位數的一半。)

原因一:工資太低

外國研究發現,在職貧窮其中一個主要原因便是工資太低。筆者分析2011年人口普查數據,在職貧窮人士之中有40%是低工資的(主要職業入息是低於其中位數的一半),但不是貧窮的在職人士之中亦有22%是低工資的。不過要留意的是:不是所有低工資的在職人士都是在職貧窮的,另一方面,亦不是所有在職貧窮人士是低工資的。前者是因為可能有其他家庭成員工作,後者是因為家中有多個長幼家人需要照顧。而且低工資未必是因為低學歷,因為有些有大專程度以上的婦女會因為照顧年幼子女而做半職或兼職工作,導致低工資。總括而言,低工資固然是引致在職貧窮的一個因素,但並不是唯一成因。

原因二:家庭只有一人有工作

除了低工資外,在職貧窮另外一個原因是家庭中只有一名在職人士。由於婦女參與勞動市場的百分比愈來愈大,雙職父母的比例亦愈來愈高,所以如果只有父(或母)親在外工作的話,他們在職貧窮的機會便會比雙職父母為高了。筆者利用2011年人口普查數據分析有15歲以下兒童的家庭中,了解父母工作情與在職貧窮的關係。結果發現在職貧窮人士住戶中,超過九成只有父或母親工作,雙職父母的比例少於一成。另一方面,在不是貧窮的在職人士住戶中,超過一半是雙職父母。一般而言,住戶中在職人士的數目愈多,在職貧窮的機會便會愈小了。筆者比較在職貧窮人士與不是貧窮的在職人士住戶中的工作人數,結果顯示,在職貧窮人士住戶中,有約八成只有一名在職人士,相反在不是貧窮的在職人士住戶中,有八成有兩名或以上的在職人士。所以家庭有超過一人有工作,確實是避免在職貧窮的方法。

原因三:家中有兒童或沒工作的長者

最後,假如家中有兒童或沒有工作的長者,亦會增加在職貧窮的風險。換句話說,住戶中兒童或沒有工作的長者數目愈多,在職貧窮的機會便愈大。筆者分析數據,亦發現在職貧窮人士住戶中有至少一名兒童的有三成七,但在不是貧窮的在職人士住戶中,只有約兩成九有一名或以上的兒童。同樣地,在職貧窮人士住戶中有至少一名長者的有兩成七,但在不是貧窮的在職人士住戶中,只有約一成六有一名或以上的長者。

既然在職貧窮主要有這三個原因,解決的方法亦應對症下藥。最低工資其實便是針對低工資的問題。雖然香港已推行了最低工資,但定期檢討及提高最低工資水平仍是減低在職貧窮的不二法門。對於在職人士數目的問題,最直接方法便是鼓勵更多雙職父母,這亦是人口政策諮詢文件中,鼓勵更多料理家務媽媽投入勞動市場的建議。提供優質及適切的託兒服務是其中一項有需要的配套措施。最後,低收入補貼便是令在職貧窮人士脫貧的方法,尤其他們有較多兒童及長者的家庭成員。

要全面幫助在職貧窮,便需要三管齊下,方能事半功倍,希望有關當局及民間的政策倡議者都能考慮筆者的建議。

作者是香港教育學院亞洲及政策研究學系教授


2013年12月18日 星期三

王卓祺:西方民主制度是靈丹妙藥還是興奮劑?

王卓祺﹕西方民主制度是靈丹妙藥還是興奮劑?


 【明報專訊】過去一段不短的日子,筆者有機會細覽有關民主的英語文獻,主要是西方學者所寫,以及觀察近幾年,例如阿拉伯之春的第4波民主化,以至鄰近國家新加坡及菲律賓等的民主化經驗,再作出思考。本文目的是在概念上弄清民主是怎樣的政治制度,它與政治認受性及良治(good governance)有沒有必然關係,然後再看西方民主制度面對的困境。

 筆者現職特區政府中策組全職顧問,但並未參與政改具體工作,讀者不可當本文是官方立場,但筆者希望透過討論,探索民主的功能及面對問題。

 西方民主實際是選票民主

 根據加拿大政治學者Daniel Bell的講法,民主的最低定義是國家的重要決策者由自由、公平具競爭性的選舉方式產生。美國政治學權威亨廷頓(Samuel Huntington)認為這種選舉要具備某種程度的言論、結社及新聞自由的條件,才能讓反對派候選人免於被報復情下對當權者作出批評,公平選舉才有可能出現。因此,西方不少學者把俄羅斯、新加坡、馬來西亞列為非自由的民主政體。更重要的民主政治元素是政府輪替,以顯彰公民有權用選票決定政治領袖的命運。

 就算是新加坡被西方傳媒及學者稱為非自由的民主制度,但它仍然有定期選舉,執政黨要透過選舉得到執政權。舉例說,近3次大選,新加坡人民行動黨得票分別由2001年75%,下跌至2006年66%及2011年60%。若人民行動黨繼續這種跌勢,可能再過兩屆大選便有機會被反對黨奪取政權。這種以在選舉投票箱的「多數決」制度可稱之為選票民主,因為最關鍵是選民用選票決定誰人/政黨執政。筆者不敢奪人之美,這個對西方民主制度的再界定原創於中策組首席顧問邵善波的想法,筆者只是借用。

 在文獻回顧期間,筆者有點驚訝,早於上世紀70年代,西方學者,如諾貝爾獎得主海耶克已有專論,這種多數人意願(majority will)的選票民主制度的問題,尤其是少數人如何騎劫整體社會利益。不過,海耶克亦指出,西方的代議政制民主,值得不少人甘冒生命危險爭取,就是因為它是人民對抗專權者的最後武器;他比喻選票民主代表的多數人意願好像是種防疫針,人民並不留意到它的功效。

 但若我們要減低選票民主的問題,一定要有系統性的制度配套措施,減少以保障個人及少數人權利為名,實際是製造民主失範。例如少數極端政客用議會的否決點(veto points)阻礙政府有效施政。美國最近的政府關門(據悉是歷史上第18次,並惹來美國是否已經是一個失敗國家〔failed state〕的議論)便是激進的茶黨騎劫共和黨權鬥的例證。當然,我們亦留意到美國民主黨在他們控制的參議院改變1975年以來的「拉布」(filibuster)規則。

 選票民主與認受性及良治沒有必然關係

 有些人認為有選票民主,政府便有認受性。從概念及歷史發展經驗來論證,結果發現這是沒有根據的。西方政治學的早期研究(如Seymour M. Lipset、Juan Linz)便是探索民主政府為何崩潰(breakdown)的問題。例如在兩次大戰期間歐洲大批民選政府倒台,回復專權以至獨裁政權。這個情在拉美尤其嚴重。甚至最近所謂第4波民主化的阿拉伯之春,埃及的第1次以選票產生的伊斯蘭兄弟會的民選政府,不及1年已被群眾上街抗議,並以軍事政變垮台。

 所謂選票民主便有認受性,是代議政制的邏輯缺陷——選舉程序並沒有帶來管治成效的必然性及認受性。而歷史上,中國及外國的皇權從來都有認受性。除非被統治者認為現存的政權無何救藥,寧冒包括殺頭、坐牢的風險,亦不接受統治政權的命令,當政者才有認受性危機。當然,這種講法是建基於一個信念或判斷,即認為政府已經沒有認受性。而認受性的界定是:即使政府有什麼缺陷或過失,它還是好過其他可能產生的選擇,因此它的指令得到遵守。若從這一個立見分曉的試金石看所謂認受性危機便會清楚不過,例如它的法律是否得到遵守及有沒有人進行推翻政府的行為,而這些活動的廣泛性都是證據。而最後是政府有沒有決心及能力用武力阻止反政府的行為。這是政治學ABC。很多情是政府施政有困難,如某一重要法案被議會否決,便被渲染為認受性危機;這是政治論述,並不一定符合現實。

 至於選票民主與良治更沒有必然性。亨廷頓早於1968年的專書,開章便指出民主政府與獨裁政府最明顯的分別不在政府方式,而是政府的管治質素,例如它們的領袖與公民能否有對公共利益的相同願景,以及相同的政治傳統及原則。即是說,政治制度最重要是建立共識。而每個政體有不同傳統及共識,並沒有所謂普及真理。最近幾年研究東亞的政治學者,包括史丹福大學的Larry Diamond便發現一個思念威權主義(nostalgia of authoritarianism)的現象。香港人熟悉的菲律賓便是一例。自從馬尼拉的中產階級於1986年推翻馬可斯獨裁政權後,實現選票民主,即公民可以透過投票箱(voting booth)選舉總統,政府的管治毫無寸進。曾幾何時,菲律賓與新加坡,以至香港有相差不多的生活水準,但今天的菲律賓卻要輸出具有大專教育學歷的傭工。有報道指出曾經對推翻馬可斯政權十分自豪的馬尼拉中產階級,今天的反思是菲律賓民主是太多了!

 民主與良治沒有必然關係例子不勝枚舉,尤其在全球化的背景下,選票民主的邏輯是難於克服推行要選民克制及犧牲短期利益的政策。當然,印度是選票民主大國,就算沒有全球化,亦沒有什麼良治的寶貴經驗!

 從理論來分析,選票政治不一定導致良治的根由是清楚不過。希臘哲學家柏拉圖的講法是民主比皇權或貴族政治,從功能主義角度來看都要低下,原因是它傾向減弱有管治能力專家的分量,而選出那些能夠引導未必能分辨複雜議題的民眾但訴諸公義的專家(今天我們稱之為政客)。從個人權利角度看,選票民主當然能夠使政府決策傾向民意一方,但若它作出不受民眾歡迎而其效果未必能夠在下次投票選舉代議士之前發生,政治領袖下台的機會十分大。因此,所謂民主政治或選票民主改善政府認受性及達至良治並沒有什麼必然性。

 西方選票民主面對的困境

 香港部分人熱中所謂普選的選票民主,但稍為覽閱西方政治學文獻,便會知道代議政制的選票民主實際毛病叢生。早於1975年,歐洲、美國及日本政治學者,包括亨廷頓在內,組成一個三方委員會(trilateral commission),寫了份名為「民主的危機」的報告。其中特別指出民主失範的問題。該報告認為原因是傳統制度,包括教會、學校、政黨及政府等權威的衰落,而另一方面是公民缺乏責任感現象冒起。這兩者加上一個愈來愈存有偏見的傳媒,更剝奪負責任政府有時間,以及社會的容忍及信任所賦予的空間,容許它做創新及負責任的工作。這些西方主流學者的警告,可以歸結為一個可實證的財政現象,就是顯示超載政府(overloaded government)的國家債務危機。美國今天的財政懸崖便是一例,由上世紀80年代30至40%的GDP增加至現今頂點的104%的GDP。但美國還可以加高借債上限,因為還有強美元的國際金融體系支撐。但過去兩年所謂「歐豬」五國歐債危機的衰敗格局便可實證選票民主的困局。

 美國學者Kupchan最近在美國外交事務(Foreign Affairs)期刊特別指出民主的抑鬱症(Malaise of Democracy),其斷症是全球化弱化西方政府應對選民訴求的能力。而背後是國際權力構造的改變──他指出全球經濟重心已由西方發達國家轉移到發展中國家,而在這個過程中深受其苦的中產階級及一般選民正需要政府的協助,但後者卻無能為力。Kupchan的分析有點偏差,西方的超載政府、不負責任選民及存有偏見傳媒的問題,在地大物博、人口稀少的加拿大及澳洲較為輕微,而西歐的德國及北歐的社會主義福利國家亦並未出現;當然這是相對而言。筆者初步的看法是,德國及北歐國家有較多負責任的公民,它們的文化傳統重視工作倫理(國際競爭力都在前列)社會責任(稅收最重,願意有較多的社會資源再分配以達到社會團結)。相反,以美國為例的自由經濟、較低政府介入社會分配的國家,社會分化及管治失效是在全球化的過程中貧富差距擴大及生活水平停滯不前的背景下發生。

 結論

 本文論證以選票主導社會發展的民主制度,並不是靈丹妙藥,可以解社會問題及政治紛爭。如果我們細心分析,尤其參考國際經驗及發展趨勢,選票民主可能是短暫的興奮劑,服過之後,問題還是繼續,還可能有更多後遺症!

 本文只是希望打開一個討論民主制度設計及功能的窗口,吸收歷史教訓及借鑑國際經驗,在香港邁向民主的過程中,享有後發優勢以避免選票民主的問題。

 作者為香港特區政府中央政策組顧問

2013年12月3日 星期二

馬嶽:民主就是不確定的遊戲

馬嶽﹕民主就是不確定的遊戲

【明報專訊】近幾個月來,我多有思考選舉制度下的提名安排問題。說來慚愧,我在大學教選舉研究經年,但我對有關不同提名辦法的學術研究所知不多。有朋友垂詢在政治學或選舉研究上,公民提名相對於其他提名辦法有何利弊影響,我也難以即時明確的答上來。
月前我和一位博士研究生作了一輪的文獻研究,仍然只能找到極少有關的學術研究,較多的是不同政黨用什麼黨內提名機制(例如初選、支部選舉還是黨團決定),會對選舉或議會帶來什麼影響。就不同提名辦法(例如政黨提名、公民提名、民選代表提名等)的政治影響,學術研究極少涉及。
為什麼要人提名?
我開始思考為什麼政治學的學術研究鮮有探究提名方法的影響。一個自然的推論是:有關安排沒有重大政治影響。政治學者沒發覺不同的提名要求,對選舉或政體運作有重要的影響。不少國家的總統選舉提名門檻通常都不高(例如公民提名可能只需不足1%的選民提名),地方首長選舉的提名規定通常更寬鬆,不同黨派要派員參選難度不大,提名方法沒有影響選舉過程和結果,於是研究的作用不大。
如果我們從參選是公民的基本權利出發,我們甚至可以質疑為什麼選舉需要提名。如果參選是我的基本權利,為什麼我要其他人同意我才可以實踐這基本權利呢?從實際政治操作的角度,這很容易理解:有基本的提名要求,目的是要確認候選人有某水平的公眾支持,不會是為了「博宣傳」或「攪局」而參選。於是民主政體中的提名門檻,某意義上像開會動議要有人和議一樣,精神應是凡有一定公眾支持的人便應可做到,目的不是要阻人參選,提名門檻不應過高或有不合理限制,不應成為公民體現參選權的限制。
為什麼要不讓人選?
香港政改的討論方向,卻一直與上述的民主制度精神背道而馳:一直都在討論哪些人不可以「入閘」,如何設計制度令某類人士不能進場等,這變相是一種「拒絕某些人的參選權」的安排,和國際人權公約中的不能因政見或其他出身背景而被剝奪選舉權的精神相違。
如果我們確認普選下的參選權是基本權利,不應該受不合理限制,則現在有關候選人數目的討論便很奇怪。李飛說應該討論讓多少行政長官候選人參選,並且強調「規定候選人數目不屬於不合理限制」,但現實是沒有民主制度會限制候選人的數目,規定只有N個人可以參選,第N+1個人就是「額滿見遺」了,因為這變成是限制某人的參選權和被選權。據說有人問過政制事務局長譚志源,世界上有什麼地方是限制候選人數目的,他的答案是「沒有」。如果這不是「不合理限制」,可以解釋為什麼世界上沒人這樣做嗎?
報名權不等於參選權
李飛講話後,傳媒和民主派似乎都着眼在公民提名有沒有被封殺上。我覺得這實在是把焦點放錯了。李飛談話的內容關鍵之一是提名委員會按選舉委員會四大界別組成,還要比例不變,即提名委員會仍只會偏重工商精英階層。關鍵之二是所謂「機構提名」和「集體意志」,即無論「民主程序」分多少階段,最後一定要提名委員會的整體通過。如果「集體意志」指「大多數決」,那麼提名委員會中的601人就可以完全控制所有選民選票上的名字了。第三當然是要限制候選人數目了。如果提名委員會訂下只能有5個特首候選人,就算第一階段可容納公民提名政黨提名搞個百花齊放,最後還是會來個10個揀5個,提名委員會操控了所有選民選票上的名字。李飛說符合《基本法》第44條的資格的便可以「向提名委員會爭取提名」,因而「被提名權、被選舉權沒有不合理限制」。對不起,這裏沒限制的只是「報名權」,報名權是不等於被選權的。如果報名的人的名字根本沒法出現在普選選票上,那「被選權」何在?
如果這就是中央現階段就提名制度的腹稿,我會有以下懷疑:
(1)如果某位候選人有相當的公眾支持(例如5萬個公民提名或者是一個有15%立法會直選選票的政黨支持),但提名委員會不予提名,這制度的公信力何在?
(2)在最後階段被篩走的候選人,其參選權和被選權變相被剝奪(「報名權」不是被選權),如何說得上是「沒有不合理限制」? 被篩走的有志參選者如果去司法覆核,官司誰輸誰贏我沒法知,搞它一兩個月,選舉也可能要擱置了,怎辦?
把不確定制度化
政治學大師祖禾斯基(Adam Przeworski)指出,民主化是一個把不確定制度化的過程(Institutionalization of uncertainty)。專制政體下,專政者大權獨攬喜怒無常,所有人都面對很大的不確定性。民主選舉的優點是沒有確定的贏家,因為在民主開放的社會中民意變幻無定,社會狀况時時變遷,但確定性來自遊戲的規則相對穩定和制度化,各人的基本權利受到保障。這邏輯和資本主義的自由市場一致:消費者心態和市場環境變幻無定,沒有人可以保證賺錢,但健全的市場體系遊戲規則相對穩定,大家可以在制度化的規則下持續的競逐權力和利潤。
這和中央對香港民主化的看法恰好相反:中央一直都是「目標為本」的,即制度設定要保證某種結果,例如「愛國愛港」人士出任行政長官,或「不愛國愛港」的人不會贏。民主制度的邏輯是有固定的遊戲規則供人競爭,但不保證結果;中央的想法卻是要保證結果,遊戲規則隨時可變,最重要是能達至政治目的。
大家不知道「不愛國愛港」的人的範圍有多大,但如果是包括所有泛民黨派,那就變成是代表大多數港人選票的政治力量了。如果制度目的是令「不愛國愛港」的人不能參選,那變相排拒了大多數民意,制度難言有公信力。民主選舉是有可能贏有可能輸的不確定遊戲,這才能引到很多人落場玩嘛。可以玩唔畀贏,邊個會玩呢?
人人都可以是王維基
在我思考這問題的過程中,免費電視發牌事件的魔魘,在我腦海中一直揮之不去。那劇本不是很熟悉嗎?有關方面就是要有一個機制,這個機制可以5揀4、3揀2,可以不讓一些他們信不過、不喜歡的人進場。劇本還包括一個真命天子、一個根本不會贏的對手,再加上兩個應該威脅不大的對手,真正有威脅的被摒諸門外,這就叫做引入了競爭和進步了。各位觀眾,明白了沒有?
那麼究竟誰是那些「信不過、不喜歡」的人呢?現在還說不準嘛。這要到時看看嘛。曾鈺成和林煥光這種在特區建制已經盤踞高位多時的人(也應該愛國愛港了吧),也可以因為說一番話而被黨的喉舌狠批,誰說得準呢?要的只是一個像行政會議的機制可以把王維基踢走嘛。這樣看,人人都可以是王維基了。
誰會投票呢?
足球比賽是有固定規則和球場範圍,但重點是比賽的不確定性,弱隊可以補時追和,頂級射手也可能單刀橫傳,有不確定性有贏有輸才會有人參與這遊戲嘛。
我疑惑的只是:如果這種「保證泛民冇得贏」的遊戲規則提出來,泛民陣營之中,除非有些人已作好退出政壇的準備,否則誰會投贊成票呢?又怎樣能拿到立法會三分之二票通過呢?

2013年10月29日 星期二

馬嶽:從埃及到香港 ——民主的實質和程序價值

馬嶽:從埃及到香港 ——民主的實質和程序價值

埃及

兩年多前,「阿拉伯之春」令全球支持民主的人大為振奮,某些多年的專制政權被人民運動推翻,打破了中東人回教徒不支持西方民主政制的迷思。但最近部分這些中東國家的民主發展並不順利,西方學者紛紛討論轉型期管治(transitional governance)的問題。特別是埃及的形勢出現大逆轉,民選的總統穆爾西被大規模示威及軍人逼下台,軍人控制局面後除了大幅鎮壓抗議的穆爾西支持者,帶來大量傷亡外,並大力打壓穆斯林兄弟會,最近更禁止穆斯林兄弟會公開活動。可以說,埃及短暫的民主窗口已經關上。

不少人在埃及的大規模衝突及民主逆轉後,便藉此提出對民主的質疑,例如質疑埃及民眾以群眾運動推翻專制,這種「激進」的手段不能帶來長治久安,又或者是那種「民主不能一蹴而就」的質疑,以至「普選非萬能論」等。從西方民主化理論的角度看,埃及的經驗是民主價值和民主制度如何鞏固的問題,反映了埃及人仍未內化民主的程序價值,但難以就此否定民主政制的價值。

 程序價值還是實質價值?

有些人支持民主,是因為相信民主的程序(procedural)價值,包括經由公平的選舉產生政府、政府權力受憲法制約、平等的人民政治權利受到重視、政府依憲法和法律程序運用權力、公民權利得到保障等。有些人支持民主,是因為相信民主的實質(substantial)價值,包括民主政制可以帶來更好的管治、更好的政策、令自己的生活可以改善,以至民主可以帶來法治或其他政治層面的改善等。

埃及民眾不滿穆巴拉克的管治,要求其下台並推行民主選舉,可以是同時相信民主的程序價值和實質價值,在支持民主普選時,亦希望和相信民主普選可以改善施政和生活。問題是當民主選舉產生的穆爾西政府表現不似他們預期,沒有帶來他們心目中的實質的(substantial)改善或好處時,他們是否選擇用符合民主程序的方法來更換政府。

政治學者會認為,只有人民相信民主的程序價值,才是真正認同民主政體的核心價值。因為部分民主政制可帶來的實質好處(substantial values),有時在其他政體下也可能落實,而且如果人民要的只是實質的利益,他們便容易接受以不民主或合法範圍以外(extra-legal)的渠道獲得這些利益,而選擇放棄民主原則或程序。

埃及的故事正是:埃及民眾可以接受以合法範圍以外(extra-legal)的渠道,包括援引軍方的支持趕穆爾西下台。軍人介入後示威民眾不單沒有抗議,反而額手稱慶。但當軍方大權在握,可以隨意鎮壓穆斯林兄弟會的抗議者、封閉其報紙,甚至禁止其公開活動,民主的程序價值便岌岌可危。如果人民只重視結果而不懂珍惜程序價值,到了軍方可以恣意侵犯結社自由時(穆巴拉克年代甚至未有禁絕穆斯林兄弟會),便完全不能保證民主社會了。

 台灣是鮮明對照

一個鮮明的對照是當年的台灣。陳水扁貪腐引來「天下圍攻」,但台灣民眾並沒有以暴力或憲法以外的手段趕陳水扁下台,而是用了成熟民主體制中的常用方法:在下次選舉中以選票令執政的民進黨下台,然後在陳水扁落任後,以司法程序將其繩之於法。(這裏當然有台灣總統制下的憲制局限:如果在國會制下是可以嘗試去用不信任動議的,但在台灣總統制下如果不能通過彈劾動議,總統又有在任免訴(immunity)的權利時,便只能等下次選舉了。)

從研究民主化的學者的角度看,台灣經此一役便已進入民主鞏固(democratic consolidation)的階段,因為台灣人民已經確認民主選舉是唯一更換公權力的手段,達至民主is the only game in town的階段。在2008年以後,民主作為和平地撤換統治者的制度,已經在台灣落地生根了。

「普選不是萬靈丹」論

另外一類質疑,就是所謂「普選不是萬靈丹」論,指出普選不能解決所有問題,例如不能幫助埃及解決深層次的社會矛盾,所以不要把民主看得這麼重要云云。其實任何這種「XX不是萬靈丹」的說法,差不多沒有認知意義。沒有認知意義的語句(包括恆真句),有時是很難駁斥的,很多人都看不到明顯的問題(因為太對了嘛)。普選能不能解決香港所有問題?當然不能!因為世界上沒有一樣東西是可以「解決所有問題」的!但這並不代表這不是好東西,不值得爭取。信某個神也不會替你「解決所有問題」吧?那為什麼傳道呢?

這情况正如某人生了病去求醫,醫生作出診斷後建議他吃某種藥,然後這人問醫生:「你的診斷是否一定對?這種藥是不是能保證醫好我的病?是不是所有病都可以醫好?」或者甚至問:「你能不能保證我吃了藥就不會病?以後就不會病?不然的話我就不會吃這藥。」我不知道有醫德的醫生對着這種「有病」的病人可以怎樣做(沒醫德的很簡單:由他不吃藥算了)。

回到香港的實際情况,從香港種種文化和價值現象顯示,香港會出現埃及的亂局的可能性極低。香港人對秩序、和平和程序理性已經達到一個迷信與迷戀的程度,在街講一句粗口都要出重案組。有次開會跟縱橫世界各地研究民主化經驗的Larry Diamond談起,他說他覺得他沒見過一個城市比香港更適合推行民主(大意),因為香港人極其平和文明理性,而且香港沒有主要的宗教種族分歧,要以民主政制控制社會衝突相對容易。

 愈早落實愈易適應

埃及給香港的重要啟示之一,是像Dankwart Rustow在他1970年的經典文章所言,建立民主政制是需要一段頗長的時間各方適應(habituation),學習用民主程序去解決社會各項矛盾的。從這個角度看,民主政制落實愈早愈好,因為要各類社會政治力量學習如何創制及在民主政制下解決各項問題和社會矛盾,是要不斷嘗試的。拖延制度改革,付出的代價便會愈大愈多,對香港的發展的影響亦會愈大。

 ◆延伸閱讀

1. Dankwart Rustow, “Transitions to Democracy: Towards a Dynamic Model," Comparative Politics (April 1970), pp.337-363.

2. Larry Diamond and Leonardo Morlino eds., Assessing the Quality of Democracy (Baltimore: The Johns Hopkins University Press, 2005).

原文載於明報觀點版

2013年9月21日 星期六

張超雄:新移民太多令房屋土地不足?

星島日報 2013-09-12 A16 | 每日雜誌 | 工字出頭 | By 張超雄   

較早前我因為退出由譚凱邦和范國威發起的「換特首、抗融合」聲明而引起小風波。我同意聲明的部分內容,但對於聲明把香港的房屋問題歸咎於新移民,指他們的數目太多,並要以「源頭減人」的方式針對房屋問題的核心,我實在不能同意。消息傳出後引起一些網上討論,不少活躍於社運的朋友互相批評,對於新移民與目前香港面對的困境的關係,各有不同分析。 最近政府發表長遠房屋策略諮詢文件,表示未來十年房屋需要達四十七萬單位;發展局局長陳茂波在網誌撰文表示土地供應不足,面對大量房屋需要下,要考慮發展郊野公園,進一步引起土地資源不足而要限制新移民人口的爭議。 特首上任前後說法有異   首先,香港的土地是否不足?梁振英作為產業測量師,一早提供了專業答案:他在競選政綱中指出:「香港並不缺乏土地,只缺乏長遠規劃」。他還說明:「香港的土地利用率偏低。目前所有公私營住宅只佔全港百分之六點九的土地,商業用地佔百分之零點四,工業用地佔百分之二點三,農業用地佔百分之六點一,市區及郊野公園以外,全港仍有大量未開發土地。」究竟是甚麼土地?他再具體說明:應「盡快檢討政府的中、短期規劃。考慮將空置的政府用地、廢棄的政府建築、短期租約用地、鄉郊和工業用地,在基建配套許可下,更改土地用途,興建房屋……」。究竟香港是否缺乏土地興建房屋,還是梁振英上任後沒有盡力開發土地?   

梁振英上任前後對本港土地供應和運用有兩種完全不同的態度;上任前指出有大量未開發土地,上任後卻通過陳茂波解釋大量官地因位處斜坡或過於零散而不能用。 除較早前建議大幅填海外,陳茂波還要打郊野公園主意,民間卻不斷指出有數千甚至近萬公頃的土地可以運用,政府與民間就可運用土地的事實說法截然不同。就此,政府實有責任把全港土地資料透明化,並重新整理好土地用途的資料(包括大量在新界的停車場、貨櫃場等棕地和被荒廢的農地和工業地等),讓公眾一目了然,以便能進行理性討論。   

此外,香港的房屋問題,是否源於新移民太多?香港過去十五年(一九九六至二○一一)的人口增長率平均每年是百分之零點六三。與幾個城市同期的人口增長率比較:多倫多(百分之零點六一)、紐約(百分之零點七六)、新加坡(百分之二點三三);或與內地的城市比較(二○○○至二○一○年):香港(百分之零點五三)、上海(百分之三點四四)、廣州(百分之二點四八),我們的人口增長並不特別快。在可持續發展的大原則下,究竟香港的土地及其他資源,是否不能承擔目前已經偏低的人口增長?這是一個複雜而嚴肅的問題,也是由林鄭月娥領導的人口政策督導委員會要回答的問題。可是,委員會成立至今,仍未有就此核心問題提供任何資訊或討論,反而最有興趣去增加低技術工人的供應,包括輸入外勞。 房屋單位比住戶多21萬   

對於未來人口增加預測,多年來統計處的數字都是偏高的。新界東北發展計畫就是根據高估了的人口增長而規劃出來。根據統計處最近的修正,當年錯估人口增長速度的時差達十年!也就是說,整個發展計畫根本沒有逼切性。還有一點要指出:香港目前有約二百三十九萬住戶,但房屋單位卻有二百六十萬個。即房屋單位比住戶數目多出約二十一萬。究竟香港的房屋及土地不足的現象,是供應還是分配問題?   

目前,每天有一百五十個單程證來港的新移民,差不多全是家庭團聚。他們都是香港人的家人,我們絕對不應該把香港房屋不足的問題,簡單地歸咎於他們。把新移民放在香港人的對立面,不但危險,還有機會引發仇恨和社會分化。更重要是,我們忽視了問題的核心,讓真正的罪魁禍首逃之夭夭,卻把問題怪罪於另一弱勢社群。這正是既得利益者樂見的悲劇。 張超雄 立法會議員 香港理工大學應用社會科學系講師 

2013年9月19日 星期四

蔡子強:比例代表制漢狄法

【明報專訊】周一,澳門立法會直選結果揭盅,最讓人矚目的是,擁有賭業背景的陳明金,一張名單獨取3個議席,成了1988年後選舉制度改變後的首次*。

澳門今次直選,14個議席分佈如下:一張名單取得三席,三張名單取得兩席,五張名單取得一席。單席名單取得議席的數目少於總議席數的一半,與香港的情可謂截然不同。

2012年,香港立法會選舉破天荒首次出現沒有任何一張名單可以取得多過一個議席的局面,展望未來,如果制度不變,這種單席名單,大有可能就是往後香港的選舉格局。

同是採取比例代表制,為何港澳兩地的選舉格局如此不同﹖在澳門,大黨以單一名單參選仍有一線生機,相反,在香港,大黨如此做無疑是自掘墳墓(如公民黨)。要解釋這種差異,得從兩地不同的計票方程式說起。

其實,比例代表制有不同的計票方程式,同一政黨在同一得票之情下,其所得議席可以因應採用不同計票方式而有所出入。現時在世界各地應用之
比例代表制計票方程式,主要有4種,包括以「政團名單」作為參選單位基礎的漢狄法(d' Hondt method)、聖拉格法(Sainte-Lague method)、最大餘額法(largest remainder method),以及「個人」作為參選單位基礎的單一可轉移票制(single transferable vote, STV)。

在這4者之中,香港採用的是最大餘額法,也是對大黨最不利的一種計票方式,大黨要在參選名單中贏得一席以上,可謂十分困難,因此近年政黨如民主黨和民建聯,都先後分拆名單參選以扭轉劣勢。

究竟最大餘額法是如何計票的呢?

在最大餘額法下,先定下一個「當選基數」,然後把每份參選名單與此對照,名單中排名第一的候選人,便可獲分配該組總得選票的全部,第二候選人則獲分配總票數減去一倍於當選基數選票剩下來的餘額,至於第三候選人,他又可以獲得分配總票數減去兩倍於當選基數選票後的餘額,餘此類推。最後,檢視所有參選名單,按各候選人所獲分配選票再行分配議席。香港採用的「當選基數」是所謂黑爾基數(Hare Quota)法,那是把選區的有效票總數,除以選區議席總數。

那麼漢狄法又如何計票呢?

那得首先從什麼是「漢狄法」說起。話說,1899年,比利時採用了當地數學家Victor d' Hondt設計的漢狄法,率先在選舉中實行比例代表制,漢狄法也因此成了比例代表制的始祖。在漢狄法下,候選人須自行組合成參選名單,選民則只能投票選擇其中一組,每份參選名單排名第一的候選人,便可獲分配該組總得選票的全部,第二候選人則獲一半,第三獲三分之一,第四獲四分之一,餘此類推。

但在澳門的所謂「改良漢狄法」下,做法便有所不同,每份參選名單排名第一的候選人,可獲分配該組全部總得票,第二候選人則獲一半,這與前述原本的漢狄法無異,關鍵分別在是在第三、第四,以及後面的參選人。在改良漢狄法下,第三卻只獲四分一,第四則是八分一,餘此類推。因此一張名單要贏得第三或往後的議席,可謂十分困難,因此也說是一個用來限制大政團發展的制度。

如果拿澳門的改良漢狄法與香港的最大餘額法比較,在議席分配結果上,最關鍵的分別,就是在澳門,參選名單拿第二席較為容易;相反,在香港,則已經十分困難。

表一列出如果香港採用改良漢狄法和漢狄法計票的話,那麼議席的分配結果,那麼大黨分拆名單參選的誘因將大減,取得兩席的參選名單數目將大增,選舉的結果和格局將沒有那麼肢離破碎。


表二則列出如果澳門採用港式最大餘額法計票的話,那麼議席的分配結果,取得兩席的參選名單數目將略減,整體議席分配的改變幅度沒有香港般顯著。

如無意外,在明年第一季,香港將展開政改諮詢,估計焦點將集中在行政長官的普選方法上,但其實對香港政黨發展影響更為深遠的,卻是立法會的選舉制度。就算比例代表制不變,採用最大餘額法,還是漢狄法,又或者澳門的改良漢狄法,對選舉結果和政黨的生存和發展都會有立竿見影的效果,究竟是促進政黨整合,還是鼓勵小黨林立,都與此有直接關係,而且討論層次更加複雜和技術性。

即使不動前述的計票方式,而改為調整選區的大小,以及選區的劃界,一樣可以起到類似的效果,這點稍後再談。

*話說1988年,澳門民生派政治明星何思謙如日方中,在直選中也是一張名單獨取3個議席,震動澳葡政府及當地傳統陣營(即香港親中陣營),結果在兩面夾擊下,選舉制度遭改動,成了今天的改良漢狄法,加大一張名單取得3席的難度。

蔡子強

中文大學政治與行政學系高級講師

2013年9月10日 星期二

葉兆輝:污名化(Stigma)— 防止自殺之重大阻礙

葉兆輝﹕污名化(Stigma)——防止自殺之重大阻礙

【明報專訊】今年的9月10日是世界防止自殺日第11周年。國際防止自殺協會(The 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for Suicide Prevention, IASP)與世界衛生組織將今年之主題確定為「污名化——防止自殺之重大阻礙」。根據世界衛生組織報告以及其他最新的疾病負擔統計報告顯示,自殺為高收入國家的重要公共衛生議題,並且是中、低收入國家日趨重要的問題。每年全世界約有100萬人死於自殺,相當於每40秒就有一人死於自殺,每年因自殺死亡的人數超過他殺加上戰爭的死亡人數。這些數字尚未納入企圖自殺的人數,企圖自殺的發生率比自殺死亡高得多,涉及人數相當多。尤其在年輕族群中,自殺是最主要死因之一,香港本地年輕人的自殺率近年有顯著上升。

大多數自殺身亡者都曾患有精神疾病。最新的預估數字顯示,在未來的20年內,精神疾病將會佔全球疾病負擔的25%,將成為全球最重要的致病因素,其重要性甚至遠大於癌症及心臟病。然而大部分自殺身亡且患有精神疾病者,在死亡之前都未曾接受治療,也沒有獲得社會資源之協助。這可能源自精神照護資源的匱乏,也可能因為有些精神疾病患者受污名化困擾,不願意接受幫助。

大眾對精神科疾病或自殺行為了解不足

深植於許多社會的污名化現象成因複雜。其中一個重要因素是大眾對精神科疾病或是自殺行為的了解不足,也就是無知所致(ignorant)。要處理這一類的污名化,可以針對特定族群(例如不同年齡層、教育程度族群、不同宗教信仰團體),舉辦社區教育課程,增進不同族群對精神疾病以及自殺行為的了解,並促進受精神疾病困擾的人士尋求醫療協助。港大防止自殺研究中心的研究指出,本港自殺身亡者當中只有25%的人曾經在自殺前向醫療或社福系統求助。不求助最常見的原因是對這些服務缺乏認識、因公立系統漫長的等待而放棄、無法負擔昂貴私人精神醫療服務,或者是不認為這些服務會對他們有幫助。

負面的態度

然而,透過促進大眾對精神科疾病/自殺行為的了解還不足以對抗污名化的現象。我們的社會仍普遍對精神科疾病或有自殺行為者持有負面的態度,也就是偏見(prejudice)。這種深植於心中的偏見即使透過教育也經常難以改變,甚至許多醫療人員處理精神疾病患者或企圖自殺者時也會感到不自在。這些態度可能造成專業人員無法即時提供適當的照護和支持。想要改變這種偏見,需要長期的努力以改變社會中潛藏的文化價值觀,同時也要修正醫療體系內對於精神疾病患者之基本態度。防止自殺研究中心已與本地醫院及非政府組織合作,以一些創新的方案來改善自傷行為住院病人的跟進治療。

污名化的根源其實是一種歧視(discrimination)。因為歧視,往往導致我們這個社會使用不適當或不合法的方式來限制精神疾病患者或企圖自殺者的自由。這種對自由的限制可能體現在個人、社區或機構等各種層面,一個最極端的例子便是目前一些國家仍視自殺為一種犯罪行為。歧視會影響精神疾病患者或自殺者尋求專業協助的動機,也讓他們接受治療後重返社會的路途困難重重。香港於1960年代修法後已對自殺行為除罪化,但是在職場及社區中仍常見對精神疾病患者或企圖自殺者的歧視。

在政府或行政單位層級上,精神疾病與自殺的污名化嚴重影響資源分配。無論在高收入或中、低收入國家中,對精神疾病患者或自殺行為污名化的情形都普遍存在。一個最明顯的證據便是即使精神疾病與自殺對社會的整體健康有舉足輕重的影響,但眾多國家對此問題投入的醫療和社會福利資源卻十分有限。再者,因為社會、政府、國際贊助單位都對支持這個領域的公共衛生團體欠缺相應的興趣,募款便格外困難;精神疾病與自殺的污名化是令資源投放失衡的重要原因。

污名化根源 其實是一種歧視

單純以公眾教育的方法來消除大眾對於精神科疾病和自殺的污名化現象成效有限。因此需要有創新的方法,例如針對不同族群有針對性的措施,也可利用新興的社交網站或其他創新的網絡媒介來開發新的去污名化措施。儘管破除污名是項既困難又複雜的工作,為了改善精神疾病患者以及企圖自殺者的生活品質,減輕自殺加諸家庭與社會的負擔,無論是個人、組織或政府都責無旁貸。我們必須正視並挑戰污名的問題,否則污名化仍會持續成為治療精神疾病及防止自殺的重大阻礙。

每年9月的世界防止自殺日提供我們一個特別的機會,重新聚集我們的能量來面對這個根本的問題。我們需要集結各方力量,以科學的態度、創新的方法,長期一致地面對、處理污名化之議題。

國際防止自殺協會今年首度主導世界防止自殺日的核心活動,並會匯整世界各地舉辦的活動,目的在於喚醒全球防止自殺的意識,並減少對自殺的污名化。藉由這樣的努力,我們可以改善現狀,讓這世界更美好。

作者是國際防止自殺協會副會長,2013年世界防止自殺日召集人,香港大學防止自殺研究中心總監。

2013年6月20日 星期四

林緻茵:政治就是利益?──政治是甚麼

早前《評台》收錄文德彬的文章,評論早前陳雲與碧樺依的對談,身為對談的主持人之一,筆者非常感謝他的回應,他亦似乎比陳雲本人更清楚闡述《城邦論》的主要論點。
文先生認為陳雲所提出的本土利益是政治宣言,城邦論是政治論述,我們難以用學術角度來證明其邏輯對錯。他繼而指本土利益的基礎為眾人皆自私:「如果指出自私是錯誤的話,那麼『政治』這兩個字恐怕已在世上消失得一乾二淨。既然政治活生生就在你我以至所有世人身邊,以邏輯對錯來看待政治根本是捉錯用神。」
於是,文先生指碧樺依因為不熟政治,她以普世價值回應陳雲的現實政治時論點便顯得蒼白無力。除了對碧樺依的批評外,他亦認為主持人在訂題上出了問題,以至兩位嘉賓有自說自話之感。就此,筆者有幾項回應:
1 . 文先生對政治的理解,讓筆者聯想起初讀政治學時,身邊的人都不約而同地指「政治非常黑暗」,他們可能受到電視劇和香港政壇泥漿摔角影響,以為「政治學」是純粹形容人與人勾心鬥角的過程的學科。如果政治是不必講邏輯對錯,政治利益可以等同眾人皆自私,那政治無疑是黑暗的。抱持這種「我懂得政治」的態度,卻將政治簡單等同敵我利益之爭,失之毫釐,謬以千里,犯下了把政治中的「實然」當作「應然」的錯誤,也無助將政治討論和社會運動推向更高層次。
又,如果政治學關心的只是權鬥,那我們去看《金枝慾孽》好了,為何要花四年或更多的時間研究政治?還記得第一天上政治學ABC時,政治系的同學已經要回答兩個問題:「政治」是甚麼?政治學處理的是哪些問題?
2. 政治的闡釋向來充滿爭議,加上政治的內涵隨著時代變化,我們確實難以為它下一個無庸爭辯的定義;然而,政治必然牽涉一個概念:權力。這個概念演化出一連串問題:權力的來源、如何分配權力、如何行使權力、權力的正當性(legitimacy)、行使權力的最終目的是甚麼,會帶來甚麼影響等等。舉例說,在自由民主制度之下,人民透過選舉產生民意代表,並以法治制約民意代表的權力,同時保障少數人的利益,藉以體現平等和自主等內在價值(intrinsic values)。即使中國古代的君主專制屬人治,權力的行使與現代民主制度相距甚遠,君主專制之下仍然有衡量政治生活的最高標準──道德。所謂「政者,正也」,意思是政治是群眾之事,掌權的人應當行為端正,部屬和人民才會以此為榜樣,不會逾矩。相反,如果政治是一群人以權力壓倒另一群人以取得私利的話,那只是恃強凌弱、以眾暴寡、相互傾軋的行為,只配以「暴政」來形容。
3. 至於政治學的處理的問題,可以分為兩類,一類是說明性 (Interpretive),另一類是規範性(Normative)的討論。前者包括文先生最在意的問題,即現實政治──我們透過不同的假設、方法和角度,觀察並分析政治實際上是如何操作;後者則透過邏輯思辨探討最高的道德標準,並思考如何在現實生活中應用這些標準,再根據這些標準設計出相應的政治制度。
也許有人會說,平等也好,道德也罷,這些價值都過於理想,我們面對的是步步進逼的中共政權,以及中港融合所帶來的實際問題,政治理想(political ideal)與我們何干?美國政哲學家羅爾斯(John Rawls)在其著作《正義論》(A theory of Justice)中所提出的「理想論」(ideal theory)與「非理想論」(non-ideal theory),正好回應某些人對政治理想的誤解。簡單而言,理想論建基於以下假設:個人具備道德批判的能力、他們願意配合任何經過公平商議而得出的道德準則、有基本良好秩序的社會等等。換句話說,理想論處理的問題是,在較少限制(constraints)的情況之下,我們認為政治秩序「應該」是怎樣。然而,現實的政治環境有相當多的限制,這裡有兩個可能性:
(1) 現實環境具有實行理想的條件,換言之,不理想的狀況只是過渡性質;
(2) 現實環境不具備實行理想的條件,我們只能退而求其次,以理想為方向和目標,讓現實與之更接近。
這種同時將理想和現實納入考量的範圍,在眾多制肘的現實生活中,以理想為尺,尋找折衷的方法,從而改善現實生活的理論,就稱為非理想論。因此,所謂的現實和理想並非悖論:這些理想是基本的道德準則,是我們在現實生活中判斷是非對錯的憑藉。而羅爾斯也指出,理想與現實同樣重要:我們必須將兩者結合起來,以一套合理的理想,加上一套可行的非理想論,社會才可以逐步向前走。從以上的討論可見,使用「現實政治」一詞絕非陳雲的專利,因為政治哲學中的非理想論是以一套說得過去的(justifiable)政治理想為基礎,亦已經將現實情況納入考量範圍之內。
再說,現實中的政治博弈也不是毫無倫理可言。就此,我們可參考德國政治和社會學家韋伯(Max Weber)的論文《政治作為一種職業》(Politik als Beruf)中的兩種倫理。韋伯認為政治既是純粹的權力活動,政治家所恪守的道德倫理必然有別於聖人(在論文中,他引述《聖經》的山中寶訓,說明何謂崇高的道德標準:耶穌認為,有惡人打你的右臉,你也要將另一邊臉頰轉過來讓他打,意指有人試圖惹起打鬥或爭論也好,報復仍是不對的)。韋伯指政治沒有聖人參與的空間,不講高尚情操,這點陳雲和文先生也許會認同;然而,政治家卻非沒有操守可言。韋伯認為政治家的倫理在於(1)道德與政治目標的權衡 (proportion),(2)負責任 (responsibility),(3)他對職業的熱情 (passion),(4)他能夠將情緒好惡與實際目標區隔 (Distance)。
舉例說,若訴諸族群矛盾乃絕非得已的手段,我們亦需要論證為何這是必須的手段,這種手段會帶來甚麼負面影響,它如何達致「自治」等等。另外,我們還需要思考「自治」的價值是甚麼?是否任何一種形式的「自治」都是好的?如果不是,哪一種比較好呢?為什麼?
4. 就陳雲在現實政治上的取態,碧樺依提出了一個非常合理的質疑:將政治降格為利益鬥爭,他口中的政治只會步入窮途末路。正如碧樺依在對談中所說,蠅頭小利不難滿足,政府可以逐一撃破,滿足的人不會繼續留下來爭取民主,長此下去,香港並不會走上自治之路。在理想和現實脫鉤的情況下,香港某些社會行動的確有淪為利益鬥爭之勢,這不但抺滅了市民的公義自覺,亦正好中了中共在港統戰工作、利益輸送的下懷。香港向一個擅長權鬥、掌握強大經濟和軍事的政權爭取自治時,竟然以訴諸物質利益的論述作為本錢,敢問這種現實政治又有多現實? 文先生似乎誤會了碧樺依的立場,她並非反對本土優先,更沒有將維護利益視為錯誤的行為。她希望帶出的是本土利益和普世價值的關係──本土利益不受政策保護,是香港的政治制度欠缺民主參與之故。因此,在論述和策略上,我們不應該止於維護物質利益,而是將重點放在爭取民主之上。
值得一提的是,陳雲原本不欠政治理想。他在《城邦論》中痛斥共產黨推延普選、鎮壓香港異見、放任地產霸權、肆意釋法、破壞中國文化等等,正正因為他心目有一套判斷的標準──民主、自由、平等、公義、精神文明等,都是他認為值得追求的價值。說政治沒有理想,只是出於自私之心,也有違陳雲提出《城邦論》的原意。可惜,他在對談裡,而至在其他場合回應質詢時,都太著重口舌之爭,繼而走向偏鋒,令不少人忽略他的政治理想。文先生指政治宣言和論述無須經過論證,筆者亦難以苟同。這種「無須爭辯,只管相信」的態度,只會讓更多人依賴權威,無助啟發(enlighten)他們運用自己的理智,進行獨立思考。
至於《評台》為何找看似不「對口」的碧樺依與陳雲對談,正與上文的道理相通。對抗中共,並建立城邦自治,必然牽涉如何界定社群,以及如何處理社群成員關係等問題。換言之,陳雲認為中共的治港手段不可取,他期望以城邦的形式建立新的政治秩序,那這種秩序是甚麼?我們只見陳雲大談中華文化,卻未見他交代自己對少數族裔的看法,於是以此為對談的切入點。尤其,他在《遺民論》裡已經開始談到如何以中華文化解殖;復興中華文化的同時,香港城邦如何包容其他文化,這個問題陳雲遲早要處理。可惜,我們在對談中得到的答案是:為了對抗中央,少數族裔必須暫時屈從;香港實行自治後,主流利益將作為政策的最終依歸,少數族裔則被排拒於政治秩序之外。我們亦在文中指出,這種漠視少數族裔利益的論述形同變相壓迫,和中共的文化霸權相比(例如它企圖以多數人使用的簡體字取代少數人使用的繁體字),只是五十步笑百步而已。
5. 最後,文先生質疑主持為了省時省力,只刊登經過編輯的版本,整個對談的內容卻欠奉。就筆者經驗所得,重新編輯對話內容,比起直接上傳文字記錄花更多功夫。筆者希望透過整理對話內容,強調對談的重點。在陳雲和碧樺依同意之下,我們也不介意公開足本Director’s Cut,讓讀者自行判斷孰是孰非。最後,筆者再一次感謝文先生認真的回覆,他的意見啟發了更多公共討論,這亦是筆者參與籌劃《公共對談》的目的。

曾榮光:教育均等、公平與公義的考慮 —直資學校政策現象的釐清

曾榮光﹕教育均等、公平與公義的考慮  ——直資學校政策現象的釐清


【明報專訊】隨聖士提反女校轉直資的爭議,直接資助計劃這個實施了22年的教育政策,又一次引起公眾的關注,教育及輿論界的討論,以至現任及前任教育局問責官員的公開發表意見(註1)。然而在眾多官家的「政策修辭以至巧語」(policy rhetoric)氛圍下,我們見證到的卻不是愈辯愈明的政策真相,而是愈說愈糊塗的政策現象(policy phenomenon)。直資學校究竟是指每年學費「最貴十幾萬」的學校,抑或是不收取任何學費的學校(見註1(a));是滿足「外國人來港工作的子女」及「富家子弟」的需求(demands),抑或是「專責照顧南亞裔學生」的學校(見註1(b))?作為從事香港教育政策研究的一分子,我想重提我對這個政策現象的一些管見(註2)。


辦學資源投入差距

還算是均等教育?


直資學校作為一政策現象,在官家的陳述中,明顯地出現欠精確的理解。香港教育界內眾所周知,直資學校在過去22年的發展中,實包羅了多種類別的學校;其中可概括為(註3):

一、九七回歸所造就的傳統「左派」學校轉直資;

二、因上世紀70年代港英政府急於實施9年強迫教育而衍生的買位私校轉直資;

三、2000年以來新開辦的直資學校(其中絕大部分是英中);

四、傳統津貼學校轉直資。


這4類直資學校各有不同歷史背景、加入直資計劃不同的動機與目的,以至不同的運作模式。在官家的陳述中,只不加識別地把它們當作一整體制度去理解,這就明顯地犯了公共政策管理的大忌,結果只會使政策措施流於掛一漏萬,無法切合不同政策對象的需要。事實上,近日有關聖士提反女校轉直資的政策爭議,官家的陳述只不斷重複,有多於30%的直資學校是收取每年5000元以下的學費。這種一概而論的說法,若不是顯示官方未有掌握問題的核心所在,就是刻意的混淆視聽,以祈含混過關(muddling through)。


聖士提反女校轉直資的現象,就屬於上述4類直資學校中的所謂傳統津校轉直資。唯有從這個角度入手,我們才可以緊扣直資學校是否製造教育不均等、造成社會不公義、窒礙向上社會流動等議題。事實上,當我們聚焦在由2002年以後傳統津校轉直資的12所學校,我們就立刻可以見到它們的平均收費是每年3萬多元(而不再是5000元)。據此,我們就可以質疑,當香港大部分學童在12年普及教育下,只可享用每年4萬元的財政投入(即資助學額的平均單位成本),但這些津校轉直資的學生卻平均可享有每年7萬多元的財政投入;這種辦學資源投入上的差距,難道算得上是均等教育(equal education)嗎?


公平競爭


再者,當這種教學資源投入的不均等,不斷作用及累積了12年以後,這兩批學生在香港的考試制度內,卻被要求在同一標準下,參加香港中學文憑公開考試,並競逐本地大學有限的升學機會。這樣的一種不均等教育過程,以至考核與選拔制度,又算得上是公平競爭(fair competition)嗎?

對比於2002年以前的公立學校制度,當年所有傳統名校都包羅在公立學校制度內,並參加統一派位機制。即所有傳統名校都是向全體香港學生開放,並以擇優取錄的方式,讓學生公平競爭這些學位。但隨部分傳統津校陸續轉直資以後,公立學校制度內的優質教育資本就不斷被侵蝕;同時,本港優秀學童享用傳統津校的優質教學資本的機會,更一再受到剝削。因此就令人質疑,這算得上是一個公義的教育制度(just educational institution)嗎?


優質教學資產 被封閉及壟斷


當我們再進一步追問,這些轉直資的傳統津校的優良教學資本是從何而來的時候,其中一個重要因素當然就是,香港社會的家庭長年累月地把一代又一代的優秀子弟投入到這些傳統津校就讀,因此這些傳統名校的優良教學資本(以至衍生出來的文化及社會資本),都應該是香港社會大眾的共同資產。但當這些傳統津校轉直資後,這些優質教學資產就被封閉及壟斷起來。至此就更令人質疑,這算得上是公義的教育原則(just educational principle)嗎?


最後,香港在上世紀70年代發展起來的普及以至相對均等的學校教育制度,其中一個重要的組成就是,一個包羅了所有傳統名校(包括官、津、補學校)的公立學校制度,而且這個制度是以擇優取錄方式向全港學童開放。這個公開、公平的公立學校制度,不單止為來自不同社經背景的學童提供了一個很大程度上均等化的機制(equalizing mechanism),同時亦建構起戰後香港賴以維持作為公平競爭社會的其中一個核心制度。繼續容許傳統津校甚或官校轉直資,就是不斷對公立學校制度優質教學資本的侵蝕,以至對香港社會過去相對較開放的向上社會流動的階梯造成破壞。


附註

1. (a) 吳克儉(現任教育局長)2013年6月8日香港電台第一台《星期六問責》節目的發言。見:http://programme.rthk.org.hk/channel/radio/player_popup.php?pid=1084&eid=221215&d=2013-06-08&player=real&type=archive&channel=radio1

(b) 楊哲安(前任教育局政治助理)在《蘋果日報》「隔牆有耳」版的訪問發言;刊2013年6月8日。見: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30608/18289208

2. 有關本人過往對直資學校政策發表的意見,見:

(a) 曾榮光(1998)《香港教育政策分析:社會學的視域》。香港:三聯書店。第9至11章

(b) 曾榮光(2011)《香港特區教育政策分析》。香港:三聯書店。第4章

3. 以上的歸類是以為本地學童提供完整6年中或小學的直資中、小學為基礎,因此不包括參加直資計劃的國際學校及高中(過往的中六)學院


作者是香港中文大學教育行政與政策學系客座教授

2013年6月6日 星期四

[公共對談] 何雪瑩、林緻茵:何謂香港人? 陳雲vs碧樺依

[評台‧公共對談] 何雪瑩、林緻茵:何謂香港人? 陳雲vs碧樺依


平台:訪問陳雲、碧華依。 葉家豪攝 2013-5-28


{編按:近日本城最惹火的人物,非城邦派領袖陳雲莫屬,他左批六四晚會,右批悼李旺陽,惹來軒然大波。一時之間,網上戰火連天。各方都有情緒要宣泄。不過,喧嘩之中,往往留下深入探討的空間。
追本溯源,陳雲的《香港城邦論》《香港遺民論》等理論,有份開啟了香港百年未有的身份認同之辯,在這個意義上,陳雲有重要性,無論,他是否正確;也不論大家是否樂見,未來很長的一段時間裡,「香港人」這個題目將是重要議題,港人不能逃避,唯有享受並思考,事實上,類似的爭議在一海之隔的台灣早就發生過,香港的債,不過係遲左還。我們都將親眼目堵一次重要的社會變遷。這些機會…屬於你和我。
而碧樺依,則是土生的少數族裔學者,不論是大中華或大香港的本土論述,向來,少數族裔聲音不多,這班「同胞」的心聲,由碧樺依轉達。
都係個句,香港公共辯論的空間不多,網上自由搏擊辯論的結果,往往是一片混亂,罵戰收場。《評台》的公共對談計劃的目的是提供一個大家能「講到野」的場所,由客席主持人幫忙組織,讓不同的觀點對焦交鋒,構成真正的對話。
為此,《評台》邀請陳雲,和出身少數族裔、在網上也甚有人氣的青年學者碧華依(相信碧樺依未必有甚麼中國情結),聯同我們的主持人文化人何雪瑩和港大另一位青年學者林緻茵,一起對談最本源的問題:何謂香港人?如何保護少數?本土之路,該如何走?
一如以往,對談字數不限,as long as我們幾個有能力應付得到,這次對談接近九千字,希望讀者會喜歡。也希望《評台》能夠在攻伐之中,提供多點思考的起點和線索,多謝兩位主持人及兩位參加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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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是《香港城邦論》作者,最喜歡講中華道統,卻對「中國」二字敬謝不敏,高舉「本土第一」;一個是年輕女學者,少數族裔出身,照計不會有「中華情結」,但本土論述卻刺痛她的神經。
提倡以「現實政治」拯救香港,在網路追隨者眾的陳雲,與以普世價值為理想,致力維護少數族裔權益的碧樺依,兩人看似各不相干,亦素未謀面。兩人的著眼點不同,但對族群問題都有深入研究。
今次邀請他們同場對話,內容主要環繞陳雲鮮有提及的問題:何謂香港人?以華人為主的香港城邦如何維護少數族裔權益?
討論開始前,我們請陳雲介紹他的兩本作品《香港城邦論》和《香港遺民論》,他的主要論點如下:
(1) 中共大肆破壞中國文化,又以國家利益、民族主義、融合等為名壓迫香港人。
(2) 面對上述問題,他提出解決方法:香港必須先自立為城邦,待民主中國建立後,香港再和台灣、大陸等地結盟成為中華聯邦。雖然香港人有很強的「文化中國」意識,但面對強大的黨國,我們應先集中火力處理本土議題、培養本土意識,並暫時放棄中國人的身份。把香港民主視為中國民主的一部份,一來不可行,二來是危險的:香港人愈關心大陸政治,中共就有愈多干預香港的口實。
(3) 至於如何實踐他的城邦理論,陳雲強調「現實政治」的重要性。他認為香港要成功抗共並自立為城邦,必須訴諸族群政治和本土利益。本土利益除了是抗共的必要手段外,亦是香港實行民主政治後的資源分配原則。陳雲指普世價值空泛,這些價值觀只能作為政治和法律體制的基礎,卻不能作為資源分配的原則。因此,在實行普選之後,本土利益將會成為資源分配的最大考量。
陳雲所目睹的問題,即中共政權對香港的壓迫,我們並沒有異議;對談剛開始時氣氛平和,後來碧樺依卻和陳雲針鋒相對,主要是因為她不同意論點(1)和(2)以及論點(2)和(3)之間的邏輯關係。
整個討論由兩個問題開始:誰是香港遺民?何謂本土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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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是「香港遺民」?理性和感性定義之爭
「遺民」一詞來自陳雲的《香港遺民論》,泛指英國殖民政府遺留下來的華人,他們有「文化中國」的概念,但卻和大陸人的族群基礎不同:「香港的華人文化主要來自廣東,有些人在清朝之前來到香港,有些人則在共產中國成立後來港,他們在英政府的統治下,形成了本土歸屬感和世界公民意識,因而成為一個族群。除了來自廣東的人外,香港也有來自其他地方的人,例如是英國人和美國人,以及伴隨著殖民統治而來的歐亞混血兒、南亞裔人士,以及由南洋回流的華僑。我希望藉《遺民論》探討他們在香港形成和保育了甚麼文化傳統,而這種傳統在現代的民主體制下,到底可以擔當甚麼角色。」
聽過陳雲對遺民的定義後,我們問,在香港出生和長大,父親是巴基斯坦人,母親是香港人的碧樺依,是否他口中的香港遺民。陳雲回答:「她是香港遺民,但不是主流。(主持:你如何界定主流?是基於人數還是其他標準?)人數以及華人風俗文化,或是完全融入華人文化的外國人,例如他們/她們寫漢字,講漢語,我都會稱他/她為遺民。就文化而言,我並不訴諸文化優越性,而是華人文化在香港有壓倒性的優勢,英文是cultural dominance。現在,我不可以說華人在香港有壓倒性的文化優勢,因為他們當中有些是『假』的──有人親中,有人親美,有人講普世價值,有些人甚至不讓下一代講廣東話;再說,香港的華人仍未完全肯定自己的文化,文化的尊嚴尚未建立。」
碧樺依卻和陳雲的看法不盡相同:「我們首先要定義何謂華人文化,在座除了我之外都是華人,你們都覺得自己擁抱中國文化嗎?如果華人不一定要擁抱華人文化,我當然可以說自己是香港城邦的遺民了,因為『華人文化是香港城邦主流文化』這個條件並不成立。其次是身份認同問題,我們經常爭論何謂香港人身份,而少數族裔到底有沒有香港人身份認同。我覺得『香港人』的定義可以很隨意,而且陳老師也認為香港很多人根本沒有在日常生活中實踐華人文化。是不是我會慶祝新年,端午節會食糉,就可以稱為香港人?這些標準其實都非常含糊,所以我不會以此界定何謂香港人。」
「在我心目中,要建立香港人身份認同,最重要的就是讓每一個人都能參與討論公共政策和社會議題。香港社會每天都在討論雙非問題、外傭居港權、民生議題,如果我能夠參與以上的討論,我就會覺得自己是香港人,無論我是甚麼種族也好。由頭至尾,在整個《城邦論》的論述中,其實我們也無法定義何謂華人文化,何謂香港人。如果我們認為香港擁抱了一套有別於中國大陸,亦有別於英國的文化,我們就要指出和定義那套文化的內涵是甚麼。」
要明確界定一個族群的身份認同構成,向來困難,陳雲承認,即使是像他一樣的民俗學家也好,也很難清楚地說明甚麼是香港人,甚麼是中華民族;但正因為有說不清的地方,所以民族和文化才有它的神秘力量。他說自己對本土意識有另一種定義:「碧樺依說的是理性的那一種本土意識,我說的是感性、非理性、不用思考的那一種。」
說到這裡,他斬釘截鐵地指:「會捍衛本土利益的人,就是香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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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謂本土利益?本土和普世價值之爭
他再演繹:「我們每次談到香港如何向共產黨爭取權利時,都是訴諸普世價值;但當我們成功爭取民主後,是否依然只談普世價值?聯合國人權公約那一種普世價值,當然是現代社會的基礎價值觀,但這些價值觀並不能變成制定和執行政策的標準。我們做判斷時,必須要有先後次序才能處理利益衝突。」
「當很多雙非人來港,破壞了香港的人口結構,或將新界東北商業化和住宅化,鼓勵更多深圳的人來買樓,企圖令中港的邊界消失,對此贊成的人都不是香港人,無論他是甚麼族裔,基於甚麼原因贊成也好,他都不是香港人。本土利益的基礎並不是民主,也不是人權自由,而是捍衛族群利益的共識。我以美國為例,當美國遭受恐怖襲擊時,站在美國軍隊那一邊的就是美國人。」
我們不免提出一些疑問,例如美國出兵伊拉克,當時有英國報紙本著人道理由反對英國參戰,這算不算違反本土利益?陳雲說這些都是維護本土利益的行為,因為捲入戰爭損耗國家資源。主持再問,那些不同意族群鬥爭的的香港評論人,例如梁文道和林輝,又是否在維護本土利益,陳雲斬釘截鐵:「我講得好清楚,他們是港奸。」
聽罷,我們發現陳雲的「本土利益」除了有多種演繹外,亦是一個相對的概念:當政策討論涉及他者和本土之間的資源分配時(例如他多次引用的雙非人和水貨客事件),我們可以清楚地界定甚麼不是本土利益;但當政策只涉及本土的不同利益群體(例如是新界原居民的僭建問題,以至最低工資),我們就難以用本土利益作為資源分配的原則。因為本土利益乃城邦理論的核心部份,似乎要有更清晰的定義,才可以成為政策依據,於是碧樺依再三追問:「其實我也想知甚麼是本土利益;如果我們無法定義何謂本土利益的話,我無法參與討論,也不覺得自己是今天對談的其中一個嘉賓。」
陳雲不置可否:「無所謂,你不參討論,我也無計可施。」
去到這裡,碧華依有點著惱,「陳先生,我已經不想再用老師來稱呼你了。(陳雲:隨便你。)簡單來說,你就是排外。你剛才說不介意我能否參與討論,正正就是因為我要求你先定義本土利益,你卻無法定義。你口中的『左膠』也不是政府一份子,也無法妨礙政策(編按:陳雲曾表示本土派無法參與政策制定,因此歧視性看法難成政策),問題只是我們能否包容不同的意見。新加坡的情況和香港一樣,他們也覺得新加坡屬於『新加坡人』,於是不歡迎大陸人來新加坡居住。民間社會對新加坡政府的移民政策也有激烈的反應,但整個討論卻無法維持下去,因為說到底,這是精英主義,大家覺得自己有優越感,於是不願意接受外來的人,也覺得自己和大陸旅客不同,因為我們有公德心,他們沒有。由此看來,族群政治根本是精英主義。」¥­¥x¡G³X°Ý³¯¶³¡BºÑµØ¨Ì¡C ¸­®a»¨Äá 2013-5-28
陳雲反駁:「你不覺得我所說的有若干的事實基礎嗎?在我們討論應否堵截雙非和應否修改基本法時,有人破壞討論就有問題。蝗蟲論只是過渡性質,迫使政府採取強硬態度,限制大陸人入境;而且雙非孕婦的教養不正常,他們來香港產子後就返回大陸,不知道甚麼時候才會回港,可能是戰亂和經濟不景時才會回來,或者他們貪圖香港的教育制度。當時社會以蝗蟲論迫使政府行動,某些人卻出來指摘我種族歧視,他們沒有顧全政治現實,尤其是以他們的知識和社會經驗,更應該瞭解現實。」
如果香港的政治現實,是本土利益被大陸人侵害,導致香港資源不足,那我們進一步要問的,除了是定義本土利益外,也要問:保障本土利益這種追求,又可以帶我們走多遠?¥­¥x¡G³X°Ý³¯¶³¡BºÑµØ¨Ì¡C ¸­®a»¨Äá 2013-5-28
香港城邦的多元性和少數族裔權益
在《遺民論》裡,陳雲以極少篇幅提及少數族裔,但卻提出了一個明確的觀點:少數族裔和香港華人的族群差異較少,甚至接近同一個族群;相反,雖然大部份香港和大陸人同屬華人血統,卻非同一族群。至於為什麼少數族裔和我們比較相近,陳雲在書中指少數族裔「入鄉隨俗」,會努力學習廣東話,菲傭要「謙卑地向港府申請居港權」,就此他表示「好領情」。既然陳雲認為少數族裔是我們的一份子,但同時香港是一個華人為主的城市,那麼我們應該如何保障他們的權益?
陳雲認為香港不是帝國,也沒有成為帝國的條件,再怎麼主張族群,也不會出現新納粹主義,只會產生一種很懦弱的民族主義,當中會有種族歧視:「對少數族裔,香港或有資源和民間的壓迫,政府也有壓迫,但這些壓迫不是來自我們反共派。你可以爭取少數族裔權益,我不會反對。我又不是政府。我只是用文化力量反共。」
我們同意陳雲所說,香港沒有帝國傳統;然而,我們對壓迫可以有更多方面的想像:壓迫者不一定是帝國,壓迫的手段也不一定是顯而易見的暴力。邊緣化(marginalization)也是壓迫的一種,而正如碧樺依所說,少數族裔因為多種原因而未能參與社會討論。被制度和主流社會所排拒者,容易產生無力感(powerlessness),令他們更加於怯於參與(詳見Iris Marion Young,Justice and the Politics of Difference)。少數族裔需要委曲求全,就正正反映了整個制度的不公和變相壓迫(oppression)。我們懷疑,陳雲一方面痛斥中共黨國加諸於香港的壓迫,但另一方面他又不重視本土主流對少數族裔的變相壓迫,是否五十步笑百步?
簡而言之,既然他認為香港反抗中共的文化霸權是合理,那麼少數族裔可否以相同的理由反抗主流?如果要避免犯下和中共式的錯誤,即以「主流」壓迫「邊緣」,我們亦不能只以「少數族裔入鄉隨俗」就把對少數族裔的壓迫說過去。轉一個方法問陳雲:甚麼是多元文化?¥­¥x¡G³X°Ý³¯¶³¡BºÑµØ¨Ì¡C ¸­®a»¨Äá 2013-5-28
陳雲對多元化的定義,並不等於包容:「在文明和共和的基礎下,我們可以排斥某些意見,因為有這樣才能衍生主流文化。我理解的多元,是指主流意見和持少數意見的人有良性的互動。雖然每一種聲音也有平等競逐的權利,但最後必然會出現一種主流聲音,而這種聲音會成為判斷政策的基礎;因為政策有緩急之分,資源也有限,我們在制訂政策時必須先考慮主流利益;如果只注重多元化,我們根本無法制訂政策。
尤其,當香港有雙普選後,我們就要處理資源分配問題──不同族群因為得到選票而開始利益爭逐。未有普選時,我們經常談普世價值;但有普選後,利益就會開始作怪。當然,我們最低限度也要保障少數人的基本權利。譬如說,在雙非人事件上,我們無法做到雙非人和香港人平權。」
碧樺依卻認為包容是多元化的基根,也是民主審議的基礎:「我們經常在施政報告見到叫外來人融入香港社會,但其實這個說法是錯的,一個人做不到融和,要一個inclusive society才做得到,所以我們才會問香港有否提供這樣的環境,讓不同的人在香港都能參加討論社會事務。如果只聽主流意見,社會的多元性就會瓦解。再說,我覺得你的矛頭指錯方向了,當然,我認為大家要保護香港利益,但雙非人事件是政策問題,和族群問題似乎無關。」
陳雲不諱言指:「有些人說我搞漢族沙文主義,但這是唯一選擇。當多元損害香港利益時,我覺得我們不需要理會他們。你可以講,但做事的人不需要聽,政策方面不必考慮,因為用不著。當反共和城邦自治成功,主流文化突顯時,可以有尊嚴地顯示香港主流時,就可以搞多元文化;但當這些未成功時搞多元文化,我會排斥你,因為你柴我台。我很老實,不怕得罪人。」¥­¥x¡G³X°Ý³¯¶³¡BºÑµØ¨Ì¡C ¸­®a»¨Äá 2013-5-28
陳雲的現實政治有多現實?
「Realpolitik」,現實政治,陳雲多次掛在嘴邊。「Realpolitik」一詞源自十九世紀德國(當時為普魯士),時任宰相俾斯麥主張以國家利益為內政和外交的最高考量,在不受任何道德倫理、意識形態的左右下,領導德意志統一。師承德國,陳雲指現實政治是維護本土利益的合理手段,少數族裔的利益亦暫時無法兼顧。
主持:「你說自己從現實政治出發,那你是否也認為這種做法本質上亦不正確,只是一種必要的手段?」
陳雲侃侃而談:「不是,因為這是基於事實:來港的大陸人大部分行為不佳。而當資源不夠,政府傾向袒護來港的大陸人和共產黨,香港人並沒有選擇。除了採取強烈的反對態度,把他們罵退,罵到政府驚,限奶令就是罵到政府落閘……我早在九八年提出『遺民』這個觀點,當脫離英國殖民地後只有找出文化身份,才能維繫文化共識,有利統治。這是一定要講的,如果我不講,共產黨會講。共產黨講會點?大家很清楚。如果我不講由一些社會學者講,他們的一套能否抵擋共產黨?一定頂不住。」
但香港自治要成功,首要是得到中共的允許。但中共由始至終都非常忌憚香港變成一個所謂「獨立政治實體」,而且為此願意付出很大代價。在中共的眼中,無論是「城邦自治」或「建國」都代表了「香港變成獨立政治實體」,很難想像會被容許。即使香港人同心同德,要脫離中國統治,我們身處強鄰之側,會否變成車臣?即使七百萬人同心建國,是否能對抗十三億人?陳雲的現實政治的可行性,又有多高?
「這是現實政治博奕,共產黨是現實主義者,當他覺得有利就可以。六十年來香港沒有人提出獨立建國,現在我提出,你睇我現在有沒有出事?基本法寫明北京要讓香港有民主,你是否爭取也好,北京一定會讓香港民主化。其次他們一直拖下去只會不利。在不同的利益衝突下人們知道議會的重要性,會知道誰真正代表民意。如雅安地震撥款賑災,人們知道民意和投票結果有落差,市民就會思考下次應該如何投票。好多時市民不需要經常參與公共討論,但當每一次出現衝突,下次大選投票意向就會改變。」
至於香港會否變成車臣,他說這視乎兩個情況:「第一,是否一定要歸併成單一體制國家才是大一統?中國的大一統可以有兩種。一種是秦始皇後的單一體制郡縣國家大一統。另一種是孔子在周朝時講,有華夏文化的倫常基礎,只是服膺在天子下,天子是虛君。邦聯論所指的是後者,一個虛君之下,幾個邦國成為聯盟。這視乎各地政治人物和人民的選擇。將香港和台灣兼併入大陸有利還是獨立建國邦聯形式有利,有時間讓人選擇。
其次,大陸的民族主義是否足夠讓大陸人參軍?我不認為如此。你看他們對釣魚台的態度,他們不會開船去登陸,只有香港和台灣會這樣做。大陸人會打日本商店打日本車,但沒有打領事館。福建好多船,但沒有組成船隊去搶灘。所以,現在我們可以先討論,不同講法在市場上競爭,是否會被採納,就視乎民間有幾接受,人民覺得有幾有用,包括中共。」¥­¥x¡G³X°Ý³¯¶³¡BºÑµØ¨Ì¡C ¸­®a»¨Äá 2013-5-28
本土利益必須結合普世價值
當陳雲振振有詞地點出《城邦論》的原創性和在現實政治中的威力時,碧樺依卻直言他的目的只是在反共,在種族融和與多元文化上,陳雲其實沒有甚麼話可以多講。她反問,只反共可以帶來甚麼:
「反共後又如何?這樣的民主化是否是真正的民主?我認為普世價值和人權很重要,因為這是死線,不能越界,如果這些也守不住,所有的社會運動都會瓦解,因為大家根本不知道終極的價值是甚麼。例如反共、反雙非和奶粉,政府一步一步退讓,逐個擊破,這些小恩小惠要幾多他俾幾多,但一國兩制就遲早玩完,最後要爭取的民主制度和保障人權,他都不會答應你。但到時你的支持者都已經好滿意,不會出來爭取,因為想要的本土先行他們已經得到。這就是整個運動的失敗之處,大家根本不知道終極價值是甚麼。只有爭取民主和人權才能跟國際接軌,而不是和中國接軌。你經常擺在口邊的現實政治,到底有多現實?政治人物根本做不到你期望的事。你覺得雙非和限奶令贏了一仗,但其實這只是政策的小恩小惠,背後的價值沒有改變,一樣要開放邊境。」
主持:「就剛才碧華依的說法我想到一些例子。一些網上親子論壇,所有網民都支持梁振英反雙非和限奶令,但他們不會投入民主運動,這是一批香港人的情況。他們就是欠缺碧華依口中的普世價值。」
碧樺依還認為陳雲一直談的都是本土利益,而這些利益,無論是雙非限奶令都好,正好是香港人能觸及的利益:「這些利益根本不能轉化成普世價值,也不能深化,例如,不會有人說限奶令的意義在於『有民主我們才能真正保護自己的利益』。這些本土利益才是真正不能落地,只會維持在限奶的層次。當我家小朋友有奶粉飲就覺得滿足,無人再參與公共討論,因為他們最擔心的事情已經解決,不會將心思放在爭取民主。如果他們有這種想法,就肯定不是世界公民,只是極度本土的公民。」
對於碧華依的質疑,陳雲也同意香港在抗共的同時,亦需要培育一班有遠見的市民,讓他們知道香港需要民主。雖則如此,「普世價值」在陳雲心目中的「空泛」形象依然未能消除。碧樺依亦指出,如果香港有非常穩固的民主制度,根本不怕本土利益被侵害:「有學者說過其實第二代移民是個偽命題,當第一代已經落地生根,第二代已經是本土公民,不再是移民。移民身份是基於他們來到新的地方,跟社會上大多數人不同,未全數被視為本地人,才要如此劃分。所以當他們能完全參與當地的公共討論,已經成為社會一員,為何我們會覺得他們會影響本土人的利益?政府正式給予他們公民權,已經是本地人。」小妮子這番話,正好對應訪談初段陳雲指少數族裔並非城邦主流之說。
¥­¥x¡G³X°Ý³¯¶³¡BºÑµØ¨Ì¡C ¸­®a»¨Äá 2013-5-28

後記:社群主義和現實政治

在對談中,陳雲和碧華依彷如兩條平行線,沒有交匯,陳雲未有明確定義本土利益,但對這個概念作了三項描述:
(1)本土利益與中共的利益對立;
(2)它是指香港社會的「主流」利益,而主流是以人數和文化風俗界定;
(3)它不完全等同普世價值。
陳雲以他對阿里士多德的理解,建立了一套貌似社群主義的論述:他認為道德原則有兩種,一套是抽象、普遍性的,即「普世價值」,另一套是屬於某個社群的、特定的道德原則,即是他口中的「本土利益」。他認為普世價值脫離特定的社會脈絡,因此,在具體的資源分配上,普世價值幾乎是不對題。他進一步指出,我們需要以共同文化、政治、歷史背景(尤其是在中共的逼迫之下)建立一套植根於香港的道德原則,以此培養個人對社群的責任和歸屬感,並深化社會運動以及政策討論。
在政治學中,以社群利益先行的思想學說,首推社群主義(Communitarianism),社群主義非常重視社群的成員資格、參與和共同利益,並視之重要的正義原則。這種學說反對世界公民身份,認為一個政治社群對其他政治社群只有很基本的道德義務,互相區隔,自然不過。
但社群主義會認為,同一個政治群體當中的成員,本身擁有同等重要的道德身份,著名的社群主義者Michael Walzer就曾指出,在擁有公民資格後,社群成員才能互相分工和參與公共決策,從而感受到自己在社群中的重要性,並與其他成員共享利益。相對而言,陳雲對社群的定義,更著重血緣和共質性(Commonality),認為少數族裔與華人屬同一社群,亦歡迎他們參與公共討論,但實行民主後,香港所追求的應該是「主流」利益,而非整個社群的共同利益。
這裡延伸出一個問題:若「主流」只包括擁抱華人文化的社群成員,我們就需要論證這種文化和資源分配,為何會有關:如果資源分配純粹以「主流」利益作考量,那就只是一個「少數服從多數」而不保障少數人利益的制度,與民主人權沾不上邊。
在現實政治上,碧樺依也提出了一些值得深思的問題:只打族群牌,不宣揚普世價值,整個民主運動能延續下去嗎?陳雲在香港面對外來的政治和文化壓迫時,強調本土利益,目的明顯。
但普世價值之所以具普世性,是因為這些價值是被人類普遍認同和追求,本土利益自不應和普世價值有牴觸,本土運動要小心的,是所追求的淪為短視的、自私的物質利益。相信追求學問的人都歡迎善意的批評,我們獲益良多之餘,亦衷心希望今次的對談能為兩位嘉賓和讀者帶來更多的啟發。對談結束後,陳老師表示非常珍惜這次的對談機會,他過往亦未曾如此完整地表達並維護自己的觀點。最後,我們感謝《評台》編輯室和兩位師兄鼎力相助,令這次的對談得以順利進行。
主持:林緻茵、何雪瑩
策劃:《評台》編輯室
圖片:葉家豪

北島︰《回答》

北島︰《回答》

 回答北島


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證,
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銘,
看吧,在那鍍金的天空中,
飄滿了死者彎曲的倒影。

冰川紀過去了,
為什麼到處都是冰凌?
好望角發現了,
為什麼死海里千帆相競?

我來到這個世界上,
只帶著紙、繩索和身影,
為了在審判之前,
宣讀那些被判決的聲音。

告訴你吧,世界
我--不--相--信!
縱使你腳下有一千名挑戰者,
那就把我算作第一千零一名。

我不相信天是藍的,
我不相信雷的回聲,
我不相信夢是假的,
我不相信死無報應。

如果海洋注定要決堤,
就讓所有的苦水都注入我心中,
如果陸地注定要上升,
就讓人類重新選擇生存的峰頂。

新的轉機和閃閃星斗,
正在綴滿沒有遮攔的天空。
那是五千年的象形文字,
那是未來人們凝視的眼楮。

2013年6月4日 星期二

馬嶽:大雨 ● 六四 ● 回憶

大雨六四回憶


昨晚的大雨,我們這些上了年紀的人都會想起89520日八號風球的一天。
1989519日北京宣布戒嚴,午夜一班中大學生先集合了在烽火台,跟著衝了出新華社。我記得到我們讀聲明時已經在下著大雨,離開新華社時已經天亮,聽說已經是八號風球。「碌」回中大學生會,做了甚麼已經不記得(應該一定咒罵了李鵬很多次),聽說下午維園有遊行,又碌番出去。
到維園時已經橫風橫雨,集會很短便開始遊行到新華社(因為實在不可能站著,頂唔順)。我是有帶雨具的,包括著了風褸和帶了一把鋼骨遮,但發覺根本不管用,15分鐘雨傘便已報銷,只好棄在路旁。
那個年頭警察是不會替你開路的,89年時都是群眾自發用人鏈做糾察線。我一直當糾察渾身濕透地走,天色昏暗也不知走了多久,突然旁邊握著我右手的(不認識的) 男生問我:「你沒事吧? 你的手震得很厲害!」我望一望,發覺我的手真的震得很厲害,然後我發覺我其實整個身子都在顫抖,可能是因為又濕又凍,而我自李鵬殺氣騰騰的講話後﹐不自覺地沒有吃過任何東西。
遊行到了新華社,前面的人撐著傘(竟然還有傘!),後面的人根本看不見前台。華叔在台上大喊:「中國人! 不怕風! 不怕雨! 收遮! 」我心裏嘀咕:「華叔怎麼這麼不科學? 中國人怎麼就會不怕風,不怕雨? 」話口未完,「伏」的一聲,所有遮收晒!令人無話可說。
我們很多當天有遊行的男生都有類似經驗,就是我們其後銀包拿出來的銀紙,兩三個星期內都是濕的。渾身濕透下,我們把銀包放後褲袋,當然會濕晒,而我們又只會得一個銀包,於是無論之後怎樣用燈照用火烘,銀包內裏仍然是濕的。銀紙不斷放入又掏出,結果還是不斷「滲透」到濕晒。
所以﹐我以後集會遊行都不大怕下雨,每年五六月的六四集會遊行,總有不少機會下雨,但我的心態是:總不會比當年8號風球厲害吧,天氣不能是藉口(我當然仍然會帶雨具),要做的事情還是要做的。
當然,六月四日凌晨之後我明白,比起喪失生命,淋場雨實在算不上甚麼。
每一個運動參與者,都有屬於自己時代的時刻和體驗。我相信昨晚的大雨,至少對數以萬計的(特別是)年輕的參加者來說,是獨特的集體經驗。開始時是一種徬徨無助,因為根本不知道發生甚麼事和要撐多久,接著是自發的此起彼落的「平反六四」和其他口號聲,到後來變成了一種咬緊牙關「撐到底」的堅持精神。2013年的64集會,把所有參加者的容忍門檻都大大提高。過了昨天之後,就有十多萬人覺得下狗屎也阻不了他們要爭取某些東西的決心了。就算這個運動再要搞多24年,今年集會的精神,已經變成了新的精神標準,並且會擴散到其他的民間運動。真正的人民運動不需要祈求滿天神佛加持,真正的人民運動來自你我的心,記著吧。

如果海洋注定要決堤
就讓所有的苦水都注入我心中
如果陸地注定要上升
就讓人類重新選擇生存的頂峰

1990年的六四集會後,當年港澳辦主任李後說:「全世界的悼念活動,你們鬧得最兇了,可以拿世界冠軍了。」我覺得這個世界冠軍香港實在當之無愧,雖然我希望從來沒有這個比賽。

(編按:本文最先於65日在作者facebook上發表。)





2013年5月29日 星期三

方志恒:讓拉布及剪布在合理機制上進行


方志恒﹕讓拉布及剪布在合理機制上進行


【明報專訊】立法會主席曾鈺成「剪布」後,「拉布戰」隨即告一段落,預算案迅速獲得通過。

近年,議會「拉布戰」日漸普遍——高鐵撥款、版權修訂條例、立法會議席出缺機制、政府架構重組、長者生活津貼以至今年的預算案,「拉布」已成為民主派的重要議會抗爭策略。

政府及建制派往往將「拉布」描述為阻礙施政、濫用程序以至浪費公帑,這種說法是否合理?立法會主席曾鈺成一再自行「剪布」,又是否恰當做法?

議會抗爭的正常手段

1787年,美國舉行制憲大會,通過了人類史上首部成文憲法。制憲大會舉行時正出使法國的傑弗遜(Thomas Jefferson),回國後拜訪總統華盛頓(George Washington),問他為何同意在眾議院之外,再設立參議院作為國會第二議院。

華盛頓反問傑弗遜:「喝咖啡時,為什麼你要先把咖啡倒在茶碟裏?」

「是為了把咖啡涼下來。」傑弗遜回應說。

「正是如此,我們把法案倒入參議院的茶碟裏,讓它可以涼下來。」華盛頓答道。

民主之真諦,並非只是「少數服從多數」,更加不會一面倒講求施政速度;充分尊重及吸納少數聲音,其實同樣重要。美國參議院之設立,正是為了確保在立法過程中,能夠得到充分討論空間,故此參議院設計上相對眾議院人數較少、議員任期較長、發言限制較少,甚至逐步發展出「拉布」(Filibuster)的議會程序。

「拉布」泛指「議會少數派」(Legislative minority)透過各種拖延戰術(例如冗長發言、提出大量修訂、製造流會),阻礙法案進行表決,從以迫使「議會多數派」(Legislative majority)作出讓步。

「拉布」的意義,在於確保政府不會自恃掌握議會多數,就無視少數派的聲音及訴求。因此,「拉布」絕非洪水猛獸十惡不赦,美國參議院的「拉布戰」固然舉世聞名,不少民主國家例如英國、加拿大、澳洲等等,亦普遍容許少數派議員進行「拉布」。當然,「拉布」不可能永無止境毫無限制,因此在容許「議會少數派」藉「拉布」爭取訴求之餘,西方議會一般亦設有「剪布機制」,務求在保障少數派發聲權利及維持議會正常運作之間取得平衡。

主席自行剪布激化矛盾

回到香港,民主派作為「議會少數派」,透過「拉布」制衡佔有多數議席的建制派,原則上並無不妥(何民主派其實擁有較高的民意授權)。部分政府官員把「拉布」描繪成十惡不赦、要求立法會配合政府行事,不過反映他們欠缺基本的民主素養,思維上仍然停留在上世紀殖民地「行政霸權」年代。

當前的困局,在於「拉布」及「剪布」都是新生事物,現行的立法會《議事規則》並未有清晰界定如何處理,因而欠缺一套合理機制平衡「拉布」及議會正常運作。由於欠缺明確規範,因此不論是去年的立法會議席出缺機制、抑或是今年的預算案,立法會主席曾鈺成在無可選擇下,唯有引用《議事規則》第92條及《基本法》72條(1)進行「剪布」,自行指令法案在限時內完成審議。

但問題在於不論是《議事規則》第92條、還是《基本法》72條(1),其實都只是賦予立法會主席主持會議的「一般性權力」,當中並無明文界定如何處理「拉布」及「剪布」,曾鈺成一再根據這些空泛條文自行裁決,即使法律上能夠站得住腳,政治上亦只會引發連串黨派衝突,形成「眾人皆輸」之困局:民主派堅拒任何「剪布機制」,客觀上只會讓「主席自行剪布」的權力逐漸「制度化」,最終令「拉布」這種議會抗爭工具被閹割掉,嚴重削弱民主派制衡政府的力量(例如日後要發動「拉布」阻撓23條立法,作用必然大為減低);而政府靠「主席自行剪布」這種充滿爭議的方法通過法案,既削弱整個政策以至議會制度的認受性,更會引來激進民主派更頻密地發動「拉布戰」,甚至激化議會外的街頭抗爭,政府官員及建制派議員必將疲於奔命。

修改《議事規則》刻不容緩

解困之道始終在於修改《議事規則》,以確立一套合理機制規範「拉布」及「剪布」。當然,修改《議事規則》必須得到功能組別和直選議員分組點票支持,在民主派及建制派各不相讓互相否決的情下,難度之高實在不言而喻。但一日無法確立一套各方認可合情合理的機制,上述「眾人皆輸」之局必然無法扭轉。要突破困局,始終需要各黨派議員共同協商,讓「拉布」及「剪布」都能夠在合理機制上進行。

西方議會早已發展出各種機制處理「拉布」及「剪布」,但考慮到香港的特殊政治環境,港式的「剪布機制」應符合兩個原則:

一是確立較高的「終止辯論門檻」(Cloture threshold)。

現時,「剪布」的權力集中在立法會主席身上,由曾鈺成一人獨斷缺乏制衡機制,自必然引起民主派議員的激烈反彈,紛紛指摘曾鈺成越權行事,因而令有關爭議變得無日無之。西方議會的普遍做法,是由大多數議員表決終止辯論,具體做法包括通過「終止議案」(Cloture motion)即時將法案交付表決,或在政府提交法案時通過「時間編配議案」(Allocation of time motion)預先規定法案的審議時間表。這些表決機制可確保「剪布」決定,能夠建基於一定的政治共識及恰當程序。

但要害在是如何設定「終止辯論門檻」。大多數國家包括英國、加拿大、澳洲及新西蘭等等,只需「簡單多數決」即可通過「終止議案」或「時間編配議案」,唯有美國參議院將「終止辯論門檻」定於五分之三「絕對多數」。由於香港立法會並非全面普選產生,理應仿效美國參議院採納較高的「終止辯論門檻」(例如需要獲得五分之三議員、甚至三分之二議員同意通過),以免出現具廣泛民意授權的直選議員的聲音,反而受到選民基礎狹窄的功能組別議員的壓制。

二是規定由政府提出終止辯論。

現時,「剪布」由立法會主席自行提出,容易產生立法會主席配合政府的不良印象,損害立法會的獨立性及「三權分立」原則。在西方議會,「時間編配議案」一般由政府部長提出(包括英國、加拿大、澳洲及新西蘭),「終止議案」則同時有由議員提出(英國、澳洲、新西蘭及美國)及政府部長提出(加拿大)的情。

由政府提出終止辯論的好處,是可規定政府官員需向議員陳述理據,解釋法案有何迫切性必須限時完成審議,然後才交由全體議員表決通過,可體現「政府向議會問責」的精神。按香港的情,應由相關政策局長以「政府議案」(Government motion)的形式,提出「終止議案」或「時間編配議案」,再交由全體立法會議員討論並表決通過;如此安排既能保障立法會主席的中立性,亦可確立行政立法分權制衡的憲制原則。

必須強調,《基本法》附件二明確界定了三類表決方式,包括「政府法案」(由全體議員過半數票通過)、「議員議案、私人條例草案、對政府法案的修正案」(按分組點票機制通過)及「政改方案」(需全體議員三分之二多數通過)。但「政府議案」的表決方式,《基本法》則未有明確規定,是否存在空間按此引入「剪布機制」,各黨派理應再作進一步研究。

無論如何,讓拉布及剪布在合理機制上進行,應該盡快提上立法會的議事日程。

˙延伸閱讀

作者:Richard A. Arenberg and Robert B. Dove

書名:《Defending the Filibuster: The Soul of the Senate》

˙網址:http://www.facebook.com/synergynet.hk

作者是新力量網絡副主席、香港城巿大學專上學院社會科學部講師

2013年5月2日 星期四

蔡子強:向政府說不的廣告人


向政府說不的廣告人/文﹕蔡子強

【明報專訊】曾被提名奧斯卡最佳外語片的智利電影《向政府說不》(No),近日在香港上映。電影基於歷史和真人真事改編,講述1988年智利獨裁者皮諾切特(Augusto Pinochet),礙於國際社會壓力(例如白宮,以及1987年訪問智利的教宗若望保祿二世等),而須舉行公投,由人民決定是否讓他再執政8年,公投中只有兩個選項:「Yes」和「No」。執政者財雄勢大,佔盡優勢,而且當時智利經濟表現不俗,人民生活得到改善,皮諾切特認為自己有實質的管治成績作支持。

智利當年向政權「say no」的運動

相反,反對派卻處於劣勢,宣傳也受盡限制,但每天仍獲電視台撥出 15 分鐘作宣傳。反對派把握這個寶貴的黃金機會,請來年輕廣告界鬼才,為他們「度橋」,製作一系列電視廣告,呼籲選民向政權「say no」,誓教日月換新天。

原本反對派內的「老革命」,他們心目中的所謂電視宣傳,就是說一些「拋頭顱,灑熱血」、控訴「酷政不仁,視萬民如芻狗」、敵愾同仇、大義凜然的說話,以及民主、自由、人權的政治信念。但年輕廣告人卻別有想法,他不想再走悲情路線,反而想運用廣告營銷語言,把嚴肅複雜的議題化為娛樂性豐富的廣告和影像信息,藉此打動觀眾。

廣告人運用創意及想像力打仗

當他第一次把廣告片剪好後試播,便讓那些反對派「老革命」為之側目,說拍得像可口可樂廣告一般,沒有說清極權統治的殘酷真相,簡直是糖衣毒藥。但他卻繼續堅持把政治信息包裝到像汽水和商品廣告一樣,向觀眾販賣,向政權「say no」,就如買支汽水、買包香煙一般,只求感覺良好,哪怕被批評為膚淺無聊,又找來國內外演藝明星,發揮偶像魅力,呼籲fans響應。系列中其中一個廣告,甚至看似安全套廣告,上的女人對旁邊糾纏求歡的男伴不斷「say no」,藉此呼籲選民投反對票,可謂離經叛道。

片中有一幕,「老革命」怒髮衝冠,嚷要對政府譴責,但廣告人卻反唇相稽,說為什麼總是獨沽一味:「譴責,譴責,最後還是譴責」?為何不能用創意及想像力打仗?

但事後證明,明刀明槍有時不如冷嘲熱諷,有時對政治不甚了了的選民,投票往往就真的是膚淺得像買汽水、買香煙一樣,只是選擇讓自己感覺良好的心水而已。

一仗功成不一定要萬骨枯,最後,反對派憑這些軟攻勢扭轉乾坤,在公投中,「No」拿到56%選票,壓倒「Yes」的44%,成功推翻大意失荊州的執政獨裁政府。

道德感召vs.感覺良好;轟轟烈烈vs.以柔制剛

不要太過高估人民的「道德感召」,反而溫情、感覺良好,甚至是「好玩」,才能打動中間選民,尤其是年輕族群。

政治不一定要轟轟烈烈,寧為玉碎,不作瓦存,它也可以上善若水,以柔制剛。川上春樹口中的雞蛋,不一定要擲向高牆,肝腦塗地,壯烈殉道,它也可以乖巧的繞過高牆,輕快上路。

這部電影裏的故事,讓我想起2000年陳水扁和民進黨贏得總統選舉,教台灣日月換新天的那一幕,片中男主角那位廣告人,讓我想起台灣廣告鬼才范可欽。

1996 年總統大選,台灣民進黨遭受空前挫折,為了反省,該黨的領導便走落基層,巡迴舉辦座談,聽取公眾意見。在這些場合,不少年輕人都抱怨,說和該黨交談,好像和自己阿公阿婆「傾偈」一樣,整天糾纏在什麼「二二八」等沉重歷史課題上,根本難以叫他們這些新生代產生共鳴。聽了這些意見後,民進黨痛定思痛,遂嘗試「告別悲情」,重新上路。

廣告人幫助陳水扁變天

於是,2000年,阿扁的媒體文宣負責人羅文嘉,慕名請來范可欽為自己做電視競選廣告。范可欽是什麼人﹖他是台灣廣告奇才,小時候家境貧困,再加上患小兒麻痹症,下肢殘疾。但他卻沒有自暴自棄,後來苦學有成,大學畢業後,加入廣告界,才華橫溢的他,旋即扶搖直上,廣告作品技驚四座,年薪更創下當地紀錄。

經過一番策劃,范可欽為阿扁推出了4個經典電視廣告,包括:

●「鐵漢柔情」篇:為了爭取女性選民,在情人節製作了如此一個廣告,在舒緩的背景音樂下,熒幕打出這樣的字卡:「有一個丈夫」,「15年來每天晚上」,「都要起兩次」,「抱他的妻子上廁所」,「白天他是鐵漢」,「夜晚他是柔情」,隨後出現了陳水扁推輪椅的背影,再打出「願天下皆是有情人」。

●「家人平安」篇:為了針對國民黨的戰爭牌,即選阿扁因台獨問題會惹來兩岸戰爭,廣告帶出「我的家人都在這裏,怎麼會想見到戰爭呢?」這個信息,以范最擅長的寫實風格,拜訪阿扁在台南鄉下的家人、老師、同學等,拍出感性。

●「年輕領袖」篇:為了彌補阿扁讓部分人嫌棄年輕的弱點,廣告帶出Bill Gates和楊致遠分別於20歲創立Microsoft及Yahoo,甘迺迪、貝理雅、克林頓分別於43、43及46歲當上總統/總理,我國的孫中山先生也於46歲當上民國大總統,年輕無包袱,年輕有抱負。

●「美麗島20周年」篇:這是系列中唯一的悲情廣告,以昏黃的鏡頭、悲情的音樂,帶出當年美麗島事件,一個又一個異見人士如黃信介、施明德、林義雄、呂秀蓮、張俊宏、姚嘉文、陳菊等被審判和送入獄的鏡頭片段,並說沒有這些人,台灣不會有今天的民主和自由,我們得多謝這群「叛亂犯」,「歷史終究是美麗的,我們還會歡喜地走下去」。

以上幾個案例的詳細構思,見張俊雄、邱義仁、游盈隆策劃:《破曉:2000勝選大策略》一書。

正如一位資深廣告人曾指出:「陳水扁的廣告比較能吸引中間選民的青睞,其他陣營的廣告只有自己的支持者喜歡。」事實上,這次選舉阿扁的得票超過39%,衝近四成,這是民進黨在以往中央層次選舉,一直無法達到的極限。如果沒有這近四成的選票,即使是宋楚瑜、連戰分票,阿扁亦未必可以坐收漁人之利。不少分析便認為,吸納到中間選民,尤其是年輕的「首次投票一族」,是阿扁致勝的關鍵。有估計在高達200萬的「首投族」中,近七成都投阿扁一票。

廣告人構思出倒扁「紅潮」

只可惜,阿扁上台後急速腐化,范可欽這位廣告鬼才,後來在2006年施明德發起的「倒扁運動」中,投向施的陣營,作為自己6年前幫助阿扁上台的自我救贖。他不惜披甲上陣,成為運動總部的發言人。他在運動中於創意上的最大發揮,就是帶出「顏色的力量」。他覺得倒扁群眾無論靜坐好遊行好,黑、白色的衝擊力都不夠大,撇除了島內政黨藍、綠陣營的代表顏色後,只剩下紅色可以用。於是在這樣的創意下,倒扁靜坐正式開始後,「紅潮」便席捲整個台灣,更配合了歌曲《紅花雨》,視覺、聽覺雙管齊下,在百萬人的「天下圍攻」中,達到一個高潮,再通過媒體的報道,「紅潮」震撼了海外。

1988年智利反對派那個「向政權『say no』」的運動,廣告人想出的是彩虹旗,他們一樣明白「色彩的力量」。

佔中運動又如何?

台灣的「倒扁運動」已經雨過天青,香港的「佔領中環運動」卻方興未艾。向2017年的假普選「say no」,將是香港未來一場波瀾壯闊的運動。剛過去的周日,佔中運動組成12人協調小組,成員來自商界、宗教界、醫學界、法律界、社工界、教育界等,卻見不到廣告界。戴耀廷兄、陳健民兄,和朱耀明牧師,是否要「諗一諗」呢?

蔡子強

中文大學政治與行政學系高級講師

2013年4月29日 星期一

少不讀水滸,老不讀三國


「少不讀水滸,老不讀三國」


少不讀水滸 解析

因為少年血氣方剛、易於衝動,看了《水滸》學裏面的英雄好漢,形成不良的習性,所以少不讀水滸。

老不讀三國 解析

  原因一:“老讀《三國》是為賊”,“賊”,奸詐之義。深諳世故的人讀《三國》,洞悉其中的陰謀詭計、爾虞我詐,難免會愈加老謀深算、溝壑滿胸,所以老不讀三國。

  原因二:“老讀《三國》淚空垂”,上了年紀的人讀《三國》,常常會喚起曾幾何時縱橫四海、氣吞八荒的豪情壯誌,產生老驥伏櫪、英雄遲暮的感慨,無奈一把辛酸老淚,所以老不讀三國。

  原因三:“猶言年紀到了這地步,經歷頗多,不宜再看三國——看到各種圖人的計謀,不免緬懷自己的遭遇,吃了別人不少虧,猛然覺醒,突然憤恨而已;或因學習了那一套,用以對人,甚至進行報復,都非美事,所以認為不如廢卷。”——雜文家高旅

戴耀廷:更重要的是透過這「佔中之旅」,在香港建構起一套民主的文化以承托民主制度


戴耀廷:更重要的是透過這「佔中之旅」,在香港建構起一套民主的文化以承托民主制度


 【明報專訊】今年一月十六日,我在本地一份政經報章寫了一篇政論文章談到香港的民主運動,提出如要在二○一七年爭取落實能符合國際標準的民主普選行政長官的選舉制度,港人可能要採用一種混合非暴力抗爭和公民抗命的方法,就是由至少一萬人在事先宣誓及事先張揚下,有限度犯法但非暴力地堵佔中環的要道,並長期佔據以迫使中央政府及特區政府履行給予港人普選的承諾。

 參與者更會事後自首承擔罪責。

 整項行動是一場政治博弈,希望在真正佔領中環前已能產生足夠的政治能量,促使中央政府正面回應港人多年爭普選的訴求。我也希望爭取民主普選的港人,不要「勝者全取」,要在符合國際標準的條件下,盡量與各方達成選舉辦法的共識,以使各方能在公平的制度下,和平及理性地參與選舉爭逐。

 這篇文章能在香港社會產生如此大的震撼力,甚至中央政府官員在特區政府未開始政改諮詢前,就要先為普選特首定下要愛國愛港和不可與中央對抗的底線,對我來說肯定是一場政治意外。

 在寫這篇文章時,我沒預先計劃要進行什麼政治運動。寫這篇文章時,我想它也會如以前大部分我寫的文章的命運差不多,在很少人讀過後就很快會遭人遺忘。其實我過去的文章,我也知道會用心讀的人不會太多,因可能涉及的問題較技術性,而我的寫作技巧也或許太學術性。

 政治意外

 當時只是如過去每星期一樣,要準備為那已寫了六、七年有關法治、政治和管治的專欄寫稿子。剛好之前在元旦日出現過有示威者在中環堵路,而文章刊出那天是特首施政報告宣布的同一天,故我選了這題目寫了這篇文章。我估計梁振英在施政報告必不會宣布政改諮詢(不幸言中),所以提出這建議供各界思考。情正如我幾個月前在同一專欄提出過引入半總統制去解決香港行政與立法機關不協調的問題一樣,估計也不會有太多人理會。

 這篇本應也只是相當普通的文章,卻在香港社會內產生了那麼大的政治影響力,這是所有人包括我自己,事前完全想不到的。但可能這也並非一場政治意外,相同的建議(雖意念沒那麼完整),我已曾在二○一○年提出過。當時正值五區公投的爭議,我那時在同一專欄正連載一系列關於香港社會運動的不同方法的分析,佔領中環當時是我分析的眾多方法之一。但當時收到的回應是零,現在說出來,可能還記得當年曾有讀過那篇文章的人,全港不會超過一個,就只是我自己。但為何今年一月這差不多的建議能產生這麼大的影響力呢?我相信是香港社會經歷過這兩年的政治鬧劇,包括二○一○年政改後出現泛民內部的政治分裂、二○一二年三月特首選舉那場泥漿摔角,以及二○一二年九月的反國教科運動,香港民情經過○三年七一、天星皇后碼頭抗爭、反高鐵抗爭等再經歷了轉變。

 其實之前我與不同人談及二○一七年政改時,大家都非常悲觀,認為能實現真普選甚或只是通過的機會都是很低的。但當看到我提出以非暴力和公民抗命方式佔領中環爭取落實真普選時,不少人覺得還有可能存在一點希望。我曾收到一名年輕朋友的電郵,在電郵中,她說她和很多朋友對香港已經死心,每次到外地旅行回來,只會更不喜歡香港的生活。但在讀到我的文章和之後的訪問時,感到「真有這麼一刻,覺得香港有可能得救。」她「幾乎覺得正在讀村上春樹的小說,很寫實,卻又很不可思議」。另一年輕朋友告訴我,覺得我的建議好像在發夢,但她就好像在電影《潛行凶間》(Inception)中,讓自己的夢接上了我的夢後,已感到一種力量產生出來。或許這篇文章能產生這麼大的影響力,可能不少人都有這兩位朋友相近的想法,看到港人只要有決心,我們手上可能有一件相當有力的武器去爭真普選的。

 不過,這篇文章剛刊出時,其實也沒太多人注意,但還是有一些有心人看得到它的政治潛力。在文章刊出當天,我收到「香港獨立媒體網」民間記者Melody的訪問邀請。她是念法律的,故當讀到一名教法律的人卻鼓吹別人犯法爭普選,就引起了她的興趣。她為我寫的專訪才是真正把「佔領中環」意念引起香港公民社會熱烈關注的主因。專訪文章在網上瘋傳,接才引起傳統媒體的注意。

 一月底,我收到《明報》黎佩芬約訪問的邀請,這就是在《明報》星期日生活的「什麼人問什麼人」版第一篇有關佔領中環的專訪。之後,與負責訪問的譚蕙芸說起,才知道當時好像沒有什麼有趣題目,才臨時找譚蕙芸來為我做那個專訪。當時也想不到會在之後出現十二篇我與不同人的對談訪問,成為了「佔領中環對談系列」。

 「獨立媒體」那個專訪、《明報》這對談系列、再加上一些雜誌及電視電台的訪問,就這樣把我在不預見也不太情願下,推上了一條「佔中之旅」。

 佔中之旅

 這「佔中之旅」開始至今已有三個多月,想像它還會是漫漫長路,至少要到明年七月才有可能見到終點,無論那終點在哪裏。過去這段時間,因各界對「佔領中環」的強烈興趣,無論是支持、反對,還是觀望的,在短短三個月我出席了數十場論壇,與不同團體和人士會面,接受多份報章、雜誌、電視、電台訪問,以及每天在親中報章有至少三篇批評我的文章。差不多每天都會有至少一個訪問和一個與佔領中環的會議,有時更是由早餐開始至晚上差不多十時多才完成整天與佔領中環有關的活動。只計直接有機會現場聽我講說佔領中環的人次,可能已超過三千人。這種生活現還在繼續。

 根據民建聯所做有關佔領中環的調查(我先不批評其研究方法),只是這幾個月我這樣在不同場合談佔領中環,已有百分之九十四的港人聽過佔領中環。若以建立一個品牌來說,在沒有使用過一分一毫已達此成果,肯定是成功的。雖說按這調查說有百分之七十港人反對佔中,但也是說已有百分之二十二港人說他們是支持佔領中環。《明報》做的民調更好一點,有百分之五十一的港人反對,有百分之二十五港人支持。這「佔中之旅」可說有不錯的開始,當然離它要實現其目標,即成功爭取在香港以符合國際標準的選舉辦法普選特首,還有很遠的路和大量的工作要做。

 走上這條「佔中之旅」,我太太說我差不多把一生所學包括民主憲政、法治、《基本法》、人權法、公民教育、法律及政治文化、公共紛爭、商議性民主全都一次過用上了。更大的是,我也用上我在宗教信仰上所領受要「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你的神同行」的教導和使命,甚至連我那沒稜角、願聆聽和高包容的性格也都用上了。

 與負責對談系列的譚蕙芸在一次對談專訪前,看到她為我準備好各樣事,我笑說我好像一個藝人,而她成為了我的經理人,對談系列好像變成「佔中飯局」。誠然,走在「佔中之旅」,我就如聖經中使徒保羅所說,「成了一台戲給世人觀看」(林前四﹕9)。

 轉變、演進與不變

 雖然只在這「佔中之旅」走了三個月,我已經歷了不少轉變。先說最表面的,我至少消瘦十磅,褲頭鬆了不少,沒有了雙下巴,眼袋也深了。除了身體非常疲累外,更難過的是那份精神壓力。我在大學進行教研工作已超過二十年,一切其實都是輕易掌握得到,雖忙卻沒有太大壓力。但現在所做的卻完全跳出我的安逸區(comfort zone)。過去我雖也有參與香港的政治,如一九八○年代在港大念法律時被學界直選為基本法諮詢委員會的代表,直接參與當時的政改討論包括「八八直選」和民主派提出的「一九零方案」。但在一九九一年當我開始港大的教研工作後,我已沒有站在香港社會運動的最前線,參與政治的方式變為主要透過在報章發表政法評論,相對低調。近年大型社會運動如反二十三條立法、天星及皇后碼頭保育、反高鐵及最近的反國教科,我只是如一些香港市民般到場支持。

 當佔領中環成為政治議題,我突然發現自己走到了政治的最前線,而所面對的是中國共產政權,挑戰的是他在香港實施多年的「一國兩制」的底線。面前的難關之大可想而知,我曾作一個比喻,聖經有記載少年牧童大衛拿五塊石頭去挑戰非利士巨人歌利亞,但現在我所面對的中國共產政權實是超級歌利亞(如《龍珠》漫畫中的超級撒亞人),但我因建議非暴力和公民抗命,故手上連五塊石頭也沒有了。我真的不知道我在未來日子會碰到什麼,但只是深信若我認為所追求的是公義,那麼即使心頭有很大恐懼,我也只能繼續走下去。

 我在這場運動中的角色也有轉變。在「獨立媒體」的專訪中,Melody問我是否也會參與成為其中一個公民抗命人。我當時清楚說我既建議了,自己在道義上也得參與。在開始時,我只視自己為佔領中環的倡議者,希望有人會領導這運動,而因這意念是由我提出,故我願意為他當軍師的。但隨事情發展,我由一個倡議者變成一個組織者和統籌者,但我仍堅持我不是這場運動的領導者,這應是一場全民參與的運動,而決策也應由全民來做,而不應由一些組織或個人去領導和決定一切。另一個角色我也會繼續堅持的,就是我是一個傳道者,要對港人問幾個問題﹕你是否希望香港能落實真普選?你是否願為此而付出代價?你願為此付出多大的代價?

 在我與不同人對談時及在各訪問和論壇面對各種關於佔領中環的問題時,我對整個意念的演繹亦在不斷演進中,吸納了不同人的意見,在沒有與原意念有衝突下,這些新的意見令原來的意念變得更豐富。如在《明報》系列的專訪中,譚蕙芸問我如何處理二○一○政改的密室談判問題時,當時我也沒有好的答案。之後經過深入思考,我把過去讀過的商討日概念,融入為佔領中環的前期工作,現變成佔領中環的重要部分。在與梁國雄的對談中,他說到這是四十至六十歲一代港人要思考是否願為香港及下一代付出代價的關鍵時刻。這一點我非常認同,因我也是四十歲以上的人,故在之後的論述加入了要鼓勵四十歲以上的人參與。(之後這被誤解為只是容讓四十歲以上的人參與。)也是與一些學者討論時,有人認為應在佔領中環前先進行其他的不合作運動。我被說服了,故把這也加了進去,令原先的幾部曲,又多加了兩步。

 有人批評這些加進去的新想法,令運動變得愈來愈複雜,也愈來愈難明白。我同意一場政治運動應是目標明確的,但我也認為這不應由一個人或幾個人去定義的運動,故必須設立平台讓參與者共同決定及擁有這運動,才能成功和產生長遠影響。這也是之後會舉行的多個商討日的目的。我也愈益明白佔領中環這場運動的成敗,也不只在於最終是否真的要到中環去,也不只是要建立起一個民主制度。更重要的是透過這「佔中之旅」,在香港建構起一套民主的文化以承托民主制度,並推動以此公平的民主制度去實踐社會公義。

 伙伴、朋友與對手

 在「佔中之旅」上,我並不孤單。在《明報》系列專訪中,我被問到這運動應由哪些人帶領,我沒有問過朱耀明牧師和陳健民教授,就把他們提了出來。他們兩人多年與我在民主發展網絡也有合作,卻想不到點了他們的名後,就把他們拉上了「佔中之旅」。我們三人在三月底正式發表了《讓愛與和平佔領中環》信念書,亦正式開啟了這場運動。訪問我的Melody全力協助我推動商討日,他們都成為我在「佔中之旅」上的伙伴。

 在過程中,我也認識了很多朋友,有些是過去已認識的,但在「佔中之旅」上我們建立起更深的友誼和信任。也有些是新認識的,相識雖短,但那份信任卻在不知不覺間已建立起來。

 當然,佔領中環這麼具爭議性的議題,我必然會多了不少對手,不單是中央政府,更有來自泛民反對佔領中環的人。但我之前已寫文章說,在爭取真普選上,我其實沒有敵人,即使他們視我為敵,我也只會視他們為對手。大家意見雖不一樣,但我並不是要與他們鬥個你死我活,而只是要爭取一個雙贏的解決方法。

 前面的路

 走過了三個多月,這其實只是長長的「佔中之旅」的開始,而在前面我會遇見什麼,也難以預見。但我希望在未來日子看到幾個商討日先後順利舉行,有更多人全身投入這場運動。我會見到很多港人,在莊嚴的宣誓儀式上,簽訂誓約表明他們願意為爭真普選而進行公民抗命的行動,並會為此而承擔罪責。我也想看到幾十萬以至過百萬港人參與全港性的電子投票,議決他們認為能符合國際標準的普選特首選舉辦法的具體方案。我更希望中央政府在看到港人對真普選的決心後,欣然接受而使真普選可以在香港落實,令香港各種深層次矛盾有機會被打破。我真心希望當我們走到中環去時,我們不是進行公民抗命堵路,而是幾十萬港人帶愛與和平,走到中環為香港的民主普選舉行勝利的大遊行。

 從現在的現實環境去看,這些看來都似是一場夢多一點,但我也坦承我從來都是一個做夢者(I am a dreamer);我也不否認我是個天真和樂觀的人。重複我在以前文章中的一段話﹕「我寧願作一個天真但還是懷盼望的人,而不願作一個現實卻是陷於絕望的人。」大家在媒體見到的戴耀廷,也就是真正的戴耀廷。這對談系列雖結束了,但我想在未來的一年多,在「佔中之旅」上,你應該還是會見到我的,我希望在「佔中之旅」上,無論哪一點也會見到你的身影。

 文 戴耀廷

 編輯 梁詠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