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26日 星期三

李鏗、葉仲茵、鄭宏泰:民意與「特首表現平均分」

李鏗、葉仲茵、鄭宏泰﹕民意與「特首表現平均分」

【明報專訊】2月中旬的報章中,我們看到不同的論者對民意調查能反映多少現實一事,展開了熱烈的討論。其中一個要點,是他們對民調中的特首表現評分提出質疑,認為民調結果易被小部分給予極端分數的人士「騎劫」,拉高或拉低了特首表現的評分,使「平均分」的數據,難以全面反映民意。

對於以上有關民意調查的一些誤解,我們認為有需要藉這次機會,向香港的普羅市民澄清,本研究所一直以來盡力秉承客觀公正的方針,讓市民大眾對民意調查採用的方法及數據的特質,有更深入的了解,從而可更準確地閱讀民調結果。以下我們會釐清一些統計學上的基本概念,例如量度尺度(level of measurement)和集中趨勢(central tendency)等,藉以解釋我們設計「特首表現評分」問卷背後的理念。

首先,香港亞太研究所在進行民調時,會以科學嚴謹、客觀公正為宗旨,不偏不倚地蒐集民意;在公布民調結果時,亦以力求普羅市民皆能理解,並能正確而全面地認識數據的特徵或轉變為大前提。就以每月進行的「特區政府民望電話調查」為例,我們會以科學的隨機抽樣方法,抽取本地固網電話號碼,致電獲抽中的號碼,再從這隨機樣本(random sample)中,進行訪問,然後從蒐集的意見中,推論整體香港市民對特區政府表現的滿意度,以及特首表現評分等意見之統計數據。到公布民調結果時,我們會以百分比和平均值等普羅市民皆普遍明白的統計數字,總結受訪者的各種意見。另一方面,為求精準清晰,數據發表時,我們亦會如實公開抽樣誤差(sampling error)和統計顯著性檢定(test of statistical significance)等資料,讓需要這些資料的市民,對我們的民調方法及數據特質有全面的掌握。

為特首「表現」打分數

在是次有關民調的熱議中,「特首表現評分」成為了最主要的討論焦點。我們進行電話調查時,會透過以下問題了解市民對特首施政表現的意見:「我想你對現任行政長官梁振英表現作出一評價。整體講,以0分為最低分至100分為最高分,50分為及格,你會畀特首梁振英整體表現幾多分呢?」

就此問題的設計而言,我們首先希望大家留意的是,提問中焦點是「表現」二字。通過這問題,我們想知道的是,若以100分為最高分,市民對特首的整體表現評分如何。這與市民「是否支持特首」或「會否投票給特首」等二元的問題設計,在概念上其實是截然不同,或是相提並論的。

我們使用了0分至100分的量度工具,其中之一的考慮,是要讓普羅市民採用大家最常用的簡單直接評分標準,來為特首的施政表現打分。因為無論在中小學的教育過程中,或是日常生活中的其他場合,市民大眾應該一定接觸過這種評分的方法。當然,更重要的是,在學術研究的考慮上,由於這種量度尺度屬等距(interval)數據(如0分至100分),在運用或解釋力上,遠比分類數據(categorical data)(如「是與否」的二元答案)更能用作深層次的數學運算和統計分析,長遠而言,可讓我們對民意的轉變有更豐富的認識和了解。

「平均分」要說的其實是……

對「平均分」的不同理解和閱讀,是引起了這次熱議的一個源頭。為了方便說明,我們先嘗試解釋為何一般要計算樣本數據的「集中趨勢」。

若我們要為一系列的數據下一個整體結論,我們不會逐一羅列所有數據的值,因這樣做不能有效地讓讀者掌握數據的特徵。最有效的方法,便是計算數據的「集中趨勢」,這樣可使我們只憑單一的數值,便能簡單直接地「總結」出一系列數據的特徵。

計算「平均分」(或平均值,arithmetic mean),屬表達樣本「集中趨勢」的常用方法。在計算平均值的過程中,所有樣本的數值也會被計算在內,方法是先求所有數值的總和,然後除以樣本數。一般而言,若數據屬等距的量度尺度,我們便會用平均值表達其集中趨勢。「特首表現評分」是一套由0分至100分去表示的等距量度尺度,用平均值去作總結,乃合理做法。

但使用平均值去總結數據,一般先要考慮有否出現以下兩個「極端」情:(一)樣本中是否有「異常值」(outlier)?(二)樣本的分散度(dispersion)是否很高,或甚至出現所謂「雙峰分佈」(bimodal distribution)的情。

若樣本中有極少數的資料,出現數值異常地大或小的情,平均值會因此被過分地拉高或拉低。這時候,我們一般會採用「中位數」(median)去表示數據的「集中趨勢」。計算工作收入的集中趨勢,便是最典型的例子。因一小撮「異常」高收入的人士,會影響平均值,所以我們會找出收入中位數,去總結整體人口工作收入的特徵,而不會計算平均值。

然而,在「特首表現評分」的事情上,受訪者的回答分佈,並沒像工作收入般出現分佈極端的情(收入可以是零到數十萬甚至數千萬元,而特首表現評分是由0分到100分),數據分佈一般呈「鐘形曲線」(bell curve)——即表示評分最低及最高的相對較少,及格50分的相對較多。再者,以「偏度」(skewness)檢查數據分佈亦顯示「特首表現評分」沒有出現「不對稱」情。這種數據分佈的形態,可稱之為「常態分佈」(normal distribution)。而用平均值去總結呈現常態分佈的數據,比其他的表達方式更為簡潔,亦直截了當。

除了異常值外,在考慮如何總結數據特徵時,我們亦會留意樣本的分散度。若樣本的分散度很高,代表很多樣本數據的數值,偏離了平均值很遠,平均值因而難以說明樣本的總體特徵。在更極端的情下,樣本分佈呈現兩個「眾數」(mode),會使數據分佈的形態出現所謂的「雙峰分佈」現象。舉例說,假設社會中對特首的評分出現偏高和偏低同時佔大多數的情,評中間50分及格的,卻只有極少數人而已,這便出現了「雙峰分佈」的情。若出現這種情,評分的平均值仍有機會與50分很接近,但這種平均值為50分的情,明顯說明不了「雙峰分佈」的極端分佈。然而,如上文已談及,「特首表現評分」的調查數據,一直以來皆呈「常態分佈」,可見利用平均值去總結數據的理由,其實十分充分。

本研究所在進行所有民意調查分析時,皆會細心檢視數據的各項主要特徵(包括以上討論的兩個極端情,以及其他的特徵,例如數據的標準差(standard deviation)及偏度,或是否有太多受訪者拒絕回應問題等,以期望分析能達至科學嚴謹的學術水平。值得留意的是,我們在公布「特首表現評分」時,亦有特意比較上月的民意,探討「特首表現評分」的上升或下跌程度,到底是因為抽樣誤差所導致,還是真的出現統計學上顯著變化。若讀者一直有關注我們的調查結果,也會知道「特首表現評分」的變化,有時候可能只會微升或微跌一兩分甚或更少而已。在分析上,我們可通過統計顯著性檢定的方法,檢驗其變化是否屬實,抑或只源自抽樣誤差而已。我們在發表新聞稿時,其實也有提供相關的資訊,各引用者不妨在將來留意此點。

「極端」分子? 還是「少數」分子?

是次熱議的開端,是因為有論者覺得,調查數據包括了少數的極端分子,他們給予極端的評價(0分或100分),最後導致「平均分」不能反映民意。論者使用例子闡述他對「平均分」的疑問時,把「特首表現評分」轉化成二元的分類數據作理解,並以此作假設計算出評價「及格」和「不及格」兩種受訪者的人數比例,從而指出「平均分」的所謂「誤導」問題。

然而,了解這種二元的分類民意,並非我們使用0分至100分等距量度尺度的本意。因為二元分類與打分在本質上是不同的,「及格」與「不及格」的意見中其實還有程度上之不同。我們用等距量度尺度就是要更細緻地區分市民意見,通過打分,我們便可區分出在合格範圍內給50分和給100分的市民之意見,反之亦然。在社會科學研究中,我們除了要描述市民評分的長期走勢外,同時亦要了解影響其變化的因素,例如評估民意走向與某些人口社經特徵的關係,亦是我們關心的重要課題。而透過現在的評分量度尺度,我們便可進行更深入的分析,也可為其他學者和分析員提供更有參考價值的數據,更有助社會各界掌握民情的變化。

從以上的闡述中,我們應該可以看到,市民對特首表現的評價,一直也是給予中間值——即50分評分者——最多,給予兩端分數評分的,其實比中間評分的少(即所謂的「常態分佈」)。換句話說,給予0分或100分的少數「極端分子」,雖一直存在,但他們的意見(亦是民意的一部分),並不會影響「平均分」所能說明的事實。此外,特首表現評價的數值分佈,也沒出現所謂的異常值或雙峰分佈,可見用「平均分」來總結市民為特首表現的評分,無論在學理上或客觀事實上,仍是最簡單直接和最能說明民眾所思所想的數據。當然,我們更須指出的是,無論是政策執行者、大眾傳媒,乃至市民大眾,大家更應高度關注的,或者不應只是特首評分的絕對數值,而應是長期走勢。到底是不斷改善?抑或是愈來愈差?這對特首本人,乃至特區政府,才最有鞭策作用,市民大眾亦應最有啟發,這亦是本研究的其中一個主要作用。

作者李鏗、葉仲茵為香港中文大學香港亞太研究所副研究員,鄭宏泰為香港中文大學香港亞太研究所、社會與政治發展研究中心聯席主任

陳健民:民主是善治之本——與王卓祺釐清兩個概念

陳健民﹕民主是善治之本

——與王卓祺釐清兩個概念

【明報專訊】筆者在2014年1月6日於本版回應王卓祺教授於2013年12月17日發表的〈西方民主制度是靈丹妙藥還是興奮劑?〉一文,希望他不要幻想有政治上的靈丹妙藥,而是要為一個已發展出獨立的司法、活躍的公民社會、自由的傳媒的香港對症下藥,實行民主。王教授於2月10日於此版再次為文,細列數據以說明民主如何無助經濟發展、民主國家的人民對政府信任度偏低云云,再次重申民主只是興奮劑,對改善管治毫無幫助。

經濟績效只是善治其中一個指標

我和王教授在大學都有指導學生進行研究,都知道在鋪陳數據之前最重要是先釐清概念,否則會因為偏差而損害研究的有效性。王教授原來要討論的問題是民主是否帶來善治(good governance)。良好的管治當然涉及到政府的經濟績效,但經濟績效卻只是善治的其中一個指標。而在經濟績效這概念中,經濟增長率更不是唯一的指標。所以在此文我不打算像王教授一樣花大量篇幅討論一個非常爭議的管治指標(對成熟的經濟體制,單看經濟增長率更是非常偏頗),而是重申善治的概念的多面性和與民主制度的關係。

正如我前文所述,聯合國亞太經濟及社會委員會定義善治包含8項元素:公眾參與、尋求共識、向社會問責、高透明度、適切回應社會訴求、高效能、平等包容、法治精神。高效能當然涉及經濟績效,但假如一個國家經濟猛速發展,但卻分配不均、貪污腐化、法治不彰,很難被評為一個善治國家。我建議過王教授參考世界銀行的世界管治指標(WGI),當中就涉及法治、反貪、政治穩定、政府績效、規管、言論自由與問責等指標,簡單看一看全球的排名便知道民主國家表現較優。如果王教授不想回到他原來討論的善治問題,而想集中討論「發展」此議題(此乃從他特別關心經濟增長率而推論),亦應採取更廣闊的發展觀。譬如聯合國開發計劃署(UNDP)從1990年開始發布人類發展指數(HDI),以預期壽命、教育程度(識字率)和生活水準(人均GDP)來衡量人類的發展情。這指標比起以單一依賴人均GDP的經濟角度更全面量度社會的發展狀態。以社工出身的王教授沒理由將自己推到最狹隘的發展主義角落!

最高人類發展指數國家

都是民主國家

我嘗試以人類發展指數和Freedom House對國家的自由度(包括公民自由與政治權利),分析全球186國家/地區在2012年的情。於這186國家/地區中,有84個被評為自由(自由民主體制),57個是半自由(包括不自由的民主或沒有選舉的自由社會)和45個不自由的國家/地區。當中不自由和半自由國家/地區的HDI數值相近,為0.59和0.60,然而自由國家/地區則為0.77。自由國家與不自由/半自由社會的HDI數值相差明顯還有一段距離。筆者以回歸分析(Regression Analysis)來測量其相關性,發覺愈是自由,HDI數值愈高,而且達至統計學上的顯著性。



從附表中可以看到在2012年全球最高人類發展指數的國家都是民主國家,而排名最低的10名卻都是一些混合體制或專制國家。在人類發展表現最好的國家/地區中,有兩個異例:香港作為一個自由而沒有普選的社會,排名13;新加坡作為一個沒有充分自由的民主國家,排名18。但正如我之前文章所述,這兩個社會都面對「政治滯差」的挑戰,即是說其政治制度愈來愈與社會期望脫節。政府當然可繼續抗拒歷史的洪流以維持現時的混合政體,代價是要承受此舉引來的種種社會矛盾。王教授可能覺得兩地的年輕人太受「後物質主義」影響、太講權利甚至「未富先驕」,但這種埋怨對於處理政治問題沒有益處。既然世界上有那麼多的民主國家都能達到善治和均衡的發展狀態,為什麼我們偏偏要相信香港實行普選就會變成菲律賓和泰國?

為何中國政府要花大量維穩費

防民之口甚於防川?

王教授文章的另一重點,是引用民調數據指出民主國家的政府支持度/信任度甚低,而中國政府反而評分甚高,可見民主帶來政權認受性(legitimacy)的說法沒有根據。正如此文開始所述,我們在分析數據之前最好先釐清概念。如果我們採用Juan Linz的底線定義(minimalist definition),認受性便是一種信念,認為即使有現存的政治制度有缺點甚至出錯,但相對於其他可能建立的制度,它仍是較好和值得服從(the belief that in spite of shortcomings and failures, the political institutions are better than any others that might be established and therefore can demand obedience.)。如果掌握了這個定義,便知道在一個有認受性的制度下,人民仍然可以不信任選出來的政府。甚至可以說:正正因為人民不信任政府,我們才需要一個民主制度!

王教授可以想像一下,假如台灣今天不是實行民主制度(或者民主制度仍未整固),一個只有9%支持率的馬英九政府每天要面對幾多群眾壓力要求他下台?相反,王教授如果認為民調反映中國政府在民眾眼中有如此深厚的信任度,為何中國政府要花大量維穩費,防民之口甚於防川?Juan Linz一直強調認受性是針對政治制度,而非針對個別政府的表現。正因為這種分別,民主國家在面對經濟逆境的時候亦較能避免政治動盪。

因為民主制度鼓吹「批判性公民」(critical citizen),而專制政權因為資訊封鎖和政治恐懼的原因,令學者非常小心解讀不同政體下對政府評價的數據。但對於一般讀者,看見我和王教授不斷鋪陳資料,又重新解讀對方數據,一定感到頭暈眼花。或者我將爭論簡化成一個現象:究竟是中國或是西方民主國家面對更嚴峻的治理問題?就看一看那些權貴在送孩子出國讀書、個人資產外流和移民的時候,走向民主抑或專制的國家便知道了!

(www.oclp.hk,fb.com/oclphk)

作者是學者、和平佔中倡議人

2014年2月25日 星期二

李鏗、葉仲茵、鄭宏泰:民意與「特首表現平均分」

李鏗、葉仲茵、鄭宏泰﹕民意與「特首表現平均分」

【明報專訊】2月中旬的報章中,我們看到不同的論者對民意調查能反映多少現實一事,展開了熱烈的討論。其中一個要點,是他們對民調中的特首表現評分提出質疑,認為民調結果易被小部分給予極端分數的人士「騎劫」,拉高或拉低了特首表現的評分,使「平均分」的數據,難以全面反映民意。

對於以上有關民意調查的一些誤解,我們認為有需要藉這次機會,向香港的普羅市民澄清,本研究所一直以來盡力秉承客觀公正的方針,讓市民大眾對民意調查採用的方法及數據的特質,有更深入的了解,從而可更準確地閱讀民調結果。以下我們會釐清一些統計學上的基本概念,例如量度尺度(level of measurement)和集中趨勢(central tendency)等,藉以解釋我們設計「特首表現評分」問卷背後的理念。

首先,香港亞太研究所在進行民調時,會以科學嚴謹、客觀公正為宗旨,不偏不倚地蒐集民意;在公布民調結果時,亦以力求普羅市民皆能理解,並能正確而全面地認識數據的特徵或轉變為大前提。就以每月進行的「特區政府民望電話調查」為例,我們會以科學的隨機抽樣方法,抽取本地固網電話號碼,致電獲抽中的號碼,再從這隨機樣本(random sample)中,進行訪問,然後從蒐集的意見中,推論整體香港市民對特區政府表現的滿意度,以及特首表現評分等意見之統計數據。到公布民調結果時,我們會以百分比和平均值等普羅市民皆普遍明白的統計數字,總結受訪者的各種意見。另一方面,為求精準清晰,數據發表時,我們亦會如實公開抽樣誤差(sampling error)和統計顯著性檢定(test of statistical significance)等資料,讓需要這些資料的市民,對我們的民調方法及數據特質有全面的掌握。

為特首「表現」打分數

在是次有關民調的熱議中,「特首表現評分」成為了最主要的討論焦點。我們進行電話調查時,會透過以下問題了解市民對特首施政表現的意見:「我想你對現任行政長官梁振英表現作出一評價。整體講,以0分為最低分至100分為最高分,50分為及格,你會畀特首梁振英整體表現幾多分呢?」

就此問題的設計而言,我們首先希望大家留意的是,提問中焦點是「表現」二字。通過這問題,我們想知道的是,若以100分為最高分,市民對特首的整體表現評分如何。這與市民「是否支持特首」或「會否投票給特首」等二元的問題設計,在概念上其實是截然不同,或是相提並論的。

我們使用了0分至100分的量度工具,其中之一的考慮,是要讓普羅市民採用大家最常用的簡單直接評分標準,來為特首的施政表現打分。因為無論在中小學的教育過程中,或是日常生活中的其他場合,市民大眾應該一定接觸過這種評分的方法。當然,更重要的是,在學術研究的考慮上,由於這種量度尺度屬等距(interval)數據(如0分至100分),在運用或解釋力上,遠比分類數據(categorical data)(如「是與否」的二元答案)更能用作深層次的數學運算和統計分析,長遠而言,可讓我們對民意的轉變有更豐富的認識和了解。

「平均分」要說的其實是……

對「平均分」的不同理解和閱讀,是引起了這次熱議的一個源頭。為了方便說明,我們先嘗試解釋為何一般要計算樣本數據的「集中趨勢」。

若我們要為一系列的數據下一個整體結論,我們不會逐一羅列所有數據的值,因這樣做不能有效地讓讀者掌握數據的特徵。最有效的方法,便是計算數據的「集中趨勢」,這樣可使我們只憑單一的數值,便能簡單直接地「總結」出一系列數據的特徵。

計算「平均分」(或平均值,arithmetic mean),屬表達樣本「集中趨勢」的常用方法。在計算平均值的過程中,所有樣本的數值也會被計算在內,方法是先求所有數值的總和,然後除以樣本數。一般而言,若數據屬等距的量度尺度,我們便會用平均值表達其集中趨勢。「特首表現評分」是一套由0分至100分去表示的等距量度尺度,用平均值去作總結,乃合理做法。

但使用平均值去總結數據,一般先要考慮有否出現以下兩個「極端」情:(一)樣本中是否有「異常值」(outlier)?(二)樣本的分散度(dispersion)是否很高,或甚至出現所謂「雙峰分佈」(bimodal distribution)的情。

若樣本中有極少數的資料,出現數值異常地大或小的情,平均值會因此被過分地拉高或拉低。這時候,我們一般會採用「中位數」(median)去表示數據的「集中趨勢」。計算工作收入的集中趨勢,便是最典型的例子。因一小撮「異常」高收入的人士,會影響平均值,所以我們會找出收入中位數,去總結整體人口工作收入的特徵,而不會計算平均值。

然而,在「特首表現評分」的事情上,受訪者的回答分佈,並沒像工作收入般出現分佈極端的情(收入可以是零到數十萬甚至數千萬元,而特首表現評分是由0分到100分),數據分佈一般呈「鐘形曲線」(bell curve)——即表示評分最低及最高的相對較少,及格50分的相對較多。再者,以「偏度」(skewness)檢查數據分佈亦顯示「特首表現評分」沒有出現「不對稱」情。這種數據分佈的形態,可稱之為「常態分佈」(normal distribution)。而用平均值去總結呈現常態分佈的數據,比其他的表達方式更為簡潔,亦直截了當。

除了異常值外,在考慮如何總結數據特徵時,我們亦會留意樣本的分散度。若樣本的分散度很高,代表很多樣本數據的數值,偏離了平均值很遠,平均值因而難以說明樣本的總體特徵。在更極端的情下,樣本分佈呈現兩個「眾數」(mode),會使數據分佈的形態出現所謂的「雙峰分佈」現象。舉例說,假設社會中對特首的評分出現偏高和偏低同時佔大多數的情,評中間50分及格的,卻只有極少數人而已,這便出現了「雙峰分佈」的情。若出現這種情,評分的平均值仍有機會與50分很接近,但這種平均值為50分的情,明顯說明不了「雙峰分佈」的極端分佈。然而,如上文已談及,「特首表現評分」的調查數據,一直以來皆呈「常態分佈」,可見利用平均值去總結數據的理由,其實十分充分。

本研究所在進行所有民意調查分析時,皆會細心檢視數據的各項主要特徵(包括以上討論的兩個極端情,以及其他的特徵,例如數據的標準差(standard deviation)及偏度,或是否有太多受訪者拒絕回應問題等,以期望分析能達至科學嚴謹的學術水平。值得留意的是,我們在公布「特首表現評分」時,亦有特意比較上月的民意,探討「特首表現評分」的上升或下跌程度,到底是因為抽樣誤差所導致,還是真的出現統計學上顯著變化。若讀者一直有關注我們的調查結果,也會知道「特首表現評分」的變化,有時候可能只會微升或微跌一兩分甚或更少而已。在分析上,我們可通過統計顯著性檢定的方法,檢驗其變化是否屬實,抑或只源自抽樣誤差而已。我們在發表新聞稿時,其實也有提供相關的資訊,各引用者不妨在將來留意此點。

「極端」分子? 還是「少數」分子?

是次熱議的開端,是因為有論者覺得,調查數據包括了少數的極端分子,他們給予極端的評價(0分或100分),最後導致「平均分」不能反映民意。論者使用例子闡述他對「平均分」的疑問時,把「特首表現評分」轉化成二元的分類數據作理解,並以此作假設計算出評價「及格」和「不及格」兩種受訪者的人數比例,從而指出「平均分」的所謂「誤導」問題。

然而,了解這種二元的分類民意,並非我們使用0分至100分等距量度尺度的本意。因為二元分類與打分在本質上是不同的,「及格」與「不及格」的意見中其實還有程度上之不同。我們用等距量度尺度就是要更細緻地區分市民意見,通過打分,我們便可區分出在合格範圍內給50分和給100分的市民之意見,反之亦然。在社會科學研究中,我們除了要描述市民評分的長期走勢外,同時亦要了解影響其變化的因素,例如評估民意走向與某些人口社經特徵的關係,亦是我們關心的重要課題。而透過現在的評分量度尺度,我們便可進行更深入的分析,也可為其他學者和分析員提供更有參考價值的數據,更有助社會各界掌握民情的變化。

從以上的闡述中,我們應該可以看到,市民對特首表現的評價,一直也是給予中間值——即50分評分者——最多,給予兩端分數評分的,其實比中間評分的少(即所謂的「常態分佈」)。換句話說,給予0分或100分的少數「極端分子」,雖一直存在,但他們的意見(亦是民意的一部分),並不會影響「平均分」所能說明的事實。此外,特首表現評價的數值分佈,也沒出現所謂的異常值或雙峰分佈,可見用「平均分」來總結市民為特首表現的評分,無論在學理上或客觀事實上,仍是最簡單直接和最能說明民眾所思所想的數據。當然,我們更須指出的是,無論是政策執行者、大眾傳媒,乃至市民大眾,大家更應高度關注的,或者不應只是特首評分的絕對數值,而應是長期走勢。到底是不斷改善?抑或是愈來愈差?這對特首本人,乃至特區政府,才最有鞭策作用,市民大眾亦應最有啟發,這亦是本研究的其中一個主要作用。

作者李鏗、葉仲茵為香港中文大學香港亞太研究所副研究員,鄭宏泰為香港中文大學香港亞太研究所、社會與政治發展研究中心聯席主任

2014年2月18日 星期二

孔誥烽:什麼是中國人?

孔誥烽﹕什麼是中國人?

【明報專訊】前一陣子,一位女星針對大家不滿自由行湧港衝擊本地民情風俗,說「大家都是中國人」,所以應該包容。 有人甚至念出「內地香港同祖共宗」的神秘宗法咒語來企圖消融港中矛盾。但什麼是中國人?什麼是國家民族?這些恐怕是近年本土爭論的雙方比較少深思的。

前一陣子英國歷史學泰斗Eric Hobsbawm辭世,很多朋友都提起他的經典《The Invention of Tradition》,指出歐洲19世紀興起的國家民族身分,乃由民族主義者想像建構而來,當中沒有任何固定不變的基礎。國族由想像而來,但想像的標準可以是什麼?現代中華民族想像的建構,又是怎樣從清帝國崩解後的瓦礫中冒起的?

公民民族主義與

種族民族主義的起源

要解答第一個問題,歷史社會學家Rogers Brubaker 的《Citizenship and Nationhood in France and Germany》,必不可少。Brubaker認為,歐洲在告別皇權之後兩種界定國民身分的主要原則,乃是以出生地為基礎的屬地主義(Jus Soli)原則——即在一國疆域內出生,或在疆域內居留一定年期、融入該地主流文化,便能獲國民身分;和以血脈為基礎的血統主義(Jus Sanguinis)原則——即以父母血統決定國民身分。

19世紀法國與德國國民身分的形成,乃是這兩種原則的典型。法國在大革命之後,國家精英以大革命代表的俗世價值,即「自由、平等、博愛」作為界定法國國民的標準。任何生於法國土地,或是移居法國並認同這一普世價值者,均可成為法國人。這便是公民民族主義(civic nationalism)的原型。

同時期德語精英的民族主義運動,嘗試將分散於歐洲各處的德語社群聚合起來,建構統一的新民族國家。在此脈絡下,德國民族主義者即發展出以血統為標準的種族民族主義(racial nationalism)觀:只要父母是德國人,無論你生在何方,都是德國人;反之,若父母不是德國人,就算你生在德國境內,也不是德國人。

19世紀末,部分德國知識分子企圖建立一個比較開放的、以文化為標準的德國認同,即不論血緣,只要同化成講德語和信奉新教,便能成為德國人。但當時很多波蘭農民移居到德國東部,在政府與民間的多番嘗試下,仍堅持講波語和維持天主教信仰,結果導致德國知識精英(包括現代社會學之父韋伯)放棄同化東部移民,甚至支持驅趕波蘭移民,回到以血緣定義身分的封閉民族認同。德國的民族主義不斷倒向純淨血統的神話,最終引致納粹的雅利安人理論,其餘的已是歷史。

從大漢排滿到五族共和

中國在20世紀出現的民族主義,其對中國的界定,一直在公民民族主義與種族民族主義之間搖擺。19世紀末20世紀初首批受西方思潮影響、試圖建構現代中國國民認同的革命分子如孫中山,提出「驅除韃虜、恢復中華」的口號,並與信奉反清復明的地下會黨緊密合作。他們建構出來的中國觀,基本上是一種大漢族的排滿意識。這種漢中心的種族民族主義,造成辛亥革命成功後,全國各地出現漢人屠殺滿人的事件。這些悲劇當然已被官方史掩蓋起來。

但將中國人等同漢人,令民國早期的政治精英無法理直氣壯地繼承包括東北、蒙古、西藏、新疆等非漢人地區的清帝國版圖。因此在革命成功後,民族主義者皆從漢中心的種族民族主義,轉向五族共和的主張。但怎樣將漢滿蒙回藏講成同是中華民族的一部分,成了一個論述上的難題。於是國民黨提出了血統歸一的種族民族主義神話,虛構出一個血緣單一的中華民族。蔣介石在1943年發表的《中國之命運》,即在第一章「中華民族的成長與發展」中,表明中華民族乃是一個大宗族,少數民族都是通過與漢族進行「累世的婚姻」而成為「同一血統的大小宗支」。

當時中共將蔣的這種以血脈宗族界定中華民族的觀念批判為封建法西斯。而中共則模仿蘇聯的民族理論,建構出各民族人民平等自由地聯合成新中國、共同從帝國主義與封建壓迫解放出來的公民民族主義觀。毛澤東在1945年《論聯合政府》中,即承諾「幫助各少數民族……在政治上、經濟上、文化上的解放和發展,並成立維護群眾利益的少數民族自己的軍隊。他們的言語、文字、風俗、習慣和宗教信仰,應被尊重」。毛澤東的這個承諾十分開明進步。至於這位20世紀走數王後來怎樣走數,已是眾所周知。

飄忽不定的中國認同

到了改革開放之後,中國官方揚棄左翼革命的公民民族主義論述。各地爭相復興民國時期的種族民族主義觀,重新抬出「炎黃子孫」的概念,甚至大搞黃帝崇拜。這種以追溯至遠古的神秘血緣定義中國人的觀念,對於香港很多開口閉口「炎黃子孫」、「龍的傳人」的大中華主義者來說,好像十分理所當然。但這種種族民族主義,就算在中國官方,也不是沒有爭議。例如常常在民族問題上為政府出謀獻策的北大教授馬戎,便曾提醒:

少數族群中有不少人認為歷史上的「炎黃」只是中原漢人的祖先,其他少數族群另有自己的祖先……有些少數民族的古代傳說以其他動物為自己群體的圖騰,並不承認自己是「龍的傳人」。所以把漢人以「炎黃」為祖先的觀念有心或無心地擴大到等同於「中華民族」祖先的範圍,稱之為「中華共祖」、「華夏共祖」是非常不妥的。以各級政府出面官方舉辦對「黃帝」、「炎帝」、孔子等的大規模祭祀活動,也許是無知或是無心,但是在一定程度上還是體現出漢人民族主義的狹隘性,十分不妥而且客觀效果不好……對中華民族凝聚力的鞏固和發展也會造成損害。

由此可見,1911年之後百多年來,如何定義中國人,仍是爭論不休的題目。若再加入美國、新加坡等地的海外華人一併考慮,問題便變得更為複雜。下次有人再以「大家都是中國人」召喚你我時,我們不妨帶引對方進入一場思辨之旅,反問:什麼是中國人?你搞清楚怎樣界定中國人了嗎?至少我們也可以用港女的氣勢回應:「你自己仲有咁多未搞清楚,咪煩我啦!」

作者是美國約翰霍普金斯大學社會學系副教授

◆延伸閱讀

Rogers Brubaker 1992, Citizenship and Nationhood in France and Germany.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馬戎 2010,〈中華民族的共同文化與「黃帝崇拜」的族群狹隘性〉,《西北民族研究》2010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