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21日 星期六

張超雄:新移民太多令房屋土地不足?

星島日報 2013-09-12 A16 | 每日雜誌 | 工字出頭 | By 張超雄   

較早前我因為退出由譚凱邦和范國威發起的「換特首、抗融合」聲明而引起小風波。我同意聲明的部分內容,但對於聲明把香港的房屋問題歸咎於新移民,指他們的數目太多,並要以「源頭減人」的方式針對房屋問題的核心,我實在不能同意。消息傳出後引起一些網上討論,不少活躍於社運的朋友互相批評,對於新移民與目前香港面對的困境的關係,各有不同分析。 最近政府發表長遠房屋策略諮詢文件,表示未來十年房屋需要達四十七萬單位;發展局局長陳茂波在網誌撰文表示土地供應不足,面對大量房屋需要下,要考慮發展郊野公園,進一步引起土地資源不足而要限制新移民人口的爭議。 特首上任前後說法有異   首先,香港的土地是否不足?梁振英作為產業測量師,一早提供了專業答案:他在競選政綱中指出:「香港並不缺乏土地,只缺乏長遠規劃」。他還說明:「香港的土地利用率偏低。目前所有公私營住宅只佔全港百分之六點九的土地,商業用地佔百分之零點四,工業用地佔百分之二點三,農業用地佔百分之六點一,市區及郊野公園以外,全港仍有大量未開發土地。」究竟是甚麼土地?他再具體說明:應「盡快檢討政府的中、短期規劃。考慮將空置的政府用地、廢棄的政府建築、短期租約用地、鄉郊和工業用地,在基建配套許可下,更改土地用途,興建房屋……」。究竟香港是否缺乏土地興建房屋,還是梁振英上任後沒有盡力開發土地?   

梁振英上任前後對本港土地供應和運用有兩種完全不同的態度;上任前指出有大量未開發土地,上任後卻通過陳茂波解釋大量官地因位處斜坡或過於零散而不能用。 除較早前建議大幅填海外,陳茂波還要打郊野公園主意,民間卻不斷指出有數千甚至近萬公頃的土地可以運用,政府與民間就可運用土地的事實說法截然不同。就此,政府實有責任把全港土地資料透明化,並重新整理好土地用途的資料(包括大量在新界的停車場、貨櫃場等棕地和被荒廢的農地和工業地等),讓公眾一目了然,以便能進行理性討論。   

此外,香港的房屋問題,是否源於新移民太多?香港過去十五年(一九九六至二○一一)的人口增長率平均每年是百分之零點六三。與幾個城市同期的人口增長率比較:多倫多(百分之零點六一)、紐約(百分之零點七六)、新加坡(百分之二點三三);或與內地的城市比較(二○○○至二○一○年):香港(百分之零點五三)、上海(百分之三點四四)、廣州(百分之二點四八),我們的人口增長並不特別快。在可持續發展的大原則下,究竟香港的土地及其他資源,是否不能承擔目前已經偏低的人口增長?這是一個複雜而嚴肅的問題,也是由林鄭月娥領導的人口政策督導委員會要回答的問題。可是,委員會成立至今,仍未有就此核心問題提供任何資訊或討論,反而最有興趣去增加低技術工人的供應,包括輸入外勞。 房屋單位比住戶多21萬   

對於未來人口增加預測,多年來統計處的數字都是偏高的。新界東北發展計畫就是根據高估了的人口增長而規劃出來。根據統計處最近的修正,當年錯估人口增長速度的時差達十年!也就是說,整個發展計畫根本沒有逼切性。還有一點要指出:香港目前有約二百三十九萬住戶,但房屋單位卻有二百六十萬個。即房屋單位比住戶數目多出約二十一萬。究竟香港的房屋及土地不足的現象,是供應還是分配問題?   

目前,每天有一百五十個單程證來港的新移民,差不多全是家庭團聚。他們都是香港人的家人,我們絕對不應該把香港房屋不足的問題,簡單地歸咎於他們。把新移民放在香港人的對立面,不但危險,還有機會引發仇恨和社會分化。更重要是,我們忽視了問題的核心,讓真正的罪魁禍首逃之夭夭,卻把問題怪罪於另一弱勢社群。這正是既得利益者樂見的悲劇。 張超雄 立法會議員 香港理工大學應用社會科學系講師 

2013年9月19日 星期四

蔡子強:比例代表制漢狄法

【明報專訊】周一,澳門立法會直選結果揭盅,最讓人矚目的是,擁有賭業背景的陳明金,一張名單獨取3個議席,成了1988年後選舉制度改變後的首次*。

澳門今次直選,14個議席分佈如下:一張名單取得三席,三張名單取得兩席,五張名單取得一席。單席名單取得議席的數目少於總議席數的一半,與香港的情可謂截然不同。

2012年,香港立法會選舉破天荒首次出現沒有任何一張名單可以取得多過一個議席的局面,展望未來,如果制度不變,這種單席名單,大有可能就是往後香港的選舉格局。

同是採取比例代表制,為何港澳兩地的選舉格局如此不同﹖在澳門,大黨以單一名單參選仍有一線生機,相反,在香港,大黨如此做無疑是自掘墳墓(如公民黨)。要解釋這種差異,得從兩地不同的計票方程式說起。

其實,比例代表制有不同的計票方程式,同一政黨在同一得票之情下,其所得議席可以因應採用不同計票方式而有所出入。現時在世界各地應用之
比例代表制計票方程式,主要有4種,包括以「政團名單」作為參選單位基礎的漢狄法(d' Hondt method)、聖拉格法(Sainte-Lague method)、最大餘額法(largest remainder method),以及「個人」作為參選單位基礎的單一可轉移票制(single transferable vote, STV)。

在這4者之中,香港採用的是最大餘額法,也是對大黨最不利的一種計票方式,大黨要在參選名單中贏得一席以上,可謂十分困難,因此近年政黨如民主黨和民建聯,都先後分拆名單參選以扭轉劣勢。

究竟最大餘額法是如何計票的呢?

在最大餘額法下,先定下一個「當選基數」,然後把每份參選名單與此對照,名單中排名第一的候選人,便可獲分配該組總得選票的全部,第二候選人則獲分配總票數減去一倍於當選基數選票剩下來的餘額,至於第三候選人,他又可以獲得分配總票數減去兩倍於當選基數選票後的餘額,餘此類推。最後,檢視所有參選名單,按各候選人所獲分配選票再行分配議席。香港採用的「當選基數」是所謂黑爾基數(Hare Quota)法,那是把選區的有效票總數,除以選區議席總數。

那麼漢狄法又如何計票呢?

那得首先從什麼是「漢狄法」說起。話說,1899年,比利時採用了當地數學家Victor d' Hondt設計的漢狄法,率先在選舉中實行比例代表制,漢狄法也因此成了比例代表制的始祖。在漢狄法下,候選人須自行組合成參選名單,選民則只能投票選擇其中一組,每份參選名單排名第一的候選人,便可獲分配該組總得選票的全部,第二候選人則獲一半,第三獲三分之一,第四獲四分之一,餘此類推。

但在澳門的所謂「改良漢狄法」下,做法便有所不同,每份參選名單排名第一的候選人,可獲分配該組全部總得票,第二候選人則獲一半,這與前述原本的漢狄法無異,關鍵分別在是在第三、第四,以及後面的參選人。在改良漢狄法下,第三卻只獲四分一,第四則是八分一,餘此類推。因此一張名單要贏得第三或往後的議席,可謂十分困難,因此也說是一個用來限制大政團發展的制度。

如果拿澳門的改良漢狄法與香港的最大餘額法比較,在議席分配結果上,最關鍵的分別,就是在澳門,參選名單拿第二席較為容易;相反,在香港,則已經十分困難。

表一列出如果香港採用改良漢狄法和漢狄法計票的話,那麼議席的分配結果,那麼大黨分拆名單參選的誘因將大減,取得兩席的參選名單數目將大增,選舉的結果和格局將沒有那麼肢離破碎。


表二則列出如果澳門採用港式最大餘額法計票的話,那麼議席的分配結果,取得兩席的參選名單數目將略減,整體議席分配的改變幅度沒有香港般顯著。

如無意外,在明年第一季,香港將展開政改諮詢,估計焦點將集中在行政長官的普選方法上,但其實對香港政黨發展影響更為深遠的,卻是立法會的選舉制度。就算比例代表制不變,採用最大餘額法,還是漢狄法,又或者澳門的改良漢狄法,對選舉結果和政黨的生存和發展都會有立竿見影的效果,究竟是促進政黨整合,還是鼓勵小黨林立,都與此有直接關係,而且討論層次更加複雜和技術性。

即使不動前述的計票方式,而改為調整選區的大小,以及選區的劃界,一樣可以起到類似的效果,這點稍後再談。

*話說1988年,澳門民生派政治明星何思謙如日方中,在直選中也是一張名單獨取3個議席,震動澳葡政府及當地傳統陣營(即香港親中陣營),結果在兩面夾擊下,選舉制度遭改動,成了今天的改良漢狄法,加大一張名單取得3席的難度。

蔡子強

中文大學政治與行政學系高級講師

2013年9月10日 星期二

葉兆輝:污名化(Stigma)— 防止自殺之重大阻礙

葉兆輝﹕污名化(Stigma)——防止自殺之重大阻礙

【明報專訊】今年的9月10日是世界防止自殺日第11周年。國際防止自殺協會(The 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for Suicide Prevention, IASP)與世界衛生組織將今年之主題確定為「污名化——防止自殺之重大阻礙」。根據世界衛生組織報告以及其他最新的疾病負擔統計報告顯示,自殺為高收入國家的重要公共衛生議題,並且是中、低收入國家日趨重要的問題。每年全世界約有100萬人死於自殺,相當於每40秒就有一人死於自殺,每年因自殺死亡的人數超過他殺加上戰爭的死亡人數。這些數字尚未納入企圖自殺的人數,企圖自殺的發生率比自殺死亡高得多,涉及人數相當多。尤其在年輕族群中,自殺是最主要死因之一,香港本地年輕人的自殺率近年有顯著上升。

大多數自殺身亡者都曾患有精神疾病。最新的預估數字顯示,在未來的20年內,精神疾病將會佔全球疾病負擔的25%,將成為全球最重要的致病因素,其重要性甚至遠大於癌症及心臟病。然而大部分自殺身亡且患有精神疾病者,在死亡之前都未曾接受治療,也沒有獲得社會資源之協助。這可能源自精神照護資源的匱乏,也可能因為有些精神疾病患者受污名化困擾,不願意接受幫助。

大眾對精神科疾病或自殺行為了解不足

深植於許多社會的污名化現象成因複雜。其中一個重要因素是大眾對精神科疾病或是自殺行為的了解不足,也就是無知所致(ignorant)。要處理這一類的污名化,可以針對特定族群(例如不同年齡層、教育程度族群、不同宗教信仰團體),舉辦社區教育課程,增進不同族群對精神疾病以及自殺行為的了解,並促進受精神疾病困擾的人士尋求醫療協助。港大防止自殺研究中心的研究指出,本港自殺身亡者當中只有25%的人曾經在自殺前向醫療或社福系統求助。不求助最常見的原因是對這些服務缺乏認識、因公立系統漫長的等待而放棄、無法負擔昂貴私人精神醫療服務,或者是不認為這些服務會對他們有幫助。

負面的態度

然而,透過促進大眾對精神科疾病/自殺行為的了解還不足以對抗污名化的現象。我們的社會仍普遍對精神科疾病或有自殺行為者持有負面的態度,也就是偏見(prejudice)。這種深植於心中的偏見即使透過教育也經常難以改變,甚至許多醫療人員處理精神疾病患者或企圖自殺者時也會感到不自在。這些態度可能造成專業人員無法即時提供適當的照護和支持。想要改變這種偏見,需要長期的努力以改變社會中潛藏的文化價值觀,同時也要修正醫療體系內對於精神疾病患者之基本態度。防止自殺研究中心已與本地醫院及非政府組織合作,以一些創新的方案來改善自傷行為住院病人的跟進治療。

污名化的根源其實是一種歧視(discrimination)。因為歧視,往往導致我們這個社會使用不適當或不合法的方式來限制精神疾病患者或企圖自殺者的自由。這種對自由的限制可能體現在個人、社區或機構等各種層面,一個最極端的例子便是目前一些國家仍視自殺為一種犯罪行為。歧視會影響精神疾病患者或自殺者尋求專業協助的動機,也讓他們接受治療後重返社會的路途困難重重。香港於1960年代修法後已對自殺行為除罪化,但是在職場及社區中仍常見對精神疾病患者或企圖自殺者的歧視。

在政府或行政單位層級上,精神疾病與自殺的污名化嚴重影響資源分配。無論在高收入或中、低收入國家中,對精神疾病患者或自殺行為污名化的情形都普遍存在。一個最明顯的證據便是即使精神疾病與自殺對社會的整體健康有舉足輕重的影響,但眾多國家對此問題投入的醫療和社會福利資源卻十分有限。再者,因為社會、政府、國際贊助單位都對支持這個領域的公共衛生團體欠缺相應的興趣,募款便格外困難;精神疾病與自殺的污名化是令資源投放失衡的重要原因。

污名化根源 其實是一種歧視

單純以公眾教育的方法來消除大眾對於精神科疾病和自殺的污名化現象成效有限。因此需要有創新的方法,例如針對不同族群有針對性的措施,也可利用新興的社交網站或其他創新的網絡媒介來開發新的去污名化措施。儘管破除污名是項既困難又複雜的工作,為了改善精神疾病患者以及企圖自殺者的生活品質,減輕自殺加諸家庭與社會的負擔,無論是個人、組織或政府都責無旁貸。我們必須正視並挑戰污名的問題,否則污名化仍會持續成為治療精神疾病及防止自殺的重大阻礙。

每年9月的世界防止自殺日提供我們一個特別的機會,重新聚集我們的能量來面對這個根本的問題。我們需要集結各方力量,以科學的態度、創新的方法,長期一致地面對、處理污名化之議題。

國際防止自殺協會今年首度主導世界防止自殺日的核心活動,並會匯整世界各地舉辦的活動,目的在於喚醒全球防止自殺的意識,並減少對自殺的污名化。藉由這樣的努力,我們可以改善現狀,讓這世界更美好。

作者是國際防止自殺協會副會長,2013年世界防止自殺日召集人,香港大學防止自殺研究中心總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