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20日 星期四

林緻茵:政治就是利益?──政治是甚麼

早前《評台》收錄文德彬的文章,評論早前陳雲與碧樺依的對談,身為對談的主持人之一,筆者非常感謝他的回應,他亦似乎比陳雲本人更清楚闡述《城邦論》的主要論點。
文先生認為陳雲所提出的本土利益是政治宣言,城邦論是政治論述,我們難以用學術角度來證明其邏輯對錯。他繼而指本土利益的基礎為眾人皆自私:「如果指出自私是錯誤的話,那麼『政治』這兩個字恐怕已在世上消失得一乾二淨。既然政治活生生就在你我以至所有世人身邊,以邏輯對錯來看待政治根本是捉錯用神。」
於是,文先生指碧樺依因為不熟政治,她以普世價值回應陳雲的現實政治時論點便顯得蒼白無力。除了對碧樺依的批評外,他亦認為主持人在訂題上出了問題,以至兩位嘉賓有自說自話之感。就此,筆者有幾項回應:
1 . 文先生對政治的理解,讓筆者聯想起初讀政治學時,身邊的人都不約而同地指「政治非常黑暗」,他們可能受到電視劇和香港政壇泥漿摔角影響,以為「政治學」是純粹形容人與人勾心鬥角的過程的學科。如果政治是不必講邏輯對錯,政治利益可以等同眾人皆自私,那政治無疑是黑暗的。抱持這種「我懂得政治」的態度,卻將政治簡單等同敵我利益之爭,失之毫釐,謬以千里,犯下了把政治中的「實然」當作「應然」的錯誤,也無助將政治討論和社會運動推向更高層次。
又,如果政治學關心的只是權鬥,那我們去看《金枝慾孽》好了,為何要花四年或更多的時間研究政治?還記得第一天上政治學ABC時,政治系的同學已經要回答兩個問題:「政治」是甚麼?政治學處理的是哪些問題?
2. 政治的闡釋向來充滿爭議,加上政治的內涵隨著時代變化,我們確實難以為它下一個無庸爭辯的定義;然而,政治必然牽涉一個概念:權力。這個概念演化出一連串問題:權力的來源、如何分配權力、如何行使權力、權力的正當性(legitimacy)、行使權力的最終目的是甚麼,會帶來甚麼影響等等。舉例說,在自由民主制度之下,人民透過選舉產生民意代表,並以法治制約民意代表的權力,同時保障少數人的利益,藉以體現平等和自主等內在價值(intrinsic values)。即使中國古代的君主專制屬人治,權力的行使與現代民主制度相距甚遠,君主專制之下仍然有衡量政治生活的最高標準──道德。所謂「政者,正也」,意思是政治是群眾之事,掌權的人應當行為端正,部屬和人民才會以此為榜樣,不會逾矩。相反,如果政治是一群人以權力壓倒另一群人以取得私利的話,那只是恃強凌弱、以眾暴寡、相互傾軋的行為,只配以「暴政」來形容。
3. 至於政治學的處理的問題,可以分為兩類,一類是說明性 (Interpretive),另一類是規範性(Normative)的討論。前者包括文先生最在意的問題,即現實政治──我們透過不同的假設、方法和角度,觀察並分析政治實際上是如何操作;後者則透過邏輯思辨探討最高的道德標準,並思考如何在現實生活中應用這些標準,再根據這些標準設計出相應的政治制度。
也許有人會說,平等也好,道德也罷,這些價值都過於理想,我們面對的是步步進逼的中共政權,以及中港融合所帶來的實際問題,政治理想(political ideal)與我們何干?美國政哲學家羅爾斯(John Rawls)在其著作《正義論》(A theory of Justice)中所提出的「理想論」(ideal theory)與「非理想論」(non-ideal theory),正好回應某些人對政治理想的誤解。簡單而言,理想論建基於以下假設:個人具備道德批判的能力、他們願意配合任何經過公平商議而得出的道德準則、有基本良好秩序的社會等等。換句話說,理想論處理的問題是,在較少限制(constraints)的情況之下,我們認為政治秩序「應該」是怎樣。然而,現實的政治環境有相當多的限制,這裡有兩個可能性:
(1) 現實環境具有實行理想的條件,換言之,不理想的狀況只是過渡性質;
(2) 現實環境不具備實行理想的條件,我們只能退而求其次,以理想為方向和目標,讓現實與之更接近。
這種同時將理想和現實納入考量的範圍,在眾多制肘的現實生活中,以理想為尺,尋找折衷的方法,從而改善現實生活的理論,就稱為非理想論。因此,所謂的現實和理想並非悖論:這些理想是基本的道德準則,是我們在現實生活中判斷是非對錯的憑藉。而羅爾斯也指出,理想與現實同樣重要:我們必須將兩者結合起來,以一套合理的理想,加上一套可行的非理想論,社會才可以逐步向前走。從以上的討論可見,使用「現實政治」一詞絕非陳雲的專利,因為政治哲學中的非理想論是以一套說得過去的(justifiable)政治理想為基礎,亦已經將現實情況納入考量範圍之內。
再說,現實中的政治博弈也不是毫無倫理可言。就此,我們可參考德國政治和社會學家韋伯(Max Weber)的論文《政治作為一種職業》(Politik als Beruf)中的兩種倫理。韋伯認為政治既是純粹的權力活動,政治家所恪守的道德倫理必然有別於聖人(在論文中,他引述《聖經》的山中寶訓,說明何謂崇高的道德標準:耶穌認為,有惡人打你的右臉,你也要將另一邊臉頰轉過來讓他打,意指有人試圖惹起打鬥或爭論也好,報復仍是不對的)。韋伯指政治沒有聖人參與的空間,不講高尚情操,這點陳雲和文先生也許會認同;然而,政治家卻非沒有操守可言。韋伯認為政治家的倫理在於(1)道德與政治目標的權衡 (proportion),(2)負責任 (responsibility),(3)他對職業的熱情 (passion),(4)他能夠將情緒好惡與實際目標區隔 (Distance)。
舉例說,若訴諸族群矛盾乃絕非得已的手段,我們亦需要論證為何這是必須的手段,這種手段會帶來甚麼負面影響,它如何達致「自治」等等。另外,我們還需要思考「自治」的價值是甚麼?是否任何一種形式的「自治」都是好的?如果不是,哪一種比較好呢?為什麼?
4. 就陳雲在現實政治上的取態,碧樺依提出了一個非常合理的質疑:將政治降格為利益鬥爭,他口中的政治只會步入窮途末路。正如碧樺依在對談中所說,蠅頭小利不難滿足,政府可以逐一撃破,滿足的人不會繼續留下來爭取民主,長此下去,香港並不會走上自治之路。在理想和現實脫鉤的情況下,香港某些社會行動的確有淪為利益鬥爭之勢,這不但抺滅了市民的公義自覺,亦正好中了中共在港統戰工作、利益輸送的下懷。香港向一個擅長權鬥、掌握強大經濟和軍事的政權爭取自治時,竟然以訴諸物質利益的論述作為本錢,敢問這種現實政治又有多現實? 文先生似乎誤會了碧樺依的立場,她並非反對本土優先,更沒有將維護利益視為錯誤的行為。她希望帶出的是本土利益和普世價值的關係──本土利益不受政策保護,是香港的政治制度欠缺民主參與之故。因此,在論述和策略上,我們不應該止於維護物質利益,而是將重點放在爭取民主之上。
值得一提的是,陳雲原本不欠政治理想。他在《城邦論》中痛斥共產黨推延普選、鎮壓香港異見、放任地產霸權、肆意釋法、破壞中國文化等等,正正因為他心目有一套判斷的標準──民主、自由、平等、公義、精神文明等,都是他認為值得追求的價值。說政治沒有理想,只是出於自私之心,也有違陳雲提出《城邦論》的原意。可惜,他在對談裡,而至在其他場合回應質詢時,都太著重口舌之爭,繼而走向偏鋒,令不少人忽略他的政治理想。文先生指政治宣言和論述無須經過論證,筆者亦難以苟同。這種「無須爭辯,只管相信」的態度,只會讓更多人依賴權威,無助啟發(enlighten)他們運用自己的理智,進行獨立思考。
至於《評台》為何找看似不「對口」的碧樺依與陳雲對談,正與上文的道理相通。對抗中共,並建立城邦自治,必然牽涉如何界定社群,以及如何處理社群成員關係等問題。換言之,陳雲認為中共的治港手段不可取,他期望以城邦的形式建立新的政治秩序,那這種秩序是甚麼?我們只見陳雲大談中華文化,卻未見他交代自己對少數族裔的看法,於是以此為對談的切入點。尤其,他在《遺民論》裡已經開始談到如何以中華文化解殖;復興中華文化的同時,香港城邦如何包容其他文化,這個問題陳雲遲早要處理。可惜,我們在對談中得到的答案是:為了對抗中央,少數族裔必須暫時屈從;香港實行自治後,主流利益將作為政策的最終依歸,少數族裔則被排拒於政治秩序之外。我們亦在文中指出,這種漠視少數族裔利益的論述形同變相壓迫,和中共的文化霸權相比(例如它企圖以多數人使用的簡體字取代少數人使用的繁體字),只是五十步笑百步而已。
5. 最後,文先生質疑主持為了省時省力,只刊登經過編輯的版本,整個對談的內容卻欠奉。就筆者經驗所得,重新編輯對話內容,比起直接上傳文字記錄花更多功夫。筆者希望透過整理對話內容,強調對談的重點。在陳雲和碧樺依同意之下,我們也不介意公開足本Director’s Cut,讓讀者自行判斷孰是孰非。最後,筆者再一次感謝文先生認真的回覆,他的意見啟發了更多公共討論,這亦是筆者參與籌劃《公共對談》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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