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退休保障的7個疑問
社會保障 – 寫情寫理 2014/08/30
政府日前公布扶貧委員會委託周永新教授進行的香港退休保障研究報告,當中提及的多個退保方案引起社會熱切討論,尤其包括周教授老年金計劃在內的全民退保方案的可持續性,更成為討論焦點。
對於全民退保,坊間有不同論述,當中蘊含誤解或與事實有偏差之處,值得在研究報告公布後加以澄清與解釋,因為不論支持哪一種退休制度,政策討論應建基於事實,才能把真理愈辯愈明,促進社會為完善香港的退保制度早日達成共識。
一、隨收隨支制度容易破產?
隨收隨支是指現時長者的需要由現在年輕一代支付。現在香港大多數與長者有關的開支都是隨收隨支性質,例如長者去公立醫院看病,是由這一代人的稅款支付大部分成本。不論你喜歡與否,這些制度都將繼續存在,而隨收隨支制度穩健與否,關鍵在於供款與支款水平是否合理。
經濟學者分析全民退休保障制度時,憂慮隨收隨支的融資方式是否可持續,他們多是預設收款支款必定處於不合理水平,而他們多數並沒有細閱這些方案實際的收支建議;他們或是認為收支建議即使理論上可行,但於實際執行時會因為政客叫價而步步高陞,使制度變得不可持續。如問題是後者,解決辦法應為尋求機制使制度不為短視訴求所挾持,而非本末倒置地從根本否定制度。
二、很多歐洲國家,如希臘因為搞全民退保而破產?
以希臘作類比根本並不恰當,希臘的退休保障制度分為基本退休金和與工資掛鈎退休金兩部分,現時主要是後者出現問題,出問題的基本原因是支付水平過高,市民領取的退休金甚至比退休前工資還要高(當初的淨替代率超過100%,經改革後,現時水平已調低),然而該制度與全民性全沾不上邊,因為只有工作年期足夠(最少15 年)的市民才獲退休金,年期不夠的市民則一分錢也拿不到,結果是把財富從工齡短的市民轉移向工齡長的市民,並不公平。
現時民間倡議的全民退保制度,是每人領取劃一基本水平退休金,與希臘出問題的制度根本不能比較。如要比較,應與其他國家的基本退休金制度比較,如新西蘭的基本退休金,一般來說這些制度的收支狀况都十分穩定。
三、隨收隨支制度已是明日黃花,不符世界趨勢?
隨收隨支制度現時仍是全世界、特別是發達國家的主流,而個人帳戶制度多只是作為輔助性質。根據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的報告,經合組織34 個成員國中(多為發達國家),只有13 個有推行強制性的私人退休制度。
綜觀世界,現時推行個人專戶制度為主導的國家,多是非洲、南美及前蘇共國家。而他們的經驗也不見得完美,即使被視為個人專戶制度國際示範單位的智利,於2008 年其政府亦不得不承認退休保障制度改革經驗失敗,而推出了隨收隨支性質的「團結退休金計劃」。
四、窮的工人要供款(或納稅),富的長者卻可領退休金,窮人無「着數」?
主流經濟學家或保險業者,分析退休制度的切入點,往往是以精算模型計算不同人士的供款與支款,再計算哪個制度對哪些人較為「着數」,但退休制度對市民來說,除了是一堆金錢數字,更是一份社會契約,當中包含對自身公民身分的想像。
此道理看似書生的高談闊論,但如隨便找一位基層街坊,尤其是窮得到老時一定合資格領取綜援的街坊,問他們情願有工做時供款,退休後拿退休金,還是希望一世不用供款,到老時拿綜援(假設領取金額相同)。雖則從經濟人的理性考慮,拿綜援更「着數」,但筆者相信大多數街坊會情願供款然後拿退休金。當中關鍵,是對公民權利與義務的想像。
五、如人人都可拿退休金,便不願為自己退休的儲蓄作準備( 即有道德風險)?
與此推斷相反,全民退休保障制度的道德風險理論上較低。需審查的退休制度其實帶有負稅制性質,即是市民退休時收入或資產愈高,所得的退休金便會愈少,因此基本上並不鼓勵退休儲蓄,更不鼓勵退休後有其他收入(如繼續工作)。同樣道理,如子女的供養亦列入審查範圍,則亦變相鼓勵子女不供養父母。明顯例子是以現時綜援制度,如父母領綜援,子女給予父母的供養需全數扣除,結果有時基層子女希望給予父母一二百元零用錢以顯孝心,亦只有望之而卻步。
六、供養父母是中國傳統美德,全民退休制度將破壞此傳統?
新近有關退休制度的研究,愈趨強調退休制度需配合不同社會的經濟文化環境,有論者認為供養父母是中國傳統美德,把供養責任推給政府,並不符合國情族性。亦有論者認為,西歐的國家退休制度,是二戰後國家飽經戰亂,不同階層能團結一致下形成的社會契約,因此對香港並不適用。
然而,中國人照顧父母、以至「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的傳統,正是推行全民退保背後的文化土壤。隨收隨支式退休制度的基本原則,就是讓有工作能力的年輕一代,支援沒有工作能力的長者,這與中國傳統敬老文化一脈相通,即使現時社會頗為分化,但當涉及長者的議題時,在大方向上仍能達一致共識,正是這種敬老文化的具體體現。
七、全民退保供款多少都拿一樣退休金,有違多勞多得精神?
多勞多得是退休制度的重要原則,卻不是唯一原則。退休制度主要有兩大功能,一是確保退休後能維持原本生活水平,另一功能是確保所有長者退休後能有基本生活保障。綜觀不同國家的退休制度,前者多靠與薪金掛鈎的退休制度支持,即退休前收入愈高的人,他們付出的供款也愈高,退休後的退休金亦愈高。基本保障功能則是靠基本養老金支持,即讓所有長者大致領取劃一的養老金(部分國家會扣減富有長者的金額)。
因此,評議退休保障制度時,必須綜合分析所有支柱,香港的強積金大致確保供款較多的人獲得較多退休金,是多勞多得的制度。反過來說,強積金並沒有保障長者有最基本生活的功能,生果金、長者生活津貼、綜援是保障長者基本生活的功能,然而社會現時的爭論點正是這些制度保障功能並不足夠。
總結
在此並不是宣傳一種退休制度比另一種制度好,社會有不同人士基於其利益位置與背景經驗,對制度有不同的分析與評價,而退休制度作為一社會契約,亦必然是不同社群在相互角力、爭拗、求同存異以及協商下得出的成果。然而,即使有爭拗,亦應以事實說明觀點,否則社會將不斷內耗,而社會政策亦無進步之日。
作者陳惠容是香港社會服務聯會總主任(政策研究及倡議)、黃和平是香港社會服務聯會主任(政策研究及倡議)
(文章刊於2014年8月30日《明報》)
每當社會出現爭議,公共利益一詞的詮釋,可說是兵家必爭之地。惟當各路政治力量和社會組織都爭取「代公共利益立言」時,輿論是如何呈現公共利益?這關乎人類社會是如何理解「公共」這概念,繼而再推論哪些利益算是「公共利益」。
「公共」的概念,源於群體對個人施加的影響力。從較寬鬆的定義,一個族群或一條村落的民風習俗,以至是對個人行為有所約束的流言耳語,某程度上可算是早期人類社會所呈現的「公共論述」。例如,有些事情不是自己和家人可以解決和決定的——婚嫁要按部落長老的安排、資源分配要按某種形式的集體議決而行、和鄰家女孩來往會被「講閒話」等。當人們漸漸意識到群居的一些規範,而這些規範的影響力把群居生活,與自己的個人及家庭生活分開起來,便漸漸產生「公」與「私」的想法。
「公共」的三重解讀
隨着社會變遷,「公」的範圍愈來愈大:由村莊和部落,延伸至慢慢形成的公權力單位:城鎮、城邦、聯邦、帝國、民族國、共和國,以至是國際組織和輿論。歷史和社會變化,讓「公共」的含意汲取了不同時代和文化情景的元素,並產生不同的政治操作方法。粗略總結來說,「公共」可有三重解讀。
其一,「公共」有「真理愈辯愈明」及「啓蒙社會」的意味。這源於不同年代的哲人如何理解「公共意見」——即是如今所說的民意。「意見」可以是主觀、偏頗和自私的看法。「意見」如果要成為「公共意見」,則要經歷公開辯論、接受他人觀點的挑戰,並以理服人,那才是客觀、理性、通用於社會的意見。由於「公共」表示了經過理性、公開辯論而提煉出的「知識」,故此當權者及全社會都有道義要聆聽及回應。
其二,「公共」代表了「多數人的看法」和「少數服從多數」的意思。這跟工業革命後的都市化(Urbanization)及形成大眾社會(Mass Society)息息相關。密集的城市群居生活、公民社會組織出現、投票制度慢慢形成,促成了「數人頭」式的「公共」概念。一方面,公民社會組織成了集結人民意見、代民發聲的單位,其代表性跟會眾數目不無關係。此外,投票制度漸成表達人民意願的做法,其後亦結合市場學的概念和技術而發展為民意調查。於是,意見分佈中的大多數,便成為對「公共」的另一種理解。
其三,「公共」也可代表了「曝光率」和「知名度」。這源於傳媒以至新媒體的社會影響力日增。大眾傳播媒介的興起,使「公共」漸漸演變為一種人們透過媒體影像所理解的社會。因此,在媒體中曝光愈多的人和事,便成為家喻戶曉的「公共人物」和「公共事務」。然而,隨着新媒體日益發達,社會界定「曝光率」和「知名度」的標準,也出現難以捉摸的變化。
我無意、也無法窮盡學理上對「公共」的解說。不過,上文3種對「公共」的詮釋,影響了當下社會如何理解和表達「公共利益」。「以大多數市民的福祉為依歸」、「數十萬投了票、上了街的市民」等說法,跟上文第二項以「數人頭」、「少數服從多數」去定義「公共」,可謂如出一轍。「公共利益」即是多數人的利益和意願,又或能使整個社會得到最多幸福的方法。選舉投票人數、民意調查的意見分佈,集體行動的參與人數等,都是呈現這種「多數人」意願的分析資料。因此,民意調查的準確度、投票結果和遊行人數的解讀,往往成了不同政治力量的爭辯之處,務求把「多數人」的定義詮釋為有利己方的說法。
當然,「少數服從多數」並非唯一詮釋「公共利益」的方法。事實上,即使是民意調查和選舉結果,往往也不能平息社會抗爭和政治衝突。大家總會見到有團體以「打逆境波」的信念堅持要改變社會,相信透過持續的對話、組織、辯論、教育工作,以至抗爭手法,終可使社會明白其綱領才是真正的「公共利益」。這正是不少社會運動組織、壓力團體和政治力量的信念——叫醒沉睡和吵醒裝睡的人。即使這刻的主流社會不明白我、大多數人不支持我、民意調查結果不利於我、選舉結果時不我與,仍相信堅持可改變社會。這跟把「公共」理解為「啓蒙社會」的思想很類近。
此外,大家常見的「政治化妝」,應對傳媒公關技巧,爭取傳媒曝光率的招式(由記者招待會以至在電視鏡頭前的肢體語言),公關形象策略,如何把自己所爭取的權益詮釋為公共議題以吸引傳媒採訪,政團、組織或社會運動安排代言人等,則與「曝光率」、「知名度」,以及由此而衍生的「公共形象」有密切關係。這些都影響議題能否成為「公共利益」——能否把自己所爭取或打算推行的事,轉化為讓社會廣為人知,並且予以認同或同情的民情。誠如上文所言,新媒體漸漸發達,使何事或何人能得到「曝光率」、「知名度」及建立正面公共形象,多了很多難以預測的變數。
「公共」的不同含意,使社會對「公共利益」呈現多種解讀和詮釋的方法和理據。這使現代社會討論「公共利益」時出現各種可能,其政治操作方法也可千變萬化。什麼是公共利益的問題,在不同時空的社會,都會有不同的答案。這些答案反映了人們在該時間下是如何理解「公共」——以「少數服從多數」的投票概念、以「啓蒙社會」的理念,還是以最得人心的公共形象,來定義公共利益。
作者是恒生管理學院新聞及傳播學系 助理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