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17日 星期四

戴耀廷: 公民抗命的最大殺傷力武器


戴耀廷 - 公民抗命的最大殺傷力武器
信報   2013年1月16日

梁振英應不會在《施政報告》中對2017年和2020年實現真普選有任何具體承諾。爭取落實真普選是不少港人幾十年來的盼 望,下一回政改討論已不能把這問題拖下去。不過,以現時形勢看,北京會讓香港有真普選的機會實在不大。那麼支持實現真普選的港人、泛民政黨和公民社會還有什麼可做?

過去的策略包括舉行大型遊行(如2003年七一大遊行)、變相公投(如上一回政改時的五區公投)、佔領政府總部配合絕食(如反國教科時的公民廣場),但面對政改,這些行動能有多大成效,實在成疑,因為北京不想香港有真普選的意願可能太強,而這些策略所產生的壓力可能還不足夠;因此,要爭取香港落實真普選,可能要準備「殺傷力」更大的武器——佔領中環。

行動以非暴力的公民抗命方式,由示威者違法地長期佔領中環要道,以癱瘓香港的政經中心,迫使北京改變立場。要能產生足夠的「殺傷力」,這行動要符合以下原則:

一、人數

參與人數必須超過一個關鍵數目,若人數太少,警方可輕易抬走示威者。只要人數超過關鍵數目,在香港,有一萬人以上應可以達到效果,警方除非出動催淚彈和防暴隊,否則不能驅散示威者。要迫使警方使用更大武力,就是把政府處理這次行動所要付出的政治代價增加。當然人數愈多,效果愈大。

二、意見領袖

參與行動的人要包括社會的意見領袖,尤其是一些過去不曾違法,或不屬激進的政治領袖、前任官員、宗教領袖、學者等。他們的參與,顯示爭議已到關鍵時刻,連這些意見領袖也要被迫以公民抗命的方式表達立場,對整體社會可產生強大的感召力。最好的例子就是印度的甘地和美國的馬丁路德金領導的公民抗命運動。

三、非暴力

公民抗命的力量在於以違法、但非暴力方式去感召廣大群眾的正義感。一旦涉及暴力,將會大大削弱感召力。要產生最好的效果,組織者可以事前向全港表明,會在某一天某一刻進行佔領行動,並讓參與的人事前簽訂誓言書,明確表明不會使用暴力,只會和平佔領中環要道。

正式行動前,組織者可在進入中環的路口張貼清楚告示,讓駕駛者知道行動將要開始,不要把車輛駛入受影響的地區。示威者要在交通燈號轉為紅色和車輛都停了下來之後,才開始在各路口一起走到馬路中央,那就不會影響到自己及其他人的安全。

四、持續

佔領行動必須持續,那才能產生和累積足夠的政治能量。換言之,就是把公民廣場搬到中環去。一旦佔領開始,支援者可把各種物資搬到中環要道,建立廣播中心,並盡快透過互聯網及其他媒體直接向全港市民廣播訴求和訊息。行動更可把快樂抗爭加進去,在街頭舉辦嘉年華會式的集會。這必會把整個行動吸引全世界的關注,把 施予對手的政治壓力加大。

五、承擔罪責

公民抗命的行動屬違法行為,所以參與者必須在誓言書表明會承擔罪責。行動結束後,參與者應自行向執法部門自首,交執法部門決定是否對作出起訴。這也是保持此行動的政治感召力的重要部分。

六、時機

佔領中環是大「殺傷力」武器,絕不可以隨便使用,必須到了最後時刻,也是到了港人追求真普選的夢想徹底幻滅時才可使用。時機把握不好,一方面不能召集足夠的力量參與,另一方面對其他人也不能產生出足夠的政治震撼力。

七、事先張揚

其實這大「殺傷力」武器並不需要真的使用,只要對手知道這大「殺傷力」武器存在,已可能產生作用。故此,大「殺傷力」武器不是秘密武器,反而要事先張揚,這也是為何在事前要參與者簽訂誓言書。一旦收集過萬人包括多位意見領袖的誓言書,組織者已開始實質部署行動,那就已可能給對手產生強大的政治壓力。

八、目標

我們必須明白,行動的最終目標是要在香港實現真普選,因此無論行動是否已付緒實行,一旦對手表明願意回到談判桌討論落實真普選的具體措施,那就要結束行動。若對手沒有依從承諾,行動可再次進行。


2013年1月6日 星期日

周保松:自由主義的平等觀


/自由主義是現代性的核心。而現代社會和前現代社會一個最大分別,是前現代社會視人與人之間的種種不平等乃自然和合理的,因此不需為之辯護。現代社會剛好相反,平等成了公共生活的默認價值,任何政治、社會和經濟的不平等,都需要合理的理由支援。這是一個典範式轉移。平等原則的發展,絕非一蹴而就,而是經過一代又一代人的努力,一波又一波的社會運動,才逐漸實踐於制度,沉澱成文化,凝聚為精神。背後的理念,看似簡單卻極不平常:每個個體的生命,都值得尊重,值得我們平等的尊重。/


自由主義的平等觀 

周保松
(《南風窗》,2013年第1期。此為修訂完整版)


這幅圖很有代表性,既反映許多人對今天中國思想界兩種主要思潮的理解,同時又進一步強化了這種左右二分的政治想像。在這種想像中,最關鍵的,是將自由和平等對立起來。這似乎意味著,自由和平等是兩種本質上不相容的價值,而自由派有意識地選擇了前者。我猜度,這多少是因為不少自由派相信,平等是社會主義的傳統,而追求平等即代表追求平均主義,而平均主義必然要求干預市場及威權政府,結果導致個人自由的喪失。所以,為了自由,自由主義必須拒斥平等。

這種想像,是對自由主義很大的誤解。自由主義不僅重視自由,也重視平等。正如托克維爾在《民主在美國》一書所說,推動民主社會發展最重要的力量,是平等原則。沒有對平等的肯定和堅持,自由主義不可能成為自由主義。以下我將從政治、社會和經濟三方面,闡述自由主義的平等觀如何體現在這些領域。

1 

先談政治。自由主義主張自由民主制,或立憲民主制。這包括兩個重要的制度安排。第一,每個公民享有由憲法保障的一系列基本自由,包括人身自由、良心和信仰自由、言論、出版和思想自由、擁有個人財產的自由、結社、集會和參與政治活動的自由等。這些自由被視為公民的基本權利,並具有最高的優先性,不可任意讓渡也不可經由多數決投票而妥協。自由主義如此重視這些權利,因為只有在這樣的環境中,個體才能免於恐懼壓迫,自由發展自己的能力,活出活好自己的人生。這背後有自由主義對人的理解:人是獨立、理性、自主的道德主體,能為自己作選擇,同時能對自己的生命負責。

我們必須留意,這些基本自由為所有公民平等享有。這是自由主義對平等的首要承諾。自由保障我們的根本利益,平等界定這些自由該以怎樣的方式分配。沒有人可以因為出身、財富或能力上的差異,而享有特權或遭到歧視。當然,這裡的平等,不是要將所有人變成一模一樣,而是特指所有人的基本權利。或許有人問,在從專制社會轉型到民主社會的過程中,那些擁有特權的人,豈不是要被迫放棄一部份他們的自由?是的,因為從平等的觀點看,這些特權本來便不該有。中國自由派今天最重要的要求,正是要廢除各種特權,落實憲法許諾的平等人權。自由派不僅在爭自由,也在爭平等。

自由民主制第二個制度安排,是一人一票的普及選舉。不用多說,這體現了政治平等的精神。自由主義相信,主權在民,而政府權力的正當性行使,必須得到全體公民的認可。民主制獨特之處,就是賦予公民相同的權力去參與和決定公共事務,實踐集體自治的理念。這種理念,顯然和任何形式的等級制和精英制不相容,更加不能接受政治權力被某個階級長期壟斷。既然如此,自由派在爭民主時,難道不正是在爭平等嗎?為何要將平等拱手讓給左派?

2 

自由主義同樣致力爭取在社會領域,建立平等的人際關係。以性別為例。自由主義主張性別平等,並努力爭取兩性在不同方面受到同等對待。例如在工作上,女性和男性要享有平等的競爭機會,在待遇上要同工同酬;在家庭中,不應再有男尊女卑的觀念,也不應將家視為私領域並容忍各種家庭暴力的出現;在教育上,政府要為男生和女生提供同樣教育的機會;在公共生活中,女性要和男性有同樣的參與權。

再以宗教為例。自由主義主張政教分離和平等尊重所有宗教,因此權力的正當性來源、法律的制定,以至社會資源的分配,都不應訴諸任何宗教理由,也不應在政策執行時偏袒或歧視任何教派。背後的理念很簡單:一國之內,所有人都是平等公民,都應享有憲法賦予的基本權利。同樣道理,國家不應基於種族、膚色、地域、性傾向等而對公民有不合理的差等對待。

不僅在制度上如此,自由主義同時努力在社會培養平等尊重的文化。自由主義在西方的起源,和持續不斷的宗教衝突及慢慢發展出來的宗教寬容密切相關。去到今天,用當代政治哲學家羅爾斯(John Rawls)的話,自由主義面對最大的挑戰,是如何在一個宗教和價值有深刻分歧的多元社會,持有不同信念的人仍然能夠和平公正地活在一起。羅爾斯的答案,是國家必須確保自由平等的公民享有一系列基本權利,並在此基礎上進行公平合作。但我們要知道,要實現這樣的理想,僅靠制度是不夠的,而必須要公民認同這些理念,養成相應的德性,並在生活中踐行這些價值。平等尊重不應只是外在的法律要求,更應是內在於生命的待人態度。只有這樣,我們才能克服傲慢和偏見,約束權力的濫用,並容忍和尊重異於己的信仰和生活方式。這些都需要學習。

由此可見,自由主義不僅在政治上爭憲政爭人權爭民主,更在社會生活每個環節,包括家庭、工作、教育和各種社群生活中,爭取將壓迫宰製不公減到最少。如果有人看不到這點,那只要將二百年前歐洲社會和中國儒家社會中女性的生存處境,和今天的自由民主社會稍作對照,即可看到其中的深刻差異。這不是說自由主義已經完美,或自由社會已經沒有壓迫。我只是指出,自由主義傳統有很深的對平等的堅持,而這種堅持是推動許多社會變革及社會運動的重要力量。中國的自由派應該好好利用這些資源,拓闊自己的視野和想像,促使社會變得更加平等。

3 

有人或會馬上說,即使我以上所說皆對,但由於自由主義全力鼓吹市場自由,容許資本無止境地擴張累積,無視日益嚴重的貧富懸殊,卻又反對社會福利,難道不是以自由之名放棄經濟平等嗎?所謂的“新自由主義”意識形態,不正是今天全球資本主義危機的根源所在?的確,如何面對資本主義,是自由主義一大挑戰,並在內部引起極大爭論。而自羅爾斯1971年出版《正義論》以來,分配正義便一直是當代政治哲學的核心議題,湧現出一大批重要著作,關注的焦點,都集中在社會資源的合理分配上,在在說明資本主義和自由主義之間有極大張力。篇幅所限,我以下集中討論市場和平等的關係。

首先,我們必須留意,即使是在完全有效的競爭性市場,也必然會產生巨大的經濟不平等,因為進入競爭時每個人的起點(能力、家境等)不一樣,競爭過程中每個人的選擇和際遇也不一樣,資本和財富更會以不同方式擴張累積。在真實的資本主義世界,由於訊息不透明、資源壟斷、金權和財閥政治導致的種種不公平競爭等,只會令情況更加嚴重。這裡所說的不平等,不僅是指相對的貧富不均(通常以基尼係數來量度),同時也指絕對的貧窮,即個人或家庭在該社會的基本物質需要也難以得到滿足的狀態(通常以貧窮線來衡量)。

我們也要知道,貧窮不是一個抽象數字,而是無數個體在實實在在地受苦。而所受的苦,不僅是物質生活的匱乏,更是整個生命品質的下降,包括壽命、健康、教育、機會、自尊、人際關係、公共參與以及人的各種重要能力的正常發展等,還有我在之前的文章強調的,貧窮會大大收窄窮人的選擇和行動的自由。(對於這方面的討論,可參考聯合國的《人類發展報告》:http://hdr.undp.org/en/)我們更要知道,貧窮作為普遍性的社會現象,是制度性的結果,而不能簡單歸咎於個別人的懶惰。這些制度包括財產權、賦稅、教育、醫療、社會保障以及個人權利和義務的安排等。我們每個人的命運,從出生開始,就深深受到這些制度影響。因此,制度的公正性問題,是所有政治理論必須回答的問題。

我所理解的自由主義,對於市場資本主義,有兩件事是不主張的。第一,它不主張徹底取消市場。第二,它不主張絕對的均貧富或結果平等。背後的理由,不是許多人以為的必須接受人性自私而不得不為之,也不只是由於經濟誘因和效率,而是基於道德考慮。例如取消了市場,人類在經濟領域享有的自由,將會受到大大限制,而這些自由是值得我們珍惜的,包括交易和消費自由,自由選擇職業,自由創業等。(但須留意,和所有其他自由一樣,承認這些自由重要,不表示它們不應受到任何限制。又,市場制和生產工具私有制,是兩個不同概念,兩者並不互相涵蘊,例如市場社會主義便提出市場經濟結合公有制的嘗試。而在不少資本主義社會,許多和民生息息相關的產業,也是由國家擁有。)又例如如果我們接受結果平等,將忽略人們在工作過程中作出選擇和付出勞力的差異,而這種忽略會被視為不公平。換言之,自由主義容許經濟不平等,但這些不平等必須從道德的觀點看,是可以接受的。

與此同時,自由主義有兩件事是主張的。第一,它主張完善市場機制,確保一個公平的競爭環境。對自由主義來說,市場不應是赤裸裸的弱肉強食的鬥獸場,而必須滿足一些道德限制,而這些限制必須由政府立法來強制執行。當然,對於什麼是公平競爭的必要條件,可有許多爭論。例如除了不可以欺詐造假貪污腐敗外,是否也要保證進入市場的人,享有公平的平等機會?(想想富二代和窮二代在人生出發點上的差距,想想中國城市戶口和農村戶口受到的不同待遇。)

第二,它主張市場是整個社會基本制度的一部份,而不是獨立於政治之外的自足領域。因此,自由主義在思考什麼是公正社會時,不會限於也不會只從市場的觀點看。對於任何國家來說,最核心的問題,是權力的正當性問題,也就是說,人民為什麼願意服從國家的統治。一個最普遍的答案,是國家必須能夠令人民安居樂業,免於恐懼貧窮和活得有尊嚴。如果做不到這一點,人民就會認為這個制度是不公正的,並會以不同方式表達不滿。當不滿去到某個程度,政府就會出現正當性危機(legitimacy crisis)。今天民主國家的政黨,不論左右,雖然在許多問題上有分歧,但其實都會接受,政府有責任為所有公民提供基本的社會福利,而這不是出於同情的善心,而是公民正當享有的社會權利。為什麼呢?因為這些政黨都知道,如果不這樣做,他們根本不可能得到人民的支持。

但市場本身是不會考慮社會公正和政治正當性問題的,它只是個不具人格,供不同個體和團體在裡面為自己謀求最大利益的平臺。市場沒有責任去關懷那些老弱傷殘和在競爭中失敗的人,但政府有;市場不需考慮權力的行使是否得到人民的認可,但政府要。所以,全世界沒有一個自由民主政府,會只從市場的觀點來管治的。中國不少自由派一個理論盲點,是將市場和政府對立起來,並以為可用市場來取代政治,卻沒看到壞市場只能由好市場來取代,而好市場的遊戲規則必須由政府來制定和執行。與此同時,市場從屬於政治,而不公正的政治只能由公正的政治來取代,而公正的政治的標準,必然不能由市場邏輯來界定。這是最基本的現代政治常識,無關左右。

我們也可以從另一個角度來思考。在市場中,人被理解為自利的經濟人,行事的動機,是為自己謀取最大利益。人與人之間,遂只是一種工具性的,並恒常處於競爭狀態的利益關係。但這不是人在生活世界中的唯一身份,甚至不是主要的身份。人同樣是政治社群中的公民,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並有能力和意願去實踐正義和追求公共利益。人同樣是某個政治團體的會員,某個家庭的成員,某個教派的信徒,某所學校的學生。這些身份,對我們每個人的生命以及對政治社群的健康發展,皆無比重要。

所以,在政治上我們不允許用錢來收買選票,在教育中反對用錢來決定誰有資格入讀大學,在婚姻和家庭中,重視的是愛和關懷,而不是經濟利益。也就是說,無論在制度上還是在我們的道德信念中,我們都不接受市場邏輯是唯一的邏輯。如果有一天,我們的世界成為一個赤裸裸的市場社會,所有東西都成為商品並可用錢買的話,那不僅對窮人不利,更對所有人不利,因為那是整個社會生活品質的墮落。如果要避免這種墮落,我們就不應該只從市場的觀點,來看待我們自己以及我們的世界。我們需要一個“人應該怎樣生活”和“人應該怎樣生活在一起”的道德視角,來思考社會的基本制度安排。

4

我的這種自由主義(liberalism)觀點,會受到以當代美國哲學家諾齊克(Robert Nozick)為代表的放任自由主義(libertarianism)的觀點的反駁。諾齊克認為,只要市場中每個人擁有的生產工具和財產是正當得來的,同時市場交易是你情我願的,那麼最後導致的財富不平等,無論有多大,都是正當的,政府不應干預。諾齊克的觀點,契合了不少人對市場的想像:市場中每個人都是自由的,並有平等的權利與他人訂立契約,並承擔最後的結果。因此,能者獲得更多的財富,是他們配得的。如果國家以正義之名進行財富再分配,那是劫富濟貧,對富人不公。市場競爭不僅沒有問題,反而是最自由最公正的制度。

諾齊克的觀點,站不住腳。第一,他的整個理論基礎,是建立在絕對的私有財產權之上。但在一個資源有限的世界,為什麼有些人可以一開始便佔有大量財產,並藉由這些財產創造累積財富,其他人卻只能在市場出賣勞力,換取微薄收入?這需要道德論證。諾齊克認為,只要最初的佔有者能留給其他人“足夠且同樣地好”的資源,那就沒有問題,因為這種佔有對後來者的處境沒有帶來任何負面影響。但很明顯,在我們活著的世界,這個條件無論被設想得多麼的弱,也遠遠不能滿足。

另一個常見論證,是認為私有財產是個體活得獨立自主的必要條件。這有道理。但如果我們接受這個前提,我們將不會接受完全放任的市場制度,因為在這樣的社會,許多欠缺市場競爭力因而陷於赤貧的人,將缺乏活得獨立自主的最基本的物質條件。放任自由主義如果真的希望政治社群中的每個公民都有條件活得自主,那麼它至少要確保所有公民的基本生活需要(食物、居住、教育、醫療等)得到保障,而不是以絕對的私有產權之名,容許貧者愈貧,富者愈富。

第二,許多人相信,放任市場是最公平的競爭機制。但真的是這樣嗎?許多實證研究均指出,決定一個人能否在市場競爭中脫穎而出,除了個人努力,更多的是和家庭背景及社會階層相關。一個富有家庭的小孩,從一出生開始,便不知較貧窮家庭的小孩佔有多少優勢。也就是說,進入市場的人的門檻其實並不一樣。而這種緣于出身的機會不平等,既談不上公平,更談不上配得。許多自由主義者因此認為,在經濟領域,雖然不必也不應追求結果平等,但卻必須追求競爭起點上的機會平等。而要做到這一點,政府有責任通過教育和各種社會福利政策,盡可能將由家庭和社會環境導致的機會不平等減到最低。

第三,許多自由主義者意識到,經濟上的不平等,會直接影響政治權利的不平等以及社會關係的不平等,因為富人會用錢,以不同方式,購買更多不應得的特權和地位,並導致金權政治和階級分化,既傷害民主制度的政治平等精神,也腐蝕平等相待的公共生活。

最後,正如羅爾斯指出,沒有人可以獨立于制度之外談自己配得多少收入。一個人可以擁有多少財富,都是特定制度的結果。而要判斷這個制度是否合理,視乎我們對正義社會有何構想。羅爾斯認為,我們應該理解社會是自由平等的公民走在一起進行公平合作的體系,規範這個體系的原則,必須得到自由平等的公民的合理同意。在此前提下,經濟的不平等分配必須滿足一個條件,便是對社會中最弱勢的人最為有利。這是他有名的“差異原則”。這意味著,社會合作不是零和遊戲,不是一群自利者在市場拚命為自己爭得最多利益,而是有公正感的公民,雖然重視自己的自由和利益,但也願意放下先天能力和後天環境的種種差異,在平等條件下進行互惠合作。羅爾斯認為,自由社會理應是個合作的共同體,公民之間願意承擔彼此的命運。

以上討論旨在指出,自由主義雖然出於經濟效率和道德考慮,肯定市場和私有產權的重要性,但同時因為對平等和公正的堅持,絕對不會無條件地擁抱資本主義,並反對任何資源再分配和社會福利。事實上,二次大戰後自由民主國家的發展,無論在理論還是實踐上,自由主義都主張既要保障公民的政治權利,也要保障公民的經濟和社會權利。這些權利的內容,清楚寫在聯合國的《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國際公約》之中,而中國是簽署國。只要認真落實這些權利,自由社會就必然在許多方面是個相當平等的社會。

5 

平等和自由一樣,都是本質上具爭議的概念,可以有不同詮釋,並由此導引出不同的制度安排。但將平等和自由對立起來,並以此定義中國的左派和右派,卻極為不妥。從洛克、盧梭、康德到羅爾斯,從美國的《獨立宣言》(1776)、法國大革命的《人權宣言》(1789)再到聯合國的《世界人權宣言》(1948),自由和平等從來都是自由主義傳統的核心價值。所以,左派和右派真正的爭論,不是要不要平等,而是什麼樣的平等,才最為公正合理。如果自由派將平等拱手讓給左派,這不僅在理念上說不過去,也會令自由主義失去最重要的道德資源,既無法對現狀作出有力批判,也難以建構一個值得我們追求的自由民主社會。 

自由主義是現代性的核心。而現代社會和前現代社會一個最大分別,是前現代社會視人與人之間的種種不平等乃自然和合理的,因此不需為之辯護。現代社會剛好相反,平等成了公共生活的默認價值,任何政治、社會和經濟的不平等,都需要合理的理由支援。這是一個典範式轉移。平等原則的發展,絕非一蹴而就,而是經過一代又一代人的努力,一波又一波的社會運動,才逐漸實踐於制度,沉澱成文化,凝聚為精神。背後的理念,看似簡單卻極不平常:每個個體的生命,都值得尊重,值得我們平等的尊重。

長毛:元旦述異


元旦述異 文 長毛

【明報專訊】元旦日上午12時,我正在家中喝咖啡,並準備更衣到銅鑼灣為社民連站台籌款,隨手拿電視遙控器一按,畫面即見現場轉播撐政府遊行之影像;好奇之下,遂以此作為早餐,追看下去。根據記者目擊,聚集於起點之群眾為數千餘,正準備出發到政府總部集會。心想80多個團體召集信眾死撐CY,仍然未及兩千之眾,有啥看頭,連忙走入浴室涼,準備出發。

沐浴更衣之後,一看腕表,時間尚早,忍不住再煮咖啡,稍事勾留。窮極無聊,乃再按鈕重開熒幕,但見鄭耀棠正在接受訪問,一臉躊躇,聲稱先前錯判形勢,其實遊行者源源不絕,多不勝數,估計已達六萬之眾云云……

目睹奇聞,口中之咖啡幾乎奪口而出,2013年剛剛蒞臨,驟然天賜異象,真箇一如家母所言﹕「一百歲唔死,都有新聞聽!」

剛剛才說人數不及二千,轉眼之間,竟然一躍增為六萬,言者臉不紅、氣不喘,真那張臉皮也真夠厚!振英哥身教言傳的語言偽術,果然開花結果,成就非凡,電影界風行之篤數之術,在鄭耀棠一伙來說,簡直雞毛蒜皮,小菜一碟!

兩天之前,類似之序幕戲已曾上演。不幸「穿崩」之處,乃是傳媒揭發有遊行者,乃是認錢不認人之「僱傭兵」,作價若干,因人而異,總之「見錢開眼,有奶是娘」,黑道中人有云﹕「打交打錢」,亦不過如是。况且,阿爺手中民脂民膏多的是,又豈懼發動「人民戰爭」

其實,「見怪不怪,其怪自敗」。早在八年前的元旦,我就有幸目睹僱傭兵的風采。斯時,剛好是「領匯」上市受司法覆核所挫不久,與今年元旦撐政府遊行一樣,亦有據稱為數近萬的愛港愛國群眾,集結於中環遮打道行人區,聲討反對領匯上市的「黑手」,首當其衝者,乃是「大班」鄭經翰,以及在下,我不甘示弱,乃與同志於舊立法會大樓停車場設壇,散發傳單,並向聲討者徵求聯署,要求立法會行使《權力及特權條例》之權力,徹查政府涉嫌賤賣房屋,縱容領匯倉卒上市之真相。烏合之眾見「罪魁」如我者竟敢叫陣,自然暴怒起哄,污語穢語有之,出言恐嚇亦有之,衝向站在梯上演講之我亦不少,結果如何,警方見勢色不對,竟以涉嫌「擾亂公眾公安」為由將我拘捕,帶回海傍警署呆坐近二小時,始准我取保候查,最終糾纏近兩月,才以「證據不足」為由,了結此齣荒謬劇!

又或各位年紀稍大而不善忘者,當記得在一九八九年五月下旬,北京亦曾出現類似奇觀。斯時,學生發動之愛國民主運動如火如荼,天安門廣場萬人空巷,成為全球焦點,某日下午,竟出現了「群眾」遊行,支持千夫所指之中共政權。所以出現這般「異象」,又豈非如今日所見一樣,乃是當權者以金錢為餌,釣得見錢上的失魂魚!

回頭再說香港元旦撐政府遊行之詭異。霎時之間,遊行人數驟增近六十倍,試問從何而來?莫非是來自天上的傘兵團,又或從地道鑽出來的游擊隊?難道鄭人大代表有孫悟空之本領,能將體手一次,即時收撒豆成兵之神效?

夏蟲豈何與言冰

上述肥皂劇編導演均窩囊太甚,慘不忍睹。於是,更衣直奔維園,為社民連在倒梁遊行場外之攤位站台,但見百德新街地鐵出口人頭湧湧,魚貫而出者一看就知是赴會群眾,不少皆駐足不同攤位之前,索閱傳單,聆聽演講,解囊捐款,不一而足,但秩序井然,全無阻塞混亂,那邊廂,人家是「拿人錢財、替人消災」;這邊廂,群眾「爭先恐後,踴躍捐輸」,想到惡詆「倒梁遊行」群丑之嘴臉,心裏不禁想到一句老話:「夏蟲豈何與言冰」!

到下午三時三刻,我得知遊行隊伍將要從維園出發,連忙趕到鵝頸橋附近站台,見大隊警員駐守附近,心想莫非「禿鷹」曾偉雄要施爪牙,取締籌款街站?稍後,見領頭隊伍開到,氣勢如虹,口號如雷,群眾依舊索閱傳單。駐足捐獻,警員見此,亦只好袖手旁觀,曾偉雄出言不遜,枉作小人,可謂自暴其醜!我站在台上,一叫「梁振英」三字,台下應者雲集,「下台」之聲,恍似奔雷。再叫釋放劉曉波、劉霞,亦和應不絕,這在遊行隊伍所經街站中,可謂絕無僅有,有此元旦異象,千里送鵝毛,劉氏夫婦若然得知,不啻佳節厚禮,物輕情重

如是,人聲鼎沸,士氣如虹之人潮不輟前後,我腳下籌款亦愈載愈滿,到下午5時15分,傳來警方發布之天方夜譚,據說,遊行人數暫為一萬七千,我當即向人潮宣布,噓聲四起,不在話下,更夾雜不少粗言俚語,每次重申,噓聲更大。警方不但充當權貴鷹犬,更自甘為宣傳機器。別的不說,我站在台上,放眼游目左右兩方,以波斯富街為起始,莊士敦道為末,整段軒尼詩道密密麻麻,萬頭攢動,即使站不動,少說也近萬人,更何遊行乃是川流不息?警方蓄意「低估」遊行人數!又與大陸「中宣部」妖言惑眾,編造事實無異?鄭耀棠之輩作大充撐,又豈非互為表裏,臭味相投?

好不容易,到下午6時30分,遊行已近尾數,我與社民連同寅收檔之後,吃過快餐回會議辦公室偷閒,原因是手電電池用罄,以致未能應約參加民主倒梁力量之示威,到梁振英官邸示威。到8時20分趕到花園道,始知大等戰友遭警方封路阻攔,不但未能到禮賓府門外聲討「行騙長官」,更連到後門與紮營抗議者共存不果!無奈,乃趕到前頭向大「謝罪」,並接力充當「民主自由行」之領頭羊。

剝奪行動自由 全面堵路

隊伍下山沿皇后大道中直行,左轉到德忌立街,沿蘭桂坊向上走,擬往下亞厘畢道示威。豈料,原來袖手旁觀,不置可否的警方忽然反臉,築起人牆阻截人流於紀連拿道與下亞厘畢道交界,既不允我們向上走,亦不許左轉下亞厘畢道。兩條人肉封鎖線橫額上述兩條道路,造成名副其實之堵路,警察為保梁振英耳目清靜,令聲討抗議不見於權貴。竟然不惜堵路阻攔市民,元旦異象至此,已臻荒謬極至!然而,我畢竟低估行騙長官之負能量。因為此際警方並未暴露其險惡,民主自由行群眾雖然前無去路,後撤尚有餘地。不過,當我等沿原路下山,走到畢打街之際,警方兇相乍露,不單阻攔前路,更增援數倍警力,將示威者合圍於畢打街環球中心旁邊,形同非法禁錮。由此,先前堵路阻擋民主自由行,遏制其前往下亞厘畢道行使示威自由,亦一轉而為不惜剝奪其行動自由,更不惜全面堵路,阻塞四周交通!

「自欺欺人」與「欺人自欺」

及至下午11時左右,警方默許受困者於兩旁行人道離開,大伙乃離開現場,取道德輔道中前往長江中心,於行人道上再受阻攔!而更為荒謬異象亦由此而生,我留在警方圍堵的空間裏,應在附近及天橋圍觀,聲援市民所邀,帶頭呼喊。到11時30分左右,我聲嘶力竭,遂於警隊包圍中稍事休息,走在路旁喝水稍休。不料,此際突然閃出四名大漢,自稱重案組探員,以涉嫌非法集會將我拘捕,我連忙反問他﹕「我獨自一人在數百警員包圍下喊口號,如何非法集會?難道警員與我一齊犯法?」

至此,我目睹之元旦異象,已差不多落幕。2005年,我遭暴民包圍喊打,警方將我拘捕,雖屬不合情理,但亦暗有幾分保護之意!八年後,我身處如林警察之中,竟然以更荒誕之罪名被捕,而與此同時,警方又即時召開記者招待會,強烈譴責示威者堵路,破懷公安。

行騙長官為眾官之首,「自欺欺人」與「欺人自欺」交相運用,旁若無人,元旦異象不輟,又豈是偶然。

「上帝要他死,先叫他瘋狂」,信焉。

我說了,我拯救我的靈魂!